Re: [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看板Linux作者 (YoY)時間15年前 (2009/02/24 11:2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8 (看更多)
※ 引述《WalkingIce ( 殺手哥吉拉 13)》之銘言: : ※ 引述《afj0928 (大頭)》之銘言: : : 請問是指這類driver性質的東西 只要不要刻意去強調GPL的話, : : 即可不受規範是嗎,靜態連結是否是指在文字頁面或Read me之類的檔案標出GPL? : : LIB是指哪三個單字的簡寫....L應該是指licence, : LIB 是 library 的縮寫。 : 靜態連結與動態連結是編譯程式的概念,丟進 google 查詢一下吧。 : 不論是不是 driver,即使是較上層的 toolkit 或是 function library : 只要以 GPL 的授權釋出,接受到 GPL 的規範。 這不一定吧, 要看原作者的意象, 比如說以linux kernel來說Linus 用GPL的目的主要 是為了讓人可以自由創作, 他也宣稱過它的核心GPL不GPL不是重點, 這類型的就可以不需開放原始碼. 而Linus也這樣說過. 簡單的說就是以作者為準拉, 我也替公司寫過一些driver也被包在kernel發行版中 上面也是宣稱GPL授權, 但是我沒看過我們公司告過其他公司, 應該說 有沒有被抄看來公司都不知道....orz, 甚至於有些driver引用自己公司的GPL授權軟體 也沒有開放阿(事實上是懶得的開放, 但是兩套版權都是同一人) 事實上版權是原作者自由心證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86.30

02/24 19:51, , 1F
GPL很嚴格的.. 但是原作不必受限 因為原作可以任意變更
02/24 19:51, 1F

02/24 19:52, , 2F
license 所以沒在怕的 不是原作的就要小心了 這也是GPL
02/24 19:52, 2F

02/24 19:52, , 3F
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因為原作自己不受限制
02/24 19:52, 3F
文章代碼(AID): #19esY4HT (Lin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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