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怪物教父 尾聲

看板LightNovel作者 (襯衫)時間10年前 (2013/10/09 02:29), 編輯推噓17(1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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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知道是哪邊被雷打到所以想回應一下,反正作者自己徵求感想...... ......那就算是非常負面的感想應該也能說出來吧? 雖然我覺得這篇貼去小吐版會比較好,不過爆出這麼多字數後實在是懶得弄了。 (實際上原po只想輕鬆且隨便的回應但不知道為何變的很長.....) *前言 作者說了這篇是角川與尖端的落選作,這兩家出版社徵求的應該是輕小說, 所以我就以輕小說的眼光看待這篇--雖然我看完兩次後仍不清楚作者想寫啥。 以網路上小有名氣的書評部落格:閱讀感近日新增的輕小說評分而言, 他基本上以角色、劇情、趣味、插畫、文筆、張力、特色等項目評分。 但對我來說看重的也就只有三項:角色、劇情、文筆。 角色相當小說的靈魂,有了靈魂才有小說,有了主角才有故事。 劇情等同小說的血肉,將(主角)靈魂灌入(故事)肉身,才能使小說存在。 文筆則為小說的骨架,雖然不夠顯眼,但實際上默默支撐著身體運作。 三者缺一不可。 對此我非常遺憾,這篇小說三者都不夠好,甚至連及格分都沒有ˊ_>ˋ。 *文筆 文筆影響到什麼.....我認為是整篇小說的表現。 就算在作者腦中,男主角帕德是個活了上百年仍帥氣到極點的食屍鬼, 細膩優美的背景描寫、獨特的四元術設定、龐大的世界觀、盤根錯節的劇情, 英勇緊迫的打鬥之後又有個溫馨感人的結局-- 差勁的文筆也會瞬間讓蔡依林變成蔡英文..... .....呃,講的太誇張了一點,抱歉。 不過文筆是非常主觀性的東西(實際上小說評價都很主觀)。 就我個人來說,這篇的文筆還沒有足以影響劇情與角色的慘烈, 但已經造成了閱讀的不適氣氛的突兀。 特別是序章,就以序章開頭來說: 「卡洛琳,等等!」 「咦?妳不叫我媽媽嘛?」 黃昏,森林裡的一條小徑,兩個村女打扮的女子,她們剛從熱鬧的城鎮採買一些食物, 走在回村的路上。 先不管上面的對話以及我特別調色的那個自稱。 下面的旁白描述句子十分粗糙,完全未經修飾,只是用連結詞跟逗號將狀況連起來。 如果是劇本的話就會變成: 時間:黃昏 地點:森林裡的一條小徑 人物:兩個村女打扮的女子 行為:她們剛從熱鬧的城鎮採買一些食物,走在回村的路上。 各位觀眾看到沒有,完全不需要修改,只要有演員我們就能直接演出了! 好,我也不是想看到罌o葬那種宛若天空飄下玫瑰花瓣般的華麗文筆, 但至少作者既然說了這是篇小說,就不要用劇本的寫法! .....不過讓人訝異的是,這樣的強暴性描寫雖然充斥於序章之中, 第一章開始時卻幾乎都消失了,變成偽裝成小說的高中地理課本內容.... (雖然聽起來不太好,實際上卻是有如地攤變成小販般的進步) 雖然後面幾章中還是有稍微出現過幾次這樣的問題, 但最恐怖的還是序章,嚴重到像另一個人寫出來的東西。 接著除去贅詞贅字外, 另外一個讓我感覺非常、非常、非常煩躁的東西就是了。 就像散彈槍的子彈一樣擴散在小說中的每個段落內, 雖然不如o泉的……恐怖,不過看多了真的覺得非常煩人。 或許你會問不過是逗號多了一點有什麼問題? 這個問題我不直接回答你,我以栗子...噢不,例子回答你: 如果說以『大珠小珠落玉盤』這個栗子來比喻, 正常的珠子是0.1秒落一顆在玉盤上、 怪物教父的珠子大概是0.5秒才落下一顆、 風o嗚的珠子.....應該是20秒一顆吧。 當然這不算是什麼致命性的缺點,可作者再努力一點會更好。 至少不要再用劇本似的寫法,可以的話序章....序章....(默) *角色&劇情 其他角色姑且不論(論了我今晚大概不用睡), 就光提身為主要角色的雅爵、帕德與樂芙好了。 一個角色在腦中構成很簡單,但要寫出來在書中活靈活現倒是挺困難的, 除去要有足以描述的文筆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個讓他能表現的故事/劇情, 就像人要生於這個世界上,除了要有靈魂外還得要有個身體。 這也是為何我要兩者一起談的原因。 很可惜的是,身為主要角色的雅爵居然在第一章內花了將近二分之一的章節.... ....在那邊像個導遊一樣帶領我們遊覽因斯坦城與阿姆薩大陸, 還很認真的講解塞恩斯人與四元人的差異--即使他是個吸血鬼, 幸好後面它跟身為食屍鬼的帕德打了一架,幫忙治療15歲的少女樂芙, 還算有推動一點主線劇情。 然後他在第二章內,雖然也有履行教父的義務照顧樂芙, 不過最主要還是....花了二分之一的章節像個旁白、喔不,教授一樣解釋四元術的設定。 幸好中間有那麼一咪咪不尋常的氣氛,雅爵發現了樂芙的異常之處, 從中感覺到了可能會使大陸毀滅的陰謀! . . . . . . 結果結尾樂芙要求雅爵說故事給他聽,咦,說好的陰謀呢?! 附註: 序章的樂芙自稱是『我』, 但可能是瀕死經驗太恐怖...吧?或是作者重寫卻忘記自己內容 到了這章卻變成了以名字自稱,心智更從10歲掉到5歲.... 好,第二章的最後樂芙要求吸血鬼教父說故事,於是咱們的雅爵就... ...用了第三章整整一個章節回憶他的過去故事(掩面)。 說好的陰謀呢!!!! 第四章我想作者是寫上癮了、又或者是認為回憶是朔造角色個性的最好方式, 這次換成帕德用了整整一個第四章來回憶他的過去和跟樂芙相遇的經過。 同時有兩個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都在這章內登場--雖然你要看了後面才知道。 嗯?陰謀?主線?我不知道呢啊哈哈哈哈哈~~ 後面的劇情就不捏了,大概從這裡開始有兩種很強烈的感覺就一直存在我心中。 一個是『作者根本就沒有規劃好故事大綱想到哪寫到哪』 一個是『作者建構了故事大綱卻沒有那個能力好好寫完』 這樣的感覺一直到看完第五章、第六章、甚至到了尾聲都還沒辦法除去。 我也不曉得到底是哪一種情況,反正不管是哪一種都很糟糕。 問說為什麼有這種感覺..... 大概是因為從第二章開始,整個故事的連結性就變得十分薄弱。 然後到第五章時劇情又突然直轉其下-- BUT,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前面的一、二、三、四章幾乎都跟後面的五六章沒啥關係啊! 比起罌籠葬一片段一片段的故事情節卻在最後兩章都巧妙的串連在一起。 怪物教父就像是個沒串好快散開的廉價手工珠串....(嘆) 要說完全沒關係是不可能的, 畢竟第三章是講雅爵變成吸血鬼的經過, 第四章是講帕德的過去,順勢帶出兩名可疑人物, 不僅讓角色有戲份可以展露個性,也可以推進劇情埋入伏筆--我猜作者是這樣想的。 可惜的是作者完全忘記樂芙這個角色,忘記自己小說的主旨是什麼。 帕德跟雅爵是樂芙的教父,沒了樂芙他們啥也不是。 是因為樂芙才使得帕德跟雅爵連結在一起, 是因為樂芙才使得阿姆薩大陸可能無法再使用四元術, 是因為樂芙,才產生了整篇故事! 整篇故事中最重要的核心其實是這個15歲的小女孩! 然後作者把樂芙放置在旁邊,哭哭食屍鬼超可怕>_<、耍小孩脾氣、陪史萊姆玩.... 這樣還不如把樂芙寫成一顆水晶還是寶石什麼的,反正一顆寶石能毀滅世界也不稀奇嘛。 就因為那兩名教父完全沒有劇情好跟樂芙培育出深厚的感情, (雅爵只有現在才跟樂芙搭關係、回憶完全沒有關聯、大部分的關係劇情還拿去跑主線) (帕德回憶雖然有跟樂芙相處一段劇情,但小說中被鬼隱...) 兩名主角努力的目標主幹變得十分薄弱讓人難以認同,進而影響到故事與角色... 還有那些為黑而黑的片段、配角的個性就暫且不提(妳現在還不是說了) 但是特地將洛奇殘殺四王的狀況寫出來有什麼意義嗎....? 就算是一個捉摸不定的角色,但這個狀況跟主線劇情一點關係也沒有啊.... 不管是斬首還是開膛破肚,反正四王這幾個跑龍套就是要死掉來推進劇情,而且也死了, 那只要寫他們屍體的慘狀不就好了嗎? 何必多那一個段落賣血腥呢....? 總結來說,這篇小說內最重要的東西作者並沒有拿捏好, 可能是想盡量擴展劇情、想盡量多寫一點把東西全寫出來,或許當系列作品寫、 最後卻生出一隻多了好幾個無用關節肢塊、而且靈魂沒有完全跟身軀融合的人.....咳。 俗話說貪多嚼不爛,這是小說不是地理書不是旅遊雜誌也不是劇本, 世界觀、背景跟人物過去若是沒有跟主線劇情有關連可以不用讓讀者知道, ......除非明天考試會考。 就算你當系列作品寫,如果第一本沒有整理妥當讓主角魅力或故事特色出來, 管你後面劇情多精彩一樣沒有機會出版啦! *關於後記 YA! 我終於、終於、可以來講後記了! 其實我主要就是看了那個據說不用很認真看待的後記才去翻整篇小說! 還翻了三次! (抱歉我生性認真) 我不否認現在台灣出版社的主力幾乎都放在所謂的廢萌作品上, 但就因為這樣認為整個出版社是由廢萌當道也太過偏頗了吧? 如果只因為現在流行廢萌所以寫一本不萌或是運用非日系本土要素的小說就叫作邪道... ....呃,以分類的話我想這篇小說應該是分配在『奇幻』作品內喔? 我想作者應該好好觀察一下出版社的分類,這不是我理想中的邪道啊! 該不會就是因為有這麼多見識淺薄的傢伙以為出版社只出版萌啊還後宮啊作品的、 所以那些該死的出版社才以為這種書好賣吧! ◢▆▅▄▃-崩╰(〒皿〒)╯潰-▃▄▅▆◣ ※ 編輯: wl01305497 來自: 220.134.83.91 (10/09 02:46)

10/09 09:41, , 1F
謝謝你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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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01305497:轉錄至看板 Sucknovels 10/09 11:00

10/09 11:09, , 2F
結果負評作者就只有謝謝感想而已,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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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1:50, , 3F
抱歉,被架住的時候,接下來的事我不習慣喊痛,潛台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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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1:50, , 4F
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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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3:42, , 5F
認真說,我一直覺的能把小說寫完就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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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3:43, , 6F
更不要說面對批評了,那真的很痛,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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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2:31, , 7F
二樓期待得到什麼回應?
10/09 22:31, 7F

10/09 22:36, , 8F
我建議評論還是別下手太重 點到為止比較好
10/09 22:36, 8F
覺得我講的太重了?(汗)抱歉語氣就是這樣,你可以去小吐看看我之前的.... 嘛,好啦。 我只能說評論這種東西是非常主觀的意見,包括手下留情的程度也是一樣, 如果是我自己的小說反而會希望別人把缺點完完全全的講出來, 好方便我下次做修正,特別這還是比賽稿件(我認為)標準得更高才行, 就算是說我寫出來的小說多爛多差也無所謂, 要說下手重,知道自己落選那時候心還比這個痛。 如果都不說出缺點只是一昧的鼓勵, 就算當時心情會好一點,對未來發展可是一點也幫不上忙。 作者一開始也說了他希望知道自己哪裡不好需要改善, 所以我也很認真的告訴她我覺得的缺點在哪,雖然看起來非常殘酷, 但我看到的就是這樣。 至於為什麼會蹦出這麼多缺點, 是比較的標準太高了嗎? 因為是比賽稿件,以得獎作比較我想是恰當的, 當然如果作者在一開始寫說這篇不是以得獎出版為目的,那我什麼都不會說, 對一個寫好玩的、寫消遣的,還潑冷水下去是非常沒道德的事情。 又或者是上面的文章有哪邊其實是看錯內容嗎? 若真的是我眼殘那請容我下跪道歉(跪) 要再寫一篇價值1000p幣的文章表達歉意也可以。 剩下的...我想真的還是文章本身的缺點,雖然也不能說沒有優點, 但看這篇文章時帶給我的印象就是缺點比較深刻,才會跑出這篇負面心得。 至於你說的下手太重,嗯,很抱歉。 我昨晚因為太過疲累所以沒有把全部缺點都寫出來....... 如果這樣就已經被認為是下手太重的話.....那我也只能說很抱歉了。 ※ 編輯: wl01305497 來自: 220.134.83.91 (10/10 00:00)

10/09 22:49, , 9F
真的光能寫完就是一個大門檻了~自己寫過的感想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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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2:51, , 10F
總而言之加油~~繼續寫就會找出錯誤而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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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3:08, , 11F
推 真的能寫完就很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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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3:59, , 12F
雖然樓上這樣說,但其實寫完只是比賽的最低門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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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4:00, , 13F
如果要拼得獎,光寫完不行,還要寫的有趣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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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2, , 14F
你文末就表示是為了我的後記才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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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2, , 15F
我的後記是自嘲意味居多,順便說一點創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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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3, , 16F
你想教訓我天真狂妄的可以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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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4, , 17F
你帶著這樣的前提看我文章,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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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4, , 18F
把我的文章像丟進碎紙機一樣地批判,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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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4, , 19F
那都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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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5, , 20F
不過,那不表示我要哀號,我得崩潰,以此來回應你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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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5, , 21F
把文章寄給我,怕我看不到似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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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6, , 22F
我不知道你朋友指出你文章缺點是不是也一樣戲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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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6, , 23F
如果是的話,我恭祝你文思泉湧,未來不論出版或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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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7, , 24F
都無往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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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7, , 25F
你不用道歉,也不用下跪,那是你的自由,我也沒有演晨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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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2:08, , 26F
劇的習慣,我還得謝謝你幫我在小吐板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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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是先看了你的序章,因為第一天出來時並沒有後記這種東西, 我不得不說光看到序章的寫法就放棄想看這篇小說,只好奇會怎樣收尾才直接點尾聲, 然後馬上倒回去看整篇文了...... 就如同你說你喜歡寫旁門左道一樣,這世界上也是有喜歡看旁門左道的人在。 也正因為如此,看過整篇文章後的失望情緒產生了這樣的心得。 我無法否認當時可能帶著『賞你一巴掌』的態度去寫這篇, 但真正嗜血的人...... 是不會花上十小時仔細查看你的文章、挑出缺點、再寫三千四的文章闡述錯誤的。 與其看到你哀號崩潰,我還更想看你追問錯誤、討論、又或者提出反論證明自己能力, 而不是指責我的心態、猜測我的動機、然後否決自己的錯誤。 我想大家都有眼睛,二樓的推文回覆帳號跟我的完全不同。 至於把文章寄給你我只能說.....習慣就是這樣,我回文一直都是按S。 PTT上既然有『同時回覆到版面與作者信箱』的功能, 應該就沒有『回覆到作者信箱是一種很不尊重作者』的觀念在。 我不認為這個舉動有何意義也不希望被誤解,你不想看到的話就刪除吧。 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損失,系統已經發給我1000P稿酬了。 發文的語氣,嗯,或許是因為在公開場合上所以我自然選擇了這樣的語氣說明, 當下我除了作為一篇指正的回應, 同時也想說用一種『希望看的人會提起興趣找原文閱讀並參與討論』的方式書寫, 這可能是長久以來在小吐版混的習慣,因此採取了這種可能會導致你傷口上撒鹽的作為, 這點我會稍微反省。 最後,若是我的眼光有哪邊錯誤那就算你說不用道歉我也得賠罪。 畢竟我看文的速度一向很快且忽略細節,加上這又是一篇探討性質的文章, 若是在放置公眾場合的文章上出現錯誤,不論情理上都不是我當縮頭烏龜能解決的。 小吐版宣傳的事情也不用謝,身為小吐版眾,我期望那裡有更多的人與活力啊。 ※ 編輯: wl01305497 來自: 220.134.83.91 (10/10 17:38)

10/10 18:20, , 27F
(代友推) 同為落選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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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20, , 28F
能得到整篇條理分明的吐嘈文超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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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31, , 29F
如果你認可我的著眼點也不介意我的語氣,可以把文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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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31, , 30F
信箱,我隔天就會回吐槽文給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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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49, , 31F
原po說的很對啊,就第三者來看,作者真的很沒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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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56, , 32F
我倒是覺得相反 讀者是沒有回覆作者心得的義務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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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56, , 33F
但作者也未必要感謝讀者發表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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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8:57, , 34F
這是一種你情我願的交流 也不必太過計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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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29, , 35F
我也知道但被人質疑動機而不是內容會不爽耶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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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32, , 36F
好吧,可能文章語氣真的有點那個,我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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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0, , 37F
很抱歉我誤會你的動機,讓你急著反覆你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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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4, , 38F
樓上是分身。對我來說,落選就是落選,我何必浪費時間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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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證自己?我的做法是,攝取建議,改善自己的作品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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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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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沒關係你也誤會了,我反省的是語氣不是言論內容, 在言論這邊若沒有人指出我的說法錯誤我是不會反省的(喂) 畢竟我發文前也有檢查好幾次,目前我真的看不出我有哪邊的內容錯誤。 再者我想我們的想法似乎有落差,或許是因為介面的關係收到的感想有誤吧, 不過現在我的感覺是你完全忽視了我提出的缺點,只因為我的語氣不恰當, 我說的反證是你想跟我討論、並且想要反駁我提出的缺點.... .....好啦,說再多也沒用,我去反省,生理期來時感覺語氣整個都發酸了。 ※ 編輯: wl01305497 來自: 220.134.83.91 (10/1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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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認為一定要到處跟人討論才會變強,那是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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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跟你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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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6, , 43F
回K大,如果適當的回應叫沒度量,很抱歉在你的標準裡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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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度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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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討教是哪裡沒度量?以供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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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49, , 46F
還有R大,既然你朋友羨慕,如果方便何不放上來一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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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9:50, , 47F
我真的也想知道其他人是怎麼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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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16, , 48F
別再爭論這些了吧...真正成功的作者就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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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17, , 49F
一是天才 二是自認天才不用聽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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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17, , 50F
自己放上來想聽點意見,碰到摸到你逆鱗的文就酸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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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0, , 51F
為什麼自認天才會成功 因為他不浪費時間跟人辯論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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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0, , 52F
不懂你的文章價值,除了原po語氣外我覺得沒啥好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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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0, , 53F
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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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22, , 54F
進廚房就別怕熱了,何況這還是你自願下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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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47, , 55F
(還是代友推) 我這種等級的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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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0:47, , 56F
(拜託不要叫我承認我就是我朋友,我很久沒寫小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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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19, , 57F
@@老實說我無法欣賞這種:我不喜歡你的文,可是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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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20, , 58F
是喜歡吐槽我很會吐槽也很會上色,所以就花了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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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著不喜歡的文找吐槽點寫出一篇很多顏色的吐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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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態度實在讓人無法苟同。我是覺得要吐槽也要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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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吐而吐是為了自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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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人不需要愛也能吐槽,甚至也要吐槽,這種人叫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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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上色是表示那是重點,所以要加註,這是個人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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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w大是m大的編輯那也就認了,但很明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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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沒錯,問題是作者本身徵求了人希望幫他看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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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這是比賽稿件(他提了),所以我認為他有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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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以我自身能做到的去點出問題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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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27, , 68F
顏色則是我希望他特別看過的重點,並不是因為好玩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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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27, , 69F
所以您是認為我哪邊態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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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28, , 70F
另外為吐而吐的示範是下面,我敢保證內容中沒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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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28, , 71F
缺點是我故意找碴,如果有還請妳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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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39, , 72F
K大,所以除了語氣我也沒對其他部份口出惡言吧?
10/10 21:39, 72F

10/10 21:41, , 73F
R大,别妄自菲薄,希望有一天可以一起併肩作戰。
10/10 21:41, 73F

10/10 21:46, , 74F
I大,再戰我跟W大走不下台,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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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58, , 75F
所以說我真的只是代友推……然後indigo板友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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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58, , 76F
忘了提,謝謝f大的緩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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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58, , 77F
我覺得實在是不太合邏輯,吐槽也是感想的一種
10/10 21:58, 77F

10/10 21:58, , 78F
今天出來徵求感想的是原文作者,不是wl單純為吐而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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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1:59, , 79F
↑以上真的是我個人發言不是代友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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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2:07, , 80F
所以R大跟你朋友都有在寫嘛!對,吐嘈是感想,但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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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2:08, , 81F
兩者很像,但還有有分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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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2:18, , 82F
我只有極短篇沒有長篇,而且真的很久沒寫了啊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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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22:23, , 83F
我也是從短篇越寫越長,長篇好困難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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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L4yWBS (Light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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