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判斷一部法律他是否是憲法??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游1000不信瘦不下來)時間18年前 (2006/05/03 19:1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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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perion (雪橇犬退散!)》之銘言: : ※ 引述《guilt945 (游1000不信瘦不下來)》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美國立憲之初只有規範政府體制 : 但美國佬宣稱 他們是世界上第一個使用成文憲法的國家 : 不知道您對這個現象有什麼意見? : [deleted] : 推 hyperion:問這個問題的人最好去查書 看美憲第一到第九修正條文 04/29 10:47 : → hyperion:是怎麼來的,為何而來,便可思過半矣。 04/29 10:47 : 推 guilt945:為何而來? 不太懂 可否略為指教一下:) 04/30 00:23 : 北美十三州在制定今天我們所見的美國憲法時,曾經有過很大的論戰。 : 論戰的兩方,一方稱為聯邦黨(Federalist),另一方則稱為反聯邦黨 : (Anti-Federalist)。聯邦黨人的基本立場,在於強調建立一個強有力 : 的聯邦中央政府,這是有鑒於大陸議會憲章失敗的前例。 : 而在反聯邦黨這邊,則認為聯邦黨所倡議的聯邦中央政府有可能侵犯個 : 人權利,總統權力太大,有可能變成下一個國王或獨裁者。因此他們主 : 張必須加入「權利條款」(Bill of Rights),以明文列舉的方式限制 : 聯邦政府對個人的侵害。 : 憲法的通過與生效必須經過各州的認可。反聯邦黨人利用北美當時的「 : 可用民氣」,首先在麻州議會認可憲法時,在決議文加入了如下的文字: : Under the Massachusetts compromise, the delegates recommended : amendments to be considered by the new Congress, should the : Constitution go into effect. The Massachusetts compromise : determined the fate of the Constitution, as it permitted delegates : with doubts to vote for it in the hope that it would be amended. : 換言之,麻州認可憲法是有條件的,這條件便是憲法在最短時間內加入 : 人權條款。之後,紐約、維吉尼亞、紐罕布夏也在它們的認可決議文中 : 加入了類似的條件。 : 這大致就是第一到第十修正條文的歷史背景。這些條文在 1791 年通過 : ,離制憲會議採納憲法正文只有兩年之差而已。 還是差兩年 所以我在第919篇說的沒錯吧? 當然您提到麻州所添加的附款 的確也是有關於人權部分的參考依據 不過真正把人權以增修方式明文寫入憲法 而具有實質拘束力的時間點 畢竟不是立憲之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20.215 ※ 編輯: guilt945 來自: 220.143.120.215 (05/03 19:18)

05/14 21:47, , 1F
整篇借轉,謝謝
05/14 21:47, 1F
文章代碼(AID): #14M8_QBo (Lega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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