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動物權的價值核心是?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你今天TSAO了嗎?)時間21年前 (2003/08/09 14: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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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slite12 (蕭邦練習曲Op10-3￾ )》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你今天TSAO了嗎?)》之銘言: : : → Social:既然你認為法律是以人為中心,那麼害益之別 推 140.112.171.47 08/09 : : → Social:當然也是由人的觀點出發 推 140.112.171.47 08/09 : : 對,但是不一樣。 : : 我的意思是,從法律的角度是以人為中心沒錯。 : : 但是「害益」是一種價值判斷,從人的角度看是這樣,從動物本身的角度又是另外 : : 一種價值判斷。但是不管是誰的價值判斷,這與法律本身無關啊。 : : 我只是要說,或許人與自然和平相處是件好事,這個世界上沒有動物的話會很慘。 : : 但是這不是法律所要關心的事情。 : 但是 因為世界上沒有動物很慘 人也跟著慘 所以 最後還是會回到原點啊 : 我覺得不管說是出發自人類的利益 或者是基於對動物生命的尊重(這點不是法律問題) 至 : 少對動物享有一個或屬自身或為反射的權能是可以確定的 只是 我們要如何去拿捏法律在 : 這件事情上介入的態度 我的意思是 即便是人 對自身利益應否主張都會有個體不同的狀況 : 下 我們對於動物權主張者/人 的資格 有怎樣的要求呢? 其實不一樣。 現在的人類無法獨自依靠自身生存,並不代表人類以後無法不依靠動物生存。 現在最大的依賴是食物方面,但是人類所需要的營養在不久的將來是可以化學合成的。 到時候人類在生理上不需要任何動物都可以生存下去。除了心理上的非必要需要以外 沒有動物也沒關係。 : : 法律不會關心無人島上動物的生死,但是會關心都市小狗會不會生病什麼的。 : ^^^^^ ^^^^^^^^^^^^^^^^^^ : 華盛頓公約 這裡有三個問題 1、我不知道華盛頓公約上面是不是真的相關的內容 2、華盛頓公約真的關心無人島上面的動物? 3、華盛頓公約是法律? -- 「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不推倒蘿莉反被推倒的經驗,如果有,那一定是歐巴, 但卻被他人判定是蘿莉。」 http://tw.user.bid.yahoo.com/tw/booth/panhsuanw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3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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