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薦] 董保城下臺
學分班的問題
首先,想要抹除學分班,要先從認識他背後的利益團體著手
(1)法律系教授
學分班是現在法學院吸金的大好工具,台大教授上學分班的價碼甚至高過
高點保成的老師,外加許多來上學分班的人士變相等於增加教授們的人脈(類似EMBA)
因此想廢掉學分班,第一個法律系教授們就會跳出來抗議
(2)學分班學員
不可諱言,律師再不景氣,還是有一定的社會光環在,學分班又是取得律師應考資格的
終南捷徑,自然參加者眾,外加不少人僅是單純想學習法律知識,如果要完全廢掉學分班
這些人也會跳出來抗議
(3)政府觀點
學分班可以增加報名人數,多收報名費.而且報名人數多,上榜的律師也會變多,失業人數
可以多消化一些(至於就業待遇下降?董飽稱表示怪我囉)
綜上所述,直接廢掉學分班難度非常高
就算單純想要求比照中醫師特考廢除的那段歷史,恐怕也是不可行
(大法官認為國內中醫教育已經完善不需另設其他如特考等制度選拔中醫師)
(反推法學教育是否未臻完善才需要學位體制外的應考資格?XDDDDDDD)
因此,應該反向思考:藉由提高學分班的門檻,讓學分班回歸其本質
(1)現行應考20學分門檻過低
既然法律專業影響人民權利甚大,僅以20學分就可取得考資格的確過於輕率
建議可以將應考所需的學分數拉高到60或80,如此教授錢可賺更多,也可藉此篩選
真心想從事法律工作的學員:
A.如果你只是想補充法律知識,那你只修一學分也可以
B.如果想以學分班考律師,為了國民權益把關,必須修到60或80個學分
(2)學分班應回歸普及法學教育的本質
如果能拉高學分班應考資格的門檻,可以預見學分班與科法所之間的分野將漸趨模糊
(花費與所需時間相近,學分班還沒有學位)
為了取得律師報考資格的人士將流往科法所,學分班才能真正發揮他"普及法學教育"
的本意,而不是變質成為律師報名資格的製造機
在此一階段亦可考量將具有考試資格的學分班納入(如果有的話)
律師總額控制的名單,才能徹底解決當前人浮於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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