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安田好弘律師於輔大演講之整理
推文似乎不太方便討論
就發文提問吧
※ 引述《yu32235 (醉臥閒看江湖老)》之銘言:
: 似乎八卦板的鄉民氛圍造成你一種神秘的幻覺,讓你覺得自己有能力可以到處引戰。
: 我不曉得你有沒有弄清楚律師在刑案中的角色是什麼,律師是督促國家循正當程序來
: 審訊處於國家機器強大壓力下之被告,避免被告在這過程中因不知法律受到不公平的
: 對待,你隨便去翻一本刑事訴訟法教科書都會這樣告訴你,而不會因為被告是不是有
: 罪,是否被媒體或部分網友形容成妖魔鬼怪而有所不同。
: 你批判安田律師的點是他為你所憎恨的被告辯護。朋友,這是一個職業,每個職業有
我批判安田律師的點和尚市長有點不同,我的點是在於
他把他的行為包裝成是幫助弱勢
如您所說,律師的責任是幫助當事人,而不是打擊犯罪
既然如此,又何必包裝成很偉大的樣子
這是演講,這不是法庭,不用讓法官判斷其情可憫
無外乎就是自己也知道外界的觀感想美化自己
尚市長提出安田律師所做過的辯論案件就可以看到
一兩件說是社會偏差造成的,所以悲天憫人幫他辯護也算了
黑心建設公司老闆要怎麼說得過去?
今天他如果是談如何辯護
我個人雖然不以為然,但也不至於反感到如此
然而打著幫助弱勢的口號,這令人非常不舒服
: 其擔當也有其界限,律師並沒有更不應該擔負追訴犯罪,維持民意正義的責任。而幫
: 被告辯護也不代表就一定認同被告的所作所為。你認為打擊犯罪(罪人),人人有責?
: 那麵包師的除了顧好不應該加塑化劑之外,是不是也該判斷他是否為新聞上面報的重
: 大刑案嫌疑犯,是的話就不應該賣給他?剃頭髮的、賣麵的、開公車的通通要負這個
: 責任,務使看起來罪大惡極的被告天誅地滅,活不下去?否則就代表這些提供被告在
: 社會上生存所必須東西的人認同那些人所作所為,一樣可惡嗎?並沒有說你不能批判
: 安田律師,但這種批判方式真的很牽強薄弱,如果不是出於無知,顯然就是在挑動情
: 緒,譁眾取寵而已(似乎也轉到八卦板去了是吧)。
其二,律師有其界限
不該負擔追訴犯罪,其界限為何?
不幫忙追訴犯罪是否要做到扭曲事實以達成目的?
大概會被說拿爭議案件來提
但是這是安田律師自己的辯護
"以為對屍體的行為能讓人起死回生,而非性侵犯"
上面有位版友說因人而異
但他也認為這是越矩
我想問問您是否也覺得越矩
如果覺得越矩
又把他包裝成偉大的鬥士,豈非可笑?
: 從攻擊被告,到攻擊廢死聯盟、不判死刑的法官,再攻擊到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發現
: 自己是在把國家殺被告這件事情前面的阻礙一一去除,好「殺死」你心目中的壞人?
: 批判前面幾個就算了,當你的正義神劍斬到法官一定要判死,律師不該辯護就已經走
: 火入魔了。目前犯人的論罪定刑是在一個至少形式上要求嚴謹公正公開的專業程序下
: 進行的,當法官要受民意而非法律的牽制,律師幫被告辯護需受道德公審,那法律的
: 程序就被實質架空,請問你用什麼來決定誰是你心中的好人,誰是壞人?眾所唾棄,
: 誇張不實的媒體?八卦鄉民空穴來風的作夢文?還是看看推噓文數來決定?如果被告
: 是無辜的,他憑什麼要接受這樣的粗糙濫情欠缺理性對話空間的「審判」?即使被告
: 真的有罪,這樣不給他機會把話講清楚,不明不白亂殺一通,你真的能心安理得嗎?
其三
死刑的存廢我認為是刑罰,您說的部份是審判
我同意任何犯人都可以接受公正公開的專業審判
辯護律師也可以盡量幫當事人避免
例如殺父的姊弟,確實其情可憫
然而如同第二段所說,這辯護是否可以跳脫事實?
當經過專業辯論審判後法理上確定人犯確實有罪的時候
要求判死有違反公正公開嗎?
當然您大概會說誤判的存在
但是這要改進的是司法公平性而非刑罰啊
難道因為有可能車禍死人就禁止開車嗎?
以廢死最常談的江國慶案來說
關到現在二三十年,出來人生也是死亡了
他失去了擇偶的機會,失去了進入職場的機會
(當然,你要說中年之戀,這.........)
失去了學校的人際關係
他以被冤枉的心理在那種環境過了二三十年
這個人的人生是不是一樣被判死刑了?
這個人的心會不會被毀掉?
該改善的是司法公正性而不是死刑廢除
: 這樣以後媒體報有罪的殺人犯、性侵犯直接打包丟台灣海峽就好了,還兼能省去許多
: 鄉民念茲在茲的「社會資源」、「納稅人稅金」。
: 到你已經在嚴厲批判、憎恨幫助被告尋求公平審判的律師時,請捫心自問。
: 是不是只要那個人跟我無關,又「有可能」是真兇,就寧殺勿放?
: 這種情緒,這種行為,真的還是你所謂的「正義」嗎?
: 「請用你們想被審判的方式,來審判我」這是嫌豬手事件簿最後無辜卻被判有罪被告
: 的心裡自白。你日文很好,相信能比我看到更多東西,希望這句話能讓你了解為什麼
: 律師要為那些你認為(事實上也有可能是)罪大惡極的罪犯辯護。
: 如果講到這樣你還是想不通的話,煩請回去八卦板吧,慢走不送。
同上
給予公正的審判和這樣的罪刑該有怎樣的處罰是兩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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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那美克星爆炸只剩三分鐘!
我們還有六集可以跑!快跑!
by cksh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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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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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提到攻擊廢死聯盟和不判死刑的法官
廢死聯盟是群即使經過司法審判
也堅決反對死刑的人
你說的是 是否能民意超越法理
然而當法理已經確定有罪
卻因為個人想法不判死刑
試問為何不能質疑這兩種人?
這本為問題的一體兩面
你認為鄉民盲目以情審判
不給當事人受審的機會
然而大家提的是當法理已經確定
為何不判死?判了為何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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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以偶爾拿起來
然後又放下來?
今天他受到啟發後
如果從那之後都一直幫助弱勢
那以前做過什麼當然可以算了
今天卻不是
為何可以受到感召後又做這樣的事情?
然後還能開演講聊受到感召的事情?
嘴唸阿彌陀,手拿殺豬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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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無法純粹只以理來回答
我很不想,但也只能以感情和推測的方式提問
試問您覺得當事人的身家背景(我想你有研究過了)
這樣的說法為律師提示的可能性有多少?
以生殖器放入對方生殖器使之起死回生
您問問您自己,當事人的身家背景能想到說出這樣的話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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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殺五十個會讓社會更正直?
我試問一件事情
與絕望奮鬥中,不判死,被害者先生要賠上自己也要殺了兇手
如果成真
社會是不是更亂?
是不是又把一個無辜的善良者變身惡魔?
殺死兇手,家屬的仇恨會不會消失,這是不一定的
然而不執行,部分家屬的仇恨是不會消失的,這是肯定的
在提到以別的方法補償家屬的時候
有人考慮過家屬要不要接受?
難道你要指責陸正的家屬沒有寬恕的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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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
台灣一審到三審需要多少時間?
何來為了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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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一個事情
我這段是撇除情緒,只以理智的部分來討論
在這我都盡量屏除我的情緒
除了回應上面推文那段外
如要扯到情感的公平性的話
那對受害者的家屬不也很不公平?
是不是反正死的不是自己家人
所以可以侃侃而談寬恕原諒人格改造
輕描淡寫他人家屬的死亡
我這段是針對之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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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的推文做理智性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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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論述
第一
我上了他們的網站
不知道怎麼找到他們的對被害人家屬的措施
http://www.taedp.org.tw/rewrite.php/category-16.html
煩請告知
第二
以前威權時代我不敢講
然而現在要判死都不容易了
還有媒體以及司法改革跟科學辦案
雖然不敢說完全不可能發生
然而現今要發生枉死的機率小上很多
廢死聯盟卻不斷的拿三十年前時空背景不同的案件來提
因此小的在沒考慮周詳下
有了如此的論述
我不認為這能正當化我的言論
畢竟錯的還是錯
頂多其情可憫,減輕點刑責
考量不週是我的錯
或許我以後會從時空背景和司法制度不同來討論了
我很清楚您的出發點就是傷害了枉死者和其家人
這點我深感抱歉
不過小的仍覺得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
才是正道
我們該減少的是枉死誤判而不是廢除死刑
至於您說的支持廢死言論的人不一定是廢死聯盟的人
我個人覺得這是種文字上的群體概念而已
雖然我們常說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是了.........
※ 編輯: ckshchen 來自: 114.25.237.243 (06/2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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