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Assisi於檢舉案#1Zg6gcV4(股檢版)異議

看板Law-Service作者 (三三三)時間1年前 (2023/01/12 14:07), 1年前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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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根據laptic板主的查閱 09/17/2022 23:29:52 Assisi 暫停 ceca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板規 4-5 請詳閱公告。 01/03/2023 00:18:48 Assisi 暫停 ceca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板規 4-5 / 4-6-1 請詳閱公告。 確實兩個案件是屬不同年份的禁言處置 個人根據言論自由的看法,不是為了要阻止使用者的發言 而是希望透過禁言可以讓使用者知道自己觸犯了板規,進而反省 可以達到之後不會觸犯板規之發言 如果該使用者是故意犯,在幾個月內連續一直觸犯板規那就是有惡意,嚴懲是必須的 但是如果有隔一段時間才觸犯,那可能就是不小心而為之,會盡量從輕發落 這兩個案件的年份不同 板規上目前也沒有規定,沒有明確寫明 A.是依據年份來做區隔 B.是依據365天作為一年的區隔 所以個人在判決的話,還是會從輕判決 會是依照A因年份不同,而判決7天禁言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Assisi與Tapqou皆須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申訴案 #1Zj2Zv-i (StockPicket)為何不須累進處分。 : 另請laptic板主覆核板友在Stock板的ceca水桶紀錄。 : 本文同步轉發至板主Assisi / laptic / Tapqou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sherlockman (夏洛克真男人)》之銘言: : : 申訴人 :sherlockman : : 看板板名:Stock : : 被申訴人:Assisi/Tapqou : : 申訴訴求: : : 不服Assisi 對 檢舉案 #1Zg6gcV4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不服Assisi/Tapqou對 申訴案 #1Zj2Zv-i (StockPicket) 的判決 : : 申訴事由: : : 一、使用者 ceca 於 Stock 發表文章 #1ZfxcZIg (Stock) (證01), : : 除股票點薄弱,且回應版友推文時,亦有髒話、不雅用詞等情事 : : 二、本人於股檢板發表檢舉文 #1Zg6gcV4 (StockPicket) (證02): : : 三、Assisi將ceca以Stock版規4-5判罰水桶7日 #1ZimDoGN (Stock) (證03) : : ,惟ceca於1年內已因版規4-5裁罰水桶7日 #1Z9UQkZ4 (Stock) (證04) : : ,就Stock版累進條文規範,本人認為本次應累進為處罰水桶1月 : : 四、本人於股檢板發表申訴文 #1Zj2Zv-i (StockPicket) (證05),申訴Assisi : :   針對該案之判決,不符Stock版規的累進條文規範;另外,Tapqou並未說明 : : 為何維持Assisi原判,僅說"若有需要進一步的答覆請至Law-Service上訴" : :   ,除屬於不完整陳述,亦全然失去申訴文需板主群積極參與並表示意見的 : :   合議制精神 : : → Tapqou: 支持原判板主之判決 01/08 10:13 : : → Tapqou: 結案     01/08 10:14 : : → Tapqou: 若有需要進一步的答覆請至Law-Service上訴 01/08 10:14 : : 故請IanLi小組長介入,釐清該案是否應依Stock版累進條文規範判處水桶1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0.149.83.115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3503639.A.26B.html

01/12 18:49, 1年前 , 1F
答辯是個板主獨立作答,謝謝
01/12 18:49, 1F
※ 編輯: Tapqou (90.149.83.115 日本), 01/14/2023 09:51:51

01/14 12:38, 1年前 , 2F
一年"內"指的當然是365天以內
01/14 12:38, 2F

01/14 12:38, 1年前 , 3F
若是按照年份 就會寫同年度 這基本
01/14 12:38, 3F

01/14 12:39, 1年前 , 4F
國語常識 難怪T板主常常在誤判板規
01/14 12:39, 4F

01/14 15:35, 1年前 , 5F
1年內同B版友認知 這應該皆無異議...
01/14 15:35, 5F

01/14 15:36, 1年前 , 6F
另,若照T版主的嚴懲觀念 罰4-0即可
01/14 15:36, 6F

01/14 15:37, 1年前 , 7F
根本不需要再另訂一條累進處罰原則
01/14 15:37, 7F

01/14 15:40, 1年前 , 8F
而且4-0已規定是版主"主觀"判定
01/14 15:40, 8F

01/14 15:42, 1年前 , 9F
至少累進處罰原則能客觀且標準一致
01/14 15:4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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