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anted板板主gogin水桶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時間6年前 (2017/11/04 23:03),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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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案提出申辯以及判決原由 依照版規3-8的規定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8.徵求群組揪團,內文強調成員或徵求新成員外貌身材、或需照片認定外 表者(含需照片的網址、部落格等),皆反違版規(內文網頁連結亦屬於內文)。 群內有在波士頓的帥哥、也有法國的美女 依照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index.html 對於帥哥的定義 https://imgur.com/a/RzFUf 帥哥釋義 英俊的男子 https://imgur.com/a/Iu1UK 對於美女的定義 美女釋義 面貌姣好儀態優雅的女子 針對此兩辭的定義 確實違反版規3-8 此認定並非主觀 而是客觀依據 內文強調成員或徵求新成員之外貌或身材之定義 依照以往判例 本人並非只有對於正向之外貌或身材來作判決 依照本人判決 就算是負面用語亦有判例 此案是依照版主的裁量權所判決 依照版規 自認判決無誤 版規3-8設置之原義是希望徵友不應用外表身材來當吸引人或篩選人 亦是本人競選Wanted版版主之政見 交朋友何需用外表身材呢 如果否決版規3-8 亦違反當初Wanted版友當初對我投贊成票之原意 至於違反法律程序等問題 如用限制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等來當作違反版規之依據 那就不需版規存在 如版規三徵異性外出者 皆可用 違反我國憲法及法律之規範 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且並無具體合理之理由之言廢除 如依照此邏輯 需版規何用 此外不累述了 本人答辯至此 請小組長查照 -- 本人不常在電腦前 如水球我 我常常不在 請愛用站內信模式找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9.2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09807819.A.79C.html ※ 編輯: gogin (39.8.104.123), 11/04/2017 23: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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