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aberge嚴重失當行為數則,符合被懲處的要件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Global Training)時間12年前 (2011/10/06 15:56),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heeroyu (希洛唯)》之銘言: 最後一篇一起回覆。 ============================================================================= 對C板主下一篇文的回應在此,因為此案已結,不想佔用板面 (加上可能被設為壞人,無法用信寄文) : => 對,黑名單我設的,因為這件事就公開出來談,我不想私底下爭論。 ============================================================================= C板主說: 「 如果那樣寫叫我站在他那一邊, 那我老早就直接在這邊寫明我支持大F板主就好了。 你現在擺明來要戰就對了?? 」 首先,我沒有要戰你,我只是對我觀察到的現象提出諸多質疑。 而且,一切是你自己來我文章推文酸我挑釁開始的.... ^^^^^^^^^^^^^^^^^^^^^^^^^^^^^^^^^^^^^^ 好,就你所說,我們來看那推文是不是酸你:

10/04 14:54,
用這麼多顏色的字,看的好累 :(
10/04 14:54
你自己文章用幾種顏色,你要不要算算看??算了,五種,我幫你算完了。 我也很老實說,我看得真的很累,這是我主觀意見,這要如果叫酸的話, 那是不是以後只要歌功頌德就好???

10/04 15:08,
有很多嗎? 我還有的顏色出不來呢! 是不是要用vi 來edit?
10/04 15:08

10/04 15:10,
綠色一直出不來,誰能教一下,我去test板試明明有出來
10/04 15:10
看看你自己還說:你還有顏色沒出來。

10/04 15:28,
綠色有出來阿,建議中間重複的話可以省略
10/04 15:28
我看到有出來,所以回覆說有出來,然後看到你重複的話語太多, 建議修掉是節省閱讀人時間與精簡重點,你自己還在下面推文說謝謝建議。

10/04 15:34,
謝謝你的建議呀! 我沒太多時間整理,有時間再修
10/04 15:34
※ 編輯: heeroyu 來自: 220.134.134.244 (10/04 17:11) 挖勒,如果這樣叫酸的話,那一堆BG板板友的推文也就是酸了, 你要不要開放投票來認定?算了,這樣你會說以大欺小,不尊重非主流意見。 前一句還說謝謝,後面馬上就說是酸?這跟OO有啥兩樣? ============================================================================== 若說到戰,你看你自己在我文章做了什麼? → cutesakai:用這麼多顏色的字,看的好累 :( 10/04 14:54 → cutesakai:綠色有出來阿,建議中間重複的話可以省略 10/04 15:28, 可以說是算是酸人嗎? → cutesakai: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但是我不認同你的想法與作法 10/05 07:48 不用來我文章說吧! 戰我嗎? 要這句話是吧,來阿: 同樣你自己的文章:1EYge1I9 (這邊我向A板友道歉,不好意思引用你的推文)

10/04 17:44,
請你不要引我的推文,我一點都不認同你,也不想幫你追
10/04 17:44

10/04 17:46,
就大F版主,我只是想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而已
10/04 17:46

10/04 17:47,
事實上原本那串文和這邊的申訴我都十二萬分不能認同!!
10/04 17:47
A板友不認同你,你的回覆是啥? 我文章中所引板友推文是指出「板友對他的做法,頗不認同」 若你的推文沒那個意思,是我解讀錯誤的話,我向您致歉。 同時,基於尊重,我將本文中你的推文移除。 你看,是你自己先道歉息事寧人, 然後我的回覆也是一句不認同,就開始大肆批評討戰。 兩樣情阿~ =============================================================================== 若你要說戰,也是你先開始的吧! 又酸又討釁的… 我都沒對你說「你現在擺明來要戰就對了??」,你卻自己先說了! 請問是誰先亂入我的文章,又酸又討釁的? => 好笑了,明明根本很多句子就不是酸與挑釁,可以被說成這樣, 你說話的功力跟OO也沒啥兩樣。 我寫文指出大F的不當情事,一開始就與你無關,你在推文中又酸又討釁的, 人家當然會想你站在他那邊呀! 正常人都會這樣想呀! => 我看是你自己在OO內小劇場玩太多! 「那我老早就直接在這邊寫明我支持大F板主就好了。」 也許,這次他有錯的太離譜的地方,沒人敢幫他背書或支持他。 就像某綠色政黨想挺一個被關在牢中的前總統,也總是態度曖昧 不知這推測您滿意嗎? => 敝人不夠偉大,挪抬與您不是稱呼我的,消受不起。 我是不是滿意是你決定不是我這邊說了算! 我說「為何你看似和Faberge同進同出? 看似他的事你就要插手,站在他那一邊?」 就"看似"呀! 就"看起來像這樣"呀! => 好阿,公堂之上假設無罪,我也『疑似』沒插手阿? 談到同進同出與插手,你只提申訴案, 你知不知道為何這些文字會出現在這篇文章內? 因為你就在這篇文章就插手他的事,看來就像站在他那一邊呀! → cutesakai:用這麼多顏色的字,看的好累 :( 10/04 14:54 → cutesakai:綠色有出來阿,建議中間重複的話可以省略 10/04 15:28, → cutesakai: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但是我不認同你的想法與作法 10/0 => 就已經說我的建議是:是節省閱讀人時間與精簡重點! 我這篇文章論大F的不當行為,你給我來這些又酸又挑釁的推文, 這算不算插手他的事情? (註: 這篇文章標題與內容都在大F身上) 當然,「為何你看似和Faberge同進同出? 看似他的事你就要插手,站在他那一邊?」 一定要有足夠的例子來証明。 所謂"看似"就是"看起來像這樣",這是我實際上觀察的結果。 你介入的不只是我的申訴案,還包括我這篇指出大F不當行為的文章。 當然,過去他人的申訴案,也要拿出來當數據參考的! C板主說「上訴到組務板的,如果真的要挑,對!也只有一件就是 littleakola這位使用 者的申訴案。」 我剛才查了一下,和Faberge有關的申訴案,真正有在小組進行申訴與判決的申訴案只有 三個(其他Faberge後來私下去溝通,而沒真正在小組進行申訴)。 (1)[申訴] Boy-Girl版的版主Faberge 水桶 對人不對事 文章代碼(AID): #19VTsgis (L_SecretGard) [ptt.cc] (2)[申訴] 男女版版主Faberge亂做處分失職 文章代碼(AID): #1AfwJjSJ (L_SecretGard) [ptt.cc] (3)[申訴] Faberge(大F)瀆職,竟縱放罵「幹」與「X他媽」的犯規者 文章代碼(AID): #1EFukaib (L_SecretGard) [ptt.cc] [申訴] Faberge(大F)瀆職 │ 而C板主有介入的就有2個,即(2)與(3),按比例來說是2/3,可說高的嚇人。 你不要說這(3)這件案子,你寫一個法官判例網址的文章,不算介入。 => 好笑!這樣就算介入? 那麼外面很多案子民群激憤,提供很多意見怎麼就不算是介入? 法官會沒有看到??這樣不算介入? 你明明提供了該如何判的建言, => 該如何判?不是由我決定,如果我主導,那我就直接判下去, 還必要由小組長說。 你先舉一個不具代表性的例子,用這例子說「現在法官在這這類判決時都會去依據當時情 況作為考量」。這就已經觸及到此申訴案最核心的問題,即「罵幹與你他媽算不算違規」 該如何去認定。 你舉出一個不具代表性的判例,以此判例為範本說「現在法官在這這類判決時都會去依據 當時情況作為考量」,這邊的「現在法官」在語意上有「現在的法官都這樣或多數是這樣 」的意思。 => 喔喔,現在來當法學+國學老師就對了。 好一個不具代表性的判例,那麼今天是不是我說『幹』或是『幹OX』 就應該直接判公然侮辱或是毀謗? 你要不要去看判決書上怎麼寫再來回我這個答案? 為什麼現在些許法官判決書越寫越仔細?就是要將自己的思考過程、立場、 引用判例語法條都寫的清清楚楚。以前撞死人不論怎樣都是要賠,但是現在 越來越多案例開始判不用賠,就是因為法官在審判前不斷的思考他們所認定 的正確性。 回到你一開始的檢舉,如果文章中說幹,但是沒有你所謂的明確主體,請告 訴我: 侮辱了誰?挑釁了誰? 現在連部分學者甚至法官都認為以前髒話的『靠悲靠母』都有點不再認定是 髒話的情形,甚至以前認為『很機車』這個負面的詞都有可能判定不起訴的 事情發生,甚至互罵三字經都還有自衛的『善意』言論作為辯護。如果你還 要認定這些法官是非主流,那就這樣認定好了 http://0rz.tw/MfRvW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66032.html http://www.ptt.cc/bbs/LoL/M.1313720812.A.332.html 如果是我,以前規定從嚴,現在我有放寬一點,確定不是辱罵的我就不判。 現在新聞這方面的本來就不多,很多都是私底下和解。 不然你要不要去翻一下法院起訴書來判定數目多寡,以及近幾年的趨勢。 試問,你提供一個不具代表性的判例出來當範本,並建言以此作為如何認定 「罵幹與你他媽算不算違規」的標準,,說「現在(多數或主流趨勢)法官都如何如何判」 ,算不算介入這個案子? => 已回你,不多述。 很明顯,此申訴案在對"罵幹與你他媽"算不算違規的認定上,會直接影響整個判決結果。 而你提供了一個認定的方式,明明不具代表性,又說「現在的法官都如此如此認定的」, 說成像主流一樣。 那麼,依這種認定方式,我案子情事中的"罵幹與你他媽"本來在一般認知下若是會被認定 違規的,依你提供的非主流判例方式來認定可能就不被認定違規。 你提供了一個會影響判決結果的「犯規是否成立的認定標準」(即判例中的認定方式), 還說是沒介入。 => 影響判決結果的,我已經說了,不會是我,你要迴圈轉幾遍? 要不要幫你寫 break?? 上面的三個有真正在小組進行的申訴案,C板主有介入的就有2個, 即(2)與(3),按比例來說是2/3,可說高的嚇人。 => 第三不成立的情況下,僅有1/3。 「某板友說不認同你的想法與作法,你就乖乖道歉,然後息事寧人」 這就奇了,他不認同他家的事,他又不是道德或真理的黃金標準。 他認同的想法或作法,說不一定才是錯的。 乖乖道歉? 然後息事寧人? XD => 一定要我打你臉就對了。來,請看VCR: 我文章中所引板友推文是指出「板友對他的做法,頗不認同」 若你的推文沒那個意思,是我解讀錯誤的話,我向您致歉。 同時,基於尊重,我將本文中你的推文移除。 根據我幫你標的那句話:你是暗指A板友是錯的? 一些的定義是大於或等於兩個以上。 就兩個呀! 因為你介入我的案了,提供了一個非主流的判例當參考,說「現在的法官」都如何如何辦, 你自己忘了算呀! => 已回,不贅述。 我個人不接受我記錯了這個理由! 大街上甩人一巴掌後再說一聲道歉??? 「 再來,這件案子,我除了寫一個法官判例網址的文章外,請告訴我: 我‧哪‧裡‧說‧了‧一‧句‧相‧挺‧或‧是‧幫‧他‧的‧話? 連同那篇文章。 文章:1EUe1ewu、1EUkcY3V 」 你介入我的案,提供了一個非主流的判例當參考,說「現在的法官」都如何如何辦, 而且,你提供的的判例「把幹當語助詞解」,是有利於解釋「罵幹與你他媽有可能是不 犯規,是可能影響我的判決結果的。是可以為大F「沒判幹與你他媽犯規」的情事解套的。 => 已回,不贅述。 要幫一個人不需要"把話說白",就作出一些動作就行,這道理誰都懂! 你只要提供一個有利於解釋「判幹與你他媽無罪是合理的」的判例就夠了! => 如果你要這樣算,那就是我們兩造雙方認知落差,沒啥好說的。 -------------------------------------------------------------------------------------- 文章代碼(AID): #1EYl-b5Y (Boy-Girl) [議題] H事件,已經被解除水桶的,來這感謝一下F版主的辛勞吧 板旨不合的文章,卻存在好幾個小時,又剛好是第一個不同意見的推文出現後,才鎖的。 時間點的巧合,能讓人不去聯想嗎? 而且,若貴板沒有一些其他動作"如為某原因,暫停噓文功能", 單一事件不會讓人去質疑你們的。 因為你文章中關於我爸的部分修掉了,不過還是回應一下: 我指出我爸,是因為這些東西是他教我的, 我爸哪能壓人,我爸又不是美國總統或某幫幫主,最多能壓我而已, 我爸作為我的導師教我的東西,我提出來用,當然要說明是他教我的! 就像將來我要引用大F的名言為人指點感情迷津,也要搬出他的名字呀! => 沒有人動不動就說我爸說....之類的,我也挑明今天這是小事, 自己做出來的事情自己來解決,動不動提老爸說,那就直接請令尊出來解決就好。 至於修掉令尊的話語,請不要誤會,我『根本』就是修掉你的本文。 yaokut:與男女板無關 本來就會被鎖~ 請問與最後的推文何關? 若他的說法是真的,那一切本來就是"時間上巧合"才造成"最後的推文剛好是不同意見"。 所以,我說"真是巧合!"就是附和他的說法呀! 若用"真是巧合?"就是懷疑他的說法。 所以,若用"真是巧合!" 就是接受他的說法: 「與男女板無關 本來就會被鎖」,而"最後的推文剛好是不同意見"就剛好只是"時間上 的巧合!"。 當鎖文的時機點剛好是第一個有意見的推文出現時,若這不是人為操作的, 就只能說是時間上的"巧合!"。 若肯定 "那不是人為操作,而只是時間上的巧合" 的說法,當然要用"巧合!"。 不然,要說不是"時間上的巧合!",而是"人為上的操作嗎"? 用"巧合!"肯定與接受"與男女板無關 本來就會被鎖"的說法, 把"最後的推文剛好是不同意見"當成只是"時間上的巧合" 你怎會推測什容不下聲音的..... 若是"真的只是時間上的巧合!"就是肯定沒有"人為操作的問題", 就是容的下聲音吧! => 我認為這只是你的巧辯。 就真的有自稱企業主的要告我,若他是大財團用律師團玩死我, 我出庭不就不用做事了! 真的要看告你的是什麼咖啦! 50個F咖,和一個A咖差很多。 => 說要告我的也是A咖,這麼巧? 他還曾經丟出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影本給我看! 50個F咖,好笑,都是你在推測我。 "搞啥鬼,有啥好怕的?不做虧心事,何必怕半夜鬼上門??" 是呀! 若一個人沒作虧心事去檢舉重大犯罪,最好他不怕半夜被歹徒開槍! 你舉的例子蠻爛的 " 喔,你反駁還真的很爛! 民國九十七年,我檢舉別人偷車,對方是煙毒犯+小混混。 我是苦主+證人,於桃園地方法院出庭,收到通知單那天是我的生日, 通知單我還留著,要不要我印給你看? 對方最後被關兩年並且放話說要開我槍,到現在? " 我到現在收過要告我的訊息破50,但是一張傳票都沒收到,日子照常過, 晚上照樣睡的很好,只是覺得睡不夠,難不成是板主威能上身? " 你若收到大企業主、立委、黑道告你的信,再來說你沒再怕的吧! 光出庭就忙死你了 我到現在一直等著說! 自己本身行的正,坐的直,知道該說哪些話,就不會有被告的一天。 傳票我沒收過幾張,罰單倒是好幾張。 C板主,你文章重看一下: 我可沒說你做法「好笑」,你文章看清楚, 我是說「大家不覺得很好笑嗎?」這兩者不同。 喔~會嗎?很明顯的詭辯,如果今天我沒有鎖住文章, 請問你那句: 大家不覺得很好笑嗎? 會出現嗎? 看清楚你那句話是承接哪一句? 然後,我看到文章被標記"!",然後就不能拍也不能噓了! 還有,C板主說我戰你,你怎不看你從頭到尾有沒有酸人討釁呀? 你沒事來我文章推文,說什: → cutesakai:用這麼多顏色的字,看的好累 :( 10/04 14:54 → cutesakai:綠色有出來阿,建議中間重複的話可以省略 10/04 15:28, → cutesakai: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但是我不認同你的想法與作法 10/05 07:48 我能不能說你來戰我? => 我已經回覆,不然你丟給板友評定一下,最好連推文上下文給板友看, 我是不是有在酸人。 這案子明明與你無關,我貼的文章是指名Faberge,你來跟人插花, 還用上面那些酸人討釁的字眼。是人類都會以為你是在為Faberge出頭呀! 而且,你說「上訴到組務板的,如果真的要挑,對!也只有一件就是 littleakola這位使 用者的申訴案。」 但事實上,我的案子你自己提供了判案方向的建言,而且Faberge真正有在小組進行的案子就三個, 你有跟進的有2個,2/3的比例不高嗎? 加上,我這篇文章對象是Faberge,一開始沒批評到你,你沒事自己進來用三個推文酸人 挑釁,說你看似和他同進同出,有錯嗎? => 已回覆,簡單回:有錯! 所以,我說"看似"你和他同進同出,這是觀察與統計的結果,看起來就像這樣呀! 有錯嗎? => 已回覆,簡單回:有錯! 不再浪費時間回覆,這是最後一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70.66

10/06 18:05, , 1F
我的推文被修掉了,那麼害怕我的提議,那就來這裡推看怎麼修
10/06 18:05, 1F

10/06 18:06, , 2F
想請問組長們該如何處理這個抓著小辮子一直告的鬧版者
10/06 18:06, 2F

10/06 18:08, , 3F
否則一案過了又一案沒完沒了,還修掉對自己不利的推文
10/06 18:08, 3F

10/06 18:10, , 4F
自己告人的行為自己還實現,說嘴又打嘴有夠煩的
10/06 18:10, 4F

10/06 22:50, , 5F
修掉別人推文很誇張!另外C版主的推文這樣我覺得不到酸。
10/06 22:50, 5F
文章代碼(AID): #1EZLz7m1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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