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oy-Girl版的版主Faberge 水桶 對人不對事
一、申訴人ID:swimstar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Boy-Girl
三、申訴事由:Faberge版主判決 swimstar 水桶九個月
四、檢附證據:
我將版主的水桶理由主要歸類如下:
然而然而綜合其以上諸多發文 已屬於以下幾條版規列出的引戰文條件:
a.處男處女情節
(這已經是很久以前的文章了吧,(指的是文章代碼(AID): #17oGkue3)
那時版規一樣嗎?
我已經忘記那時版規有沒有,但那時一堆人都有討論過,版主針對性太強了吧?
找了一篇去年三月的,然後說這系列粽合起來違反版規,這樣感覺並不合理呀.)
b.男女比較文
(任何事情都會比較,也不是只有我會比較,
只是我說的直接,是不是這樣就水桶? 甚至九個月?)
c.單一性別諷刺文
(版主從我眾多文章中,挑出幾篇對於女生的,然後說是對女生,
那我也可以挑出幾篇是替女生講好話的Ex:13880,這樣是不是這條就不成立了?)
d.以偏概全文
(哪個人不是用自己遇到的現象來跟大家討論,若這樣就說已偏概全,
那是不是有一種想法,就要來個詳細的調查,調查清楚確定比例高,在發文討論?
任何人都是根據自己的看法,提出來,大家聊(標題都有寫閒聊),這樣也算引戰?)
e.族群之刻板印象
(族群之刻板印象,若你族群指的是女性,我也有對女性說好話的時候,
歷史文章都查得到,況且我又不是洗版?
任何人對很多事情都有刻板印象,不論好壞,既然是刻板印象為何不能討論?
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但若要禁止別人說,是不是就有點太誇張了?,
如同:我覺得黑人都比較沒水準.
我覺得英國人都比較紳士,
這類的刻板印象,若提到就是水桶,那版主能水桶的人太多了吧,
我有時陳述的現象也有人同意,難道這些人都是盲從?
我知道有幾個女生反對,甚至出言辱罵,但版主完全不會對他們做處置?
我只要目的是覺得,任何人對於很多事情都有刻板印象,不論對錯,
我並沒有強迫大家要相信,更沒有"傳教一直說一件事",這究竟哪裡違反版規引戰?)
也有幾點疑惑:
1. 為什麼水桶還有"綜合其以上諸多發文",這我認為怪怪的,
在一個版看久了,發言多了,自然可以看到一個作者很多發言,
我的許多發言中,都曾經有過為男方或女方說話,
也都屬於發表自己的看法,並沒有人身攻擊,
對我的文章,有人推噓,我都會聽各方看法.
但若是將幾篇文章挑出對女生不利的,在說"綜合起來在引戰",已經違反常理了吧,
版主的"針對性"是不是太強了!!!
我發這篇"女生比較懂的周遊列國"這篇,
我從頭看到尾,不知道哪裡敘述違反版規,也不知道得罪什麼人,
描述一件事情有什麼不對?
2. 有人會說,我說的話具有爭議性,
我贊同,甚至我有很多文章都會引起熱烈討論,我也贊同,
為什麼會"討論"? 因為每個人意見不同,而且有很多人有興趣,才會想討論,
其中也不乏認為我說的有道理的人,
甚至我可以說,因為我說的比較直,比較敢說,看的比人更透,
也可以說,我點出一些"點",大家會"熱烈討論的點",難道不能說?
而我說出來,如果我替某些人說話,一定有些人滿意,有些人厭惡,討論不就這樣子,
但我每一篇都這樣嗎? 我洗版了嗎? 我有針對誰了嗎?
我提了一個想法,引發熱烈討論,錯在哪裡?
之所以會熱烈討論,大家注意到,因此每個人把自己想法說出來,這樣有什麼不對?
3. 若照Faberge版主這樣的標準來將人水桶,
那我尋找Faberge的歷史文章, 1113篇,
裡面Faberge提到:沒有錯 絕對不可能專情的 會劈腿的男人說穿了就是犯賤
這我是不是也可以特別把這種例子找出來,
為了讓他不要發言, 給他一個"以偏概全"和"族群刻板印象"的罪名,
然後反駁說:這是你的以偏概全,我就看過很多劈腿後,回心轉意悔過,甚至結婚的.
然後把F版主水桶,只因為我是替劈腿後改過自新的人這邊說話,這樣的理由對嘛?
Boy-Girl版應該是能夠聽下各種不同的聲音,
而不是只能講版主喜歡聽的話吧.
(多補一項)
4. 其實常常都有這樣的文章出現,卻不見F大板主有任何反應,
舉幾個最近的例子來說好了,
18023篇 [心情] 公主病
一開頭就說:
"公主病的女人雖然常常被噓的要死,其實男人都愛這味的吧..."
18024篇 [問題] 男生交女友真的很外貌協會嗎?
硬要挑問題,是不是這樣我也能扣他們個 族群刻板印象,以偏概全,的罪名.
但F版主卻不會主動發言,甚至為了將人水桶,
去挑特定人士以前文章,一篇一篇抓問題,
這樣的版主算適任嘛?
以上的言論,我都有寫信先跟版主說明我的看法,以下內容是版主的回覆:(部分節錄)
===============================================
我因為設你為壞人所以不會接到你的信件
並不是拖延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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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時候很好奇,我平時並沒有打擾過版主,設壞人的原因是?
我相信版主可能對我看待很多男女事情的點並不滿意,或厭惡,
才將我設壞人,
但你沒權力因為自己不喜歡,就要別人"不能說",因此把人水桶,
因為你的設壞人的行為,這樣歸納,你會刻意找某個人缺點將人水桶的行為,正確嘛?
因為討厭某個人發言,
然後又找不到這個人違反什麼版規,
就開始把這個人的歷史文章全抓出來一條一條找,
這已經完全偏頗了吧,已經"對人不對事"了吧,
甚至完全沒有"警告",只因為自己不喜歡這個人的看法?
況且,版主下九個月的水桶的判決,
我相信版主是公正的情況下,一定是有非常強烈的理由,
但我看過以上結論後,我覺得版主是不是在排除異己,而非公正判決呢?
這些是我的申訴說明,謝謝.
再我申訴以後,版主才又補上一封信(如3030篇),
內容是說:設壞人是基本自由啦,說明不充分啦,要說具體一點啦.
可以看我寫給版主的第一封信, 說明不夠具體? 不夠詳細?
對版主每個水桶理由一一反駁, 這已經是睜眼說瞎話了吧,
版主簡單一句說明不夠具體啦,每封回信卻又不敢當面回答我的質疑,
而版主的回信有具體嘛? (可能都是簡單的打馬虎眼)
我一直覺的版主應該都是很公正的,
但Faberge各種作風,讓人很難不懷疑是在"排除異己",
如他剛剛上任時,一篇推文只能三句話讓大家很抱怨,後來又突然收回,
似乎把整個版當他自己的個人版在玩,只能說他想聽的話,
這樣的版主的判決,已經有失公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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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imstar 來自: 115.43.138.57 (01/2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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