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政黑IBIZA 惡意連劣5文
版務你們看看以上的文章,有哪一篇是人身攻擊?
完全沒有人身攻擊
就因為我的id是「John7ismydog」就要被劣文?
請問這是「心情小品」版的規定嗎?
那我也有在「hate」發文也,那是不是也要請組務去函叫hate版主劣我文?
否則憑什麼在「心情小品」組下的「Hatepolitics」版可以因我的id而任意劣文?
如果說在「政黑版」發「政黑文」 要被 「劣退」的話
那在 「黑特版」發「黑特文」 是不是也應該要劣退了?
那我在 L_SecretGard版 也就是此版 發「申訴文」 是不是也應該要劣退了?
因為都是用「John7ismydog」這個帳號發的文章啊
怎麼會到了「Hatepolitics」規定就不一樣了呢?
難不成「Hatepolitics」版 獨立了啊?
如果版務認同IBIZA的劣文標準的話 ,那也不需要寫判決文了
你就直接把我這幾篇申訴文一起劣退吧
反正都己經被IBIZA惡意劣了5篇文章,早就不能在各大熱門版發文了
也不在乎多劣幾篇
如果不認同IBIZA的劣文標準
麻煩請IBIZA去申請解劣 謝謝
請版務做到「府院同調」,
組務版 就好像是「憲法」,政黑版只是組務所屬之下的「民法」
如果在組務版寫「申訴文」不會被劣退,那麼在政黑版寫「政黑文」就不應該被劣退
否則就是憲法與民法相抵制,要以憲法為準 所以組務版如果沒把我的申訴文劣退的話
政黑版的IBIZA 你就不應該再堅持自己的惡意劣文標準了
否則憲法民法各走各的調,叫基層人民如何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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