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80ct5bf IBIZA垃圾 事件判決不公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anti-iso????)時間16年前 (2008/04/16 11: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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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分身ID需由站方帳號部調閱上站紀錄來判定 並無規定板主不得為緊急處分 : 板主要認定其分身可以到組務板來申請查詢 : 最後再依帳號部查詢結果來判定 : 而不能單憑IP前兩碼一樣來判定 ^^^^ : IP前兩碼一樣的人多的是 打稻草人 檢舉文沒看完就急著斷章取義 檢舉人提一堆資料 怎麼會是『單憑』 : 而且就算IP一樣 那也只代表上站地點可能一樣 : 不一定就是同一人 : 若要一廂情願的認定IP前兩碼一樣即為分身 : 那也由得你們 照你這種見解 所有帳號部的ID判決都是錯誤的? 證據本來就只是判準因素之一 這又不是法院判刑 哪來嚴格證據原則? 板主或站方心證做成 刪帳號或判水桶為其適法權力 : 畢竟從板主在該板置底文中即可看出來 : 他不認同站方說要經過帳號部檢查才能判定是否為分身 : 他只依自己單方面的少數資料來作判定,進而浸該人水桶 是不是少數不是你說了算 版眾到處抓分身王在他板灌水達到政黑門檻的文你都沒看 : 這種不經過站方檢查而私自判定其為分身的行為實在不妥當 : 就算在這次當中他真的是分身 板主並沒有誤判 : 但要是哪天這種未經查證的行為出現誤判呢? : 誰來捍衛被無故被浸水桶的人的發言權利? 言論自由僅限於發表言論不必承擔被司法或其他暴力或經濟上迫害 論壇管理者對於其認為不適合出現該板的人或文 有處分權 少以為抓著言論自由大旗就好像什麼論證都很合理 : 這豈不是單憑個人喜好而濫浸水桶嗎? : 別說板主不可能誤判 連帳號部也無法100%判定同IP就是同一人 : 前幾天才看到一個在同一間公司的例子 : 身為板主,絕對不能,也沒有那個資格做這樣的事。 PTT使用者只有專屬使用權 無帳號所有權 站方授權行使權力的板主 自然有資格浸水桶 不喜歡可以不要上PTT 自己開個論壇自己爽 -- ================================================================================ 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 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而 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與女皆夢也; 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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