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80ct5bf IBIZA垃圾 事件判決不公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滄海笑)時間16年前 (2008/04/16 06: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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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4 (短ID真方便)》之銘言: : : (比如說BBSPTT這帳號用過的IP至少就有5個) : : 以 "IP位址不完全相同" 作為 "非分身" 的依據 : : 如何服眾? : : 我也沒投馬英九,少扣我帽子 : : ---------------------------------- : : 4/14 PM 11:57 查詢 : : 《ID暱稱》BBSPTT (美好花蓮的蓮花好美) 《經濟狀況》普通 : : 《上站次數》27次 《文章篇數》39篇 (優:3/劣:0) : : 《目前動態》看板列表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 《上次上站》04/14/2008 21:55:55 Mon 《上次故鄉》210.192.167.36 : : 而上兩篇BBSPTT的IP: 210.192.239.101 : : ----------------------------------- : : 顯見IP位址不同根本不足為奇 : 是不是分身ID需由站方帳號部調閱上站紀錄來判定 : 板主要認定其分身可以到組務板來申請查詢 : 最後再依帳號部查詢結果來判定 : 而不能單憑IP前兩碼一樣來判定 : IP前兩碼一樣的人多的是 : 而且就算IP一樣 那也只代表上站地點可能一樣 : 不一定就是同一人 : 若要一廂情願的認定IP前兩碼一樣即為分身 : 那也由得你們 : 畢竟從板主在該板置底文中即可看出來 : 他不認同站方說要經過帳號部檢查才能判定是否為分身 : 他只依自己單方面的少數資料來作判定,進而浸該人水桶 : 這種不經過站方檢查而私自判定其為分身的行為實在不妥當 : 就算在這次當中他真的是分身 板主並沒有誤判 : 但要是哪天這種未經查證的行為出現誤判呢? : 誰來捍衛被無故被浸水桶的人的發言權利? : 這豈不是單憑個人喜好而濫浸水桶嗎? : 別說板主不可能誤判 連帳號部也無法100%判定同IP就是同一人 : 前幾天才看到一個在同一間公司的例子 : 身為板主,絕對不能,也沒有那個資格做這樣的事。 ~~~~ 該版有相關判例,並經組務認可。 建議您可參閱置底的版規公告區。 IP近似的帳號,在水桶期間連續以相似的文字擾亂版上閱讀, 如果版主不能為緊急處置,則無異讓廣大版友權益受損。 此外,ID-Multi的判決,經常緩不濟急,甚至是拖延甚久。 而過去類似的判決,幾乎都證明了: "發言風格相似、上站位置一樣或90%一樣的帳號,為分身帳號" 批踢踢砍分身帳號,卻無法杜絕分身亂版, 如果能有更有效的方式懲處,相信也沒有版主願意每天去想這個問題的。 -- ζ ξ 別跟豬打架 ○- 你只會弄得一身髒 <(╯ 而豬很快樂.... ■)﹥ ....網路名言 by Juncho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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