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板的判決文
如果一定要取消killla之水桶,無異使分身ID能夠凌駕於任何水桶之上。
既killla與MENOCHEN是同一人,因此就算不使水桶期間加倍,無論如何不應該
解除killla之水桶。
如果組務不允,我仍依組務判決解除killla水桶,但也會順勢公告如果有人被
水桶,在期間使用分身ID來進行任何發文或是推文,都將認定是干擾板務,若該ID
一發文或推文立即予以處罰,以達到實質水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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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195.66
※ 編輯: ROCKMANX6 來自: 219.81.195.66 (03/0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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