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icycle版版主--arthurwang 判決錯誤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莫言)時間14年前 (2009/09/10 22:33),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說明如下: Jeph水桶原因,如水桶公告及信件中所述: 1.違規行為: Jeph: 這裡在營造一種氛圍 買便宜不能說 買貴當買服務 09/10 00:41 → Jeph: 很簡單 既得利益者 是不容許有人破壞市場規則地 09/10 00:43 Jeph: 那是我從推文中 看到的感覺 也無搧風點火 09/10 00:49 2.板主認定: 僅由一兩篇文章個人感覺,暗指單車板圖利他人之行為 有破壞單車板的討論風氣及名聲,有製造板上困擾之虞 3.板規依據: 板規七 其他可能造成單車板困擾的事項,請不要讓它發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劣退+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 ● 這邊可以講的就很多了,不過簡單一句話,亂板的自己脖子洗乾淨。 不要讓我感到困擾就好。 上述為針對此申訴的回應說明 以下為相關證據全文 ============================= 警告公告 ======================================== ┌─────────────────────────────────────┐ │ 文章代碼(AID): #1AZhgujB (bicycle) [ptt.cc] [公告] Jeph 因板規二,警告乙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0867896.A.B4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元 │ └─────────────────────────────────────┘ ●17207 m10 8/21 arthurwang □ [公告] Jeph 因板規二,警告乙次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站內 bicycle 標題 [公告] Jeph 因板規二,警告乙次 時間 Fri Aug 21 23:18:10 2009 ─────────────────────────────────────── 這是 Jeph 的噓文 ●18133 15 8/20 skyman12377 □ [心得] 原廠鍊條比一比 ┌─────────────────────────────────────┐ │ 文章代碼(AID): #1AZ2HTHa (bicycle) [ptt.cc] [心得] 原廠鍊條比一比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0698333.A.46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1 元 │ └─────────────────────────────────────┘

08/20 14:17,
你拿沒用過的鍊條要證明什麼? 又要比什麼?
08/20 14:17

08/20 14:36,
樓上沒必要噓吧?噓的目的?!
08/20 14:36

08/20 17:49,
他說要証明產品耐用 通篇卻找不到 這簡直是欺騙
08/20 17:49
基本上這篇的噓文,我不認為有到挑釁的程度 原因是,我認為噓文是一種表達不認同部份或全部意見的一種方式 不論噓文者對於原文是否有正確的理解,只要說明原因,且原因合理 我們都會抱持比較寬鬆的標準看待 畢竟,這也是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 但是,在下面這篇文章的噓文,就是我們要提出提醒與警告的 ●18205 6 8/21 ddar R: [心得] 原廠鍊條比一比 │ 文章代碼(AID): #1AZZQ7AR (bicycle) [ptt.cc] Re: [心得] 原廠鍊條比一比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0834055.A.29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8 元 │ └─────────────────────────────────────┘

08/21 21:28,
這篇文章比原篇文章有價值 而您po的網址更是價值的所在
08/21 21:28

08/21 21:29,
感謝您
08/21 21:29
Jeph使用了表達反對的 噓 可是說明內容卻是提出正面的評價 這樣的噓文就是無理的,這也是我們提出警告的原因 同樣地, 即使使用了表達贊同的 推 或是 箭頭 但是說明內容卻有負面批評的意味或是帶有諷刺 也應該盡量避免。 最後,再貼一次板規二,提醒大家, 希望大家在自由討論時,也能學習彼此互相尊重與包容 謝謝配合 板規二 注意禮貌,避免挑釁、貶低他人、及人身攻擊、髒話…等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經規勸後若仍不停止 發(回)文者,刪文+水桶兩週 推(噓)文者,水桶一個月 -- 我說了你又不聽,聽了你也不明白, 明白了你也不去做,做了你又做錯... 反正總之我怎麼說你都是不明白的了!──《秀才遇著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40.144

08/21 23:55,
顯然你沒看透我文字的意思 不過又何仿呢? 科科
08/21 23:55

08/21 23:57,
而且你警告我也不妥 因為是他先嗆聲說我在噓三小
08/21 23:57

08/21 23:59,
嗆聲我的跟原篇作者不同人 我沒有噓過他
08/21 23:59

08/21 23:59,
是他先嗆聲我 我卻以感謝回報 反倒是我挑釁了?
08/21 23:59
似乎你還是不清楚被警告的原因 我再說明更清楚一點 你在第一篇文章中噓文,雖然有人認為你噓的無理 但是因為你在噓文中確實表達你不認同的原因 姑且不論這原因正確與否, 但表達不認同是你的權力,你也確實在噓文中說明了 所以那篇文章的噓文,並不是警告的原因。 再來,從ddar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對你噓文的原因不認同 這時ddar可以有三個選擇: 1.不回應 2.在同一篇中以推/噓文反駁你的噓文原因 3.以回文方式提出反駁與質疑 而ddar選擇的是方式3, 並提出他的說明與解釋, 我會認為他的文中的確使用了情緒字眼,用來駁斥你之前噓文的理由 但這跟你在之前一篇噓文的情形相同 只是你用的是噓文,ddar使用的是回文 倘若你對他的文章有不認同的看法,當然可以使用噓文 但是從你的噓文說明中,看不出噓文的正當性 一方面提到有價值,另方面又說感謝 但卻是使用噓文 這就是為什麼你被警告 板上不是一言堂 大家對相同話題可以提出不同意見 即使因此引起筆戰, 大部分時候板主們也都將這些視為"較激烈"的討論 請注意,為什麼板規二中的說明提到的是 推(噓)文者 而不是只有噓文者 反對,請光明正大且明白指出 只要合理就行 不要使用噓文,但又說不出反對的理由 或是 使用的是推文,但卻在言詞中充滿諷刺與不滿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40.144 (08/22 00:24)

08/22 00:34,
樹大有枯枝~~~人多有天才 科科
08/22 00:34

08/22 01:13,
顆顆
08/22 01:13

08/22 01:15,
說得很條理分明~~~~~
08/22 01:15

08/22 02:46,
講得通一句就通啦 水桶很舒服 不捨晝夜
08/22 02:46

08/22 03:04,
偉哉 Jeph是天才
08/22 03:04

08/22 08:37,
版主辛苦了,打這樣多字。
08/22 08:37

08/22 12:09,
你還是沒看清 罷矣!
08/22 12:09

08/22 12:23,
是指那~環~才是重點嗎?
08/22 12:23

08/22 13:12,
警告個三小 直接水桶啦~ 連我一起水桶下去 沒在怕的
08/22 13:12

08/22 13:15,
板友發表心得自己看不懂 還噓勒 教你看懂也噓
08/22 13:15

08/22 13:15,
科科 白馬別氣 水桶他也沒用 他也不會懂原因
08/22 13:15

08/22 13:15,
到廁所去 連噓 比較好解放啦~~
08/22 13:15
================================以上為警告公告================================== ================================以下為水桶公告================================== ●18174 m 8 9/10 arthurwang □ [公告] Jeph 因板規七 ,水桶二個月 ┌─────────────────────────────────────┐ │ 文章代碼(AID): #1Af-IA9O (bicycle) [ptt.cc] [公告] Jeph 因板規七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2517002.A.25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2 元 │ └─────────────────────────────────────┘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站內 bicycle 標題 [公告] Jeph 因板規七 ,水桶二個月 時間 Thu Sep 10 01:23:19 2009 ─────────────────────────────────────── 這是上次的警告文 ┌─────────────────────────────────────┐ │ 文章代碼(AID): #1AZhgujB (bicycle) [ptt.cc] [公告] Jeph 因板規二,警告乙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0867896.A.B4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2 元 │ └─────────────────────────────────────┘ ●17207 m10 8/21 arthurwang □ [公告] Jeph 因板規二,警告乙次 該提醒的那篇都說過了 這是這次違規的內容 ●18170 m 8 9/10 arthurwang □ [公告] ddar 因板規二,警告乙次 ┌─────────────────────────────────────┐ │ 文章代碼(AID): #1AfzLHq5 (bicycle) [ptt.cc] [公告] ddar 因板規二,警告乙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cycle/M.1252513105.A.D0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元 │ └─────────────────────────────────────┘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站內 bicycle 標題 [公告] ddar 因板規二,警告乙次 時間 Thu Sep 10 00:18:16 20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9/10 00:29,
09/10 00:29

09/10 00:39,
""你賺錢,我賺錢,鄉民也賺錢,大家多少賺一點""
09/10 00:39
Jeph: 這裡在營造一種氛圍 買便宜不能說 買貴當買服務 09/10 00:41

09/10 00:43,
買便宜請說出來,讓大家讚揚好店家啊,不要只會屁嘛....
09/10 00:43
→ Jeph: 很簡單 既得利益者 是不容許有人破壞市場規則地 09/10 00:43 這邊哪時候有買到便宜的不能說,買貴了還要當買了服務的說法? 請指出 另外,誰是既得利益者,請說明!! 不要只在那邊用一兩句話的推文煽風點火..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7.202 (09/10 00:48) Jeph: 那是我從推文中 看到的感覺 也無搧風點火 09/10 00:49 之前就說過,私下要怎麼解釋或是評論,是個人的自由 但是在公開板面說話就請嚴謹 BBS上各個討論板的走向及風格,都由各板的板主(群)經營與引導 隨便一個 看到的感覺,就來暗指板上在維護你所謂的既得利益者, 這是否合宜,請深思!! 身為板主,不在乎任期多長或多短,但是維持自由但又和諧的氣氛,是我們一直努力的 我們水桶過的,不單有新手,也有老板友 抹黑店家的我們也抨擊過,為店家過度護航的我們也攻擊過 所有的警告文跟水桶文,我們也都有保留下來(所以才有累犯的罰則) 這些都是可以拿出來接受公評的 請勿再利用各種方式破壞板上秩序,謝謝!! 最後,這是板規七 板規七 其他可能造成單車板困擾的事項,請不要讓它發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劣退+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 ● 這邊可以講的就很多了,不過簡單一句話,亂板的自己脖子洗乾淨。 不要讓我感到困擾就好。 由於是在推文中,躲過劣退 所以水桶二個月 我說了你又不聽,聽了你也不明白, 明白了你也不去做,做了你又做錯... 反正總之我怎麼說你都是不明白的了!──《秀才遇著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7.202

09/10 01:29,
愛造謠的推文伯+問題伯 ~~正夯~~
09/10 01:29

09/10 01:31,
版主明察
09/10 01:31

09/10 01:32,
問題伯真的太酷了,他沒把ddaX送進水桶一定心有不甘XD
09/10 01:32

09/10 01:34,
該不會是老師又回來了吧XD
09/10 01:34

09/10 01:43,
D
09/10 01:43

09/10 04:27,
河蟹美味阿XD
09/10 04:27

09/10 10:07,
推板主! 這些伯字輩的桶一桶就天下太平了
09/10 10:07

09/10 10:40,
09/10 10:40
================================ 水桶公告 ==================================== ========================申訴人來信請求說明的回覆全文 =========================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標題 Re: 為何水桶我 時間 Thu Sep 10 20:08:08 2009 ───────────────────────────────────────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請問為何水桶我 你的理由不洽當 : 有人已為我證明 #1ANgR1_U X : 而且你標準不一 上次我被警告 只在推文裡發言並無謾罵 指責 : 而D版友 罵人白目 你居然趕快刪文也只給他警告 不符比例原則 : 請給理由 : 好讓我申訴你 既然要申訴我,何必要我給你理由? 就用你想申訴的理由去申訴即可 原因我已經在公告中說過了 一兩篇文章,可以作為"板上"的代表? 況且你的回覆是 "感覺" 引戰文,我都先用警告 而且並非初犯,這就是你被水桶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8.185 ============================ 說明水桶原因信件文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8.185

09/11 11:20, , 1F
我已提出證據 被訴人對文字自我演繹的能力令人不敢領教
09/11 11:20, 1F

09/12 00:41, , 2F
如被訴人不再申辯 請小組長儘快做出裁決 感恩
09/12 00:41, 2F

09/13 14:57, , 3F
最後那封信件回文省略一大段 居心何在???
09/13 14:57, 3F
省略一大段? 以下是少的"兩行" 刪文與否只在於該篇文章是否有保留價值 你使用過度主觀的立場,來營造單車板的不良形象,破壞單車板討論氣氛 遺漏之第一行與本申訴無關,並非申訴人被水桶之原因 遺漏之第二行已經移在本文開頭的板主認定中說明, 我對申訴人的文字形容與解讀能力,深感詫異 但對於善用搧風點火之能力,絲毫不感到意外^^

09/13 15:00, , 4F
請小組長 比對 787篇
09/13 15:00, 4F

09/13 15:04, , 5F
如此不實的回覆"全文" 請小組長多審查
09/13 15:04, 5F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220.130.149.28 (09/13 17:24)

09/14 00:59, , 6F
是否重要 非被訴人所能決定 只要是證據 請保持完整
09/14 00:59, 6F

09/14 01:00, , 7F
否則不要謊稱:回覆"全"文
09/14 01:00, 7F
文章代碼(AID): #1AgGv9Rl (L_Relax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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