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罷免EXAMINATION板主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不是機器人)時間14年前 (2011/12/13 16:43), 編輯推噓11(11027)
留言38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9 (看更多)
依據 生活娛樂群組連署板之規定 二、新增/刪除板主 <刪除板主>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程序不符判定為無效罷免。 該條原意是希望板友在提出罷免前 能針對罷免原因先和板主溝通 溝通無效向組方申訴 若對申訴結果仍無法接受 則再進行罷免 而依據前任小組長之判例 #1C0oX1HI (L_LifePlan)與說明 罷免原因若未經過申訴程序為無效罷免 而國考板此次罷免案贊成與反對票數比例懸殊 表示此罷免案亦同時表達了多數板友的看法 因此罷免案對看板有相當的影響力 而組方亦收到來信警告已擬好訴狀 若未在其指定時間內做出判決 要透過法律控告組方為背信罪的共犯 另組方感到相當恐懼與不解 但組方無法自行解釋"生活娛樂群組連署"的規範 雖前小組長已有相關判例 但為避免因群組規範之解釋不同 而造成判例前後不一致的狀況而影響往後的其它罷免案 故 此次罷免案組方為求慎重 將會向上層請示 是否"罷免理由必須要先經過申訴" 並會將此次結果做為往後小組對罷免案判決的依據。 -- 人生規劃局小組長 QQGir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30.35

12/13 17:01, , 1F
1.規定太複雜了我搞不懂 到底是什麼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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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程序有問題,為何不早說?等罷免成案了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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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規範非本小組所制定與管理 小組無法自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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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7:07, , 4F
故等群組長做出統一解釋後再做判決並做為往後罷免案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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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7:23, , 5F
看到已擬好訴狀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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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8:37, , 6F
有共犯 不知道正犯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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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8:38, , 7F
如果找不到正犯 不知共犯從屬要如何附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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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07, , 8F
一個是吳院長臉皮比城牆還厚,一個是615推說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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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07, , 9F
有趕上時事 滿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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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21, , 10F
說的也是 都丟到群組去吧 一堆各組各自解讀 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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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23, , 11F
我想到的是 板主被罷免中不能提出新任板主申請 那新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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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一等再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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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37, , 13F
既然板主無法新增 那等板主通過罷免 是否就要用連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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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群組規定 必須由現任板主新增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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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50, , 15F
如果該條真的是在防本尊傳分身 那麼解釋上投票選出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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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該條拘束 畢竟投票結果本來就無法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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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55, , 17F
借問一下 背信罪是行政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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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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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0:02, , 19F
世界上只有共犯從屬這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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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0:05, , 20F
請問你住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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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0:06, , 21F
OK 來查一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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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42 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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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0:11, , 23F
看到了 所以法官如果判決有問題也可以用背信罪嗎?還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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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0:11, , 24F
法官判決有問題另有罪名競合 用別條罪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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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1:02, , 25F
要透過法律控告組方為背信罪的共犯<=是讀書讀到 X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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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21:05, , 26F
本人上PTT 這麼多年 最近看到有些人的邏輯比J版還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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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0:45, , 27F
XDDDDDDDDDDDD 要被告了小組長好衰果然不好當
12/14 00:45, 27F

12/14 02:09, , 28F
連背信是刑事都不知道,難怪bluebe會嗆你能考上就捐一萬
12/14 02:09, 28F

12/14 17:58, , 29F
又不是所有類科都有考刑法~~~
12/14 17:58, 29F

12/14 18:00, , 30F
法官判決的問題有濫權裁判的問題 不過很難成立
12/14 18:00, 30F

12/14 19:57, , 31F
我還真的被pognini弄得搞不清楚了 在1916說行政訴訟 現在
12/14 19:57, 31F

12/14 19:58, , 32F
要告背信罪 不知道是誰分不清楚了 另外 bluebe嗆還打錯ID
12/14 19:58, 32F

12/14 20:01, , 33F
是想規避嗎? 不然這樣 我們來簽約金額提高到50萬新台幣
12/14 20:01, 33F

12/14 20:02, , 34F
也不要佔他便宜1929篇的條件對我太優惠 沒有限制時間 這樣
12/14 20:02, 34F

12/14 20:04, , 35F
我二年內我考不上我捐50萬新台幣 我二年內考上bluebe捐50
12/14 20:04, 35F

12/14 20:04, , 36F
萬新台幣如何 同意就約個時間各自找個証人簽約
12/14 20:04, 36F

12/14 21:34, , 37F
找我當證人吧
12/14 21:34, 37F

12/15 12:05, , 38F
有夠難看啦 哈哈
12/15 12:05,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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