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ecomaster 涉嫌未經作者同意轉貼文章

看板L_LifePlan作者 (大王椰)時間18年前 (2006/05/23 11:51),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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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baboosh 被檢舉人 ecomaster 檢舉事由 ecomaster未經本人同意即轉貼我在信用卡卡版所貼之文章(附件一) 說明如下 1 本人以ecomaster 之中文翻譯 經濟學碩士稱之 不論是法律規範或社會風俗 以自身所取之姓名稱呼他人乃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但ecomaster卻以我意圖要收集他個人資料為由 轉貼本人所發表但未經我同意轉貼的文章 已經違反站規 第六條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2 該篇被轉載之文章內容,與該申訴案件討論內容無關, 被檢舉人所發表之申訴案件為 標題 信用卡版 版規制定過程發生重大疏失! 裡面所討論之內容及範圍皆是版規的制定意見或申訴 本人根據被檢舉人所提之意見發表本身之看法 並提醒被檢舉人對卡版版主 臆測教育程度已有觸法之虞 被檢舉人可能不經詳察或是有故意之嫌 轉貼本人在卡版的文章 已經觸犯本站站規及著作權法 另外 再論轉貼本人文章之必要性 被檢舉人轉貼本人文章 其內容根本無關本次申訴內容 不適用 著作權法 第四十五條 專為司法程序使用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重製他人之著作。 3 由於被檢舉人可能已經出國 本人願意等待被檢舉人回國後再做說明 版上那位ecomaster 如果你不是他本人 請不要濫用他人名義 4 本人要求被檢舉人必需要公開道歉 往後並不得再轉錄未經本人同意之文章 並且必需將該文刪除 並請小組長給予適當處分 以敬效尤 附件一 作者 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Re: 信用卡版 版規制定過程發生重大疏失! 時間 Mon May 22 00:33:31 2006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當我與我的一群朋友看完QQgirl當初作出的水桶公告內容, : : 我們第一個感覺,是懷疑自己走錯版,懷疑我們走到JOKE版了。 : : JOKE版提供了不少笑話紓解網友平時壓力,坦白說, : : QQgirl版主的這篇公告我覺得是一則笑話。 : : 以下先貼上這篇公告: : : ========================================================================= : : 作者 QQGirl (最近食量很大....) 站內 creditc\ ard : : 標題 [公告]sun0804 歡迎到公海 05/19~06/19 : : 時間 Fri May 19 00:54:02 2006 : : ─────────────────────────────────────\ ── : : 五月份的第一個進公海暢泳的幸運得主是 sun0804 : : 原因: 3119 m 4 5/18 sun0804 R: 大家不要回了啦.... : : sun0804利用編輯的方式任意刪除他人的推文 : : 在與另一位版主Heumay的討論之後 我們一致認為 : : 刪除別人的推文是件非常非常非常沒禮貌的事 : : 也是件極度極度極度不應該的事 : : 更何況您還是上站有3000多次的老手了 : : 如果是手滑 也不會一滑就刪了這麼句推文 : : 因為原有的版規內 沒有明訂任意刪除別人推文時的處理方式 : : 所以才會在經由討論之後共同做出決定↓ : : 公海游泳券一張 期限一個月 到期請來信復權 : : 即日起 版規裡亦增加了有關任意刪除別人推文的處理方式 : : 謝謝各位 : : QQgirl : : =========================================================================== : : 笑點在哪裡? : : 1.QQgirl妳當板主至少也半年了,如果你認為"刪除別人的推文" : : 是像這篇公告內容所說的"是件非常非常非常沒禮貌的事" : : 或是"極度極度極度不應該的事",那請問你擔任版主期間,在制定版規的過程中, : : 思慮欠周詳嗎?制定版規怎沒把你認為這麼重要的違規行為納入版規中呢? : : 我覺得你這錯誤是"極度極度極度不應該的事"。 : 說點我的想法 不論是任何規則是不可能永遠完美無缺的 總有未盡事宜的部分 : 因為時代在變 許多規則都是應運新狀況而增訂或修改 以此苛責版主並不合情理 : 即使是國家法律也會修改 同理不論是信用卡條款 或是BBS站規 版規亦是相同 : : 2. 或許你年紀較長,當初求學時,或許沒有修過基本法學緒論的課程, : ^^^^^^^^^^^^^^^^^^^^^^^^^^^^^^ : 請你了解 非公務機關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登記並發給執照者 : 不得為個人資料之蒐集 此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 出生年月日 : 家庭 教育 還有其他我沒記起來 : 你質疑他人的法學程度已有蒐集其教育程度之嫌 望請自重 另外baboosh在請我自重以前,是否也要請你自己自重一下。 你在信用卡版,針對本人發表的文章作回應時, 直接在文章中 稱呼我"經濟碩士"。證據如下: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問題] 請問QQGirl小版主會自己請辭嗎 時間: Sat May 20 19:54:24 2006 ※ 引述《ecomaster (穿高跟鞋的上班族)》之銘言: : ========================================================================== : 另外 Heumay小版主你也會自己請辭嗎 : 5/19的水桶個案中 你也坦承有疏失了 : 解除水桶時未公告 : 等到大家反應後 才發出解除水桶的公告 : 版主群對於一些程序問題應該要有基本的認識吧 : ^^^^^^^^^^^^^^^^^^^^^^^^^^^^^^^^^^^^^^^^^^ : 請問你要請辭嗎 : 證據三: : 推 Heumay:回12樓,解除未公告的確是版務疏失,已於下一篇公告! 05/20 01:01 有什麼好請辭的 妳昨天對於站規理解錯誤 請問經濟學碩士 你有公開道歉並自請水桶嗎?? ^^^^^^^^^^^^^^ 妳貼一堆還要我幫你解釋站規 可能已經造成其他版友使用版面的困擾 請問你要不要對此道歉 也許你站規搞清楚再貼會比較好吧 如同妳到一各地方發言 總要先看一下京華區 看一下FAQ ...才不會造成他人困擾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5.34 : : (因為是最近幾年 很多學校才開始把法學緒論的課程納入大學通識課), : : 所以你不知道"新法不能溯及既往"這個原則。這點可以體諒妳。 : : 但是,既然身為看板管理者,誠心建議妳對一些基礎的法律原則撥冗熟稔一下。 : : 以免又鬧出笑話。 : : ==================================================================== : : 妳如果還想繼續當版主,希望妳努力點, : : 因為 沒有人會希望看到信用卡版的走向 是邁向"ptt JOKE第二版"發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12.3 推 baboosh:我是非公務機關嗎 ??? 呵呵 ... 05/22 01:07 → baboosh:ECOMASTER是你自己取的id... 你自己爆料別人不能說嗎 05/22 01:08 → baboosh:譬如你自己告訴別人你的名字 還要別人不能叫你名字嗎 05/22 01:10 → baboosh:別搞笑了 05/22 01:10 推 baboosh:懂了嗎 自己講出來的不叫蒐集 05/22 01:16 → baboosh:時常要幫你解釋法條還挺累的 又不收費 ... 虧大了 05/22 01:17 推 foone:ecomaster不要理他啦,他亂解釋法律,要轉移焦點,不要中計 05/22 01:23 推 foone:跟那種人論理,他聽不懂的啦 05/22 01:28 推 ecomaster:F大 我知道 謝謝你提醒XD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168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39.168 (05/23 12:18)

05/23 14:25, , 1F
他是在申訴耶... 請問你到底在想什麼....
05/23 14:2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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