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toberich板的判決

看板L_LifeJob作者 (奕之華)時間10年前 (2013/09/23 05:55), 編輯推噓9(9044)
留言5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只能說好大的官威呀,抓到小辮子就直接拔板主。看這樣的判決跟小組長頂嘴有沒 有關係也太明顯了。這段時間oca搞創業板搞這麼多次,人家板主群好歹也有花很多 時間處理,也因為這次的關係修正了許多板規。甚至連組規都新修正了,這表示的確 是有討論的空間。 反正討論空間這些都不管,直接用放大鏡看有沒有小辮子的。 這段時間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來,真正有申訴的人就只有一個。而申訴這麼頻繁,我還 以為小組長的任務是協助兩者。現在看來顯然不是,要看是誰對小組長比較尊敬一些 創業板板主就是錯在太直了,只有一人比較尊敬所以沒被拔掉。也還好有一個人態度 比較好,不然的話,到時候要是小組長來接創業板,我都不知道要不要繼續待下去了 奇怪了,小組長的組務也沒這麼多,只是板主頂嘴了一下(跟oca在創業板相比也弱很 多了,要不要想一下第一線的板主所面對的,比板主對小組長的回覆還要辛辣很多), 沒事也不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申訴小組長,結果小組長找個理由就把板主拔了。判決難 道只有兩種,沒事與拔板主嗎? 小組長的權限是這樣用的嗎?反正你也沒差,也不會這樣子小組長被拔掉對吧。 創業板不是什麼大板,板主要拔掉其實很好操作,多找幾個人來進行罷免,也比較 讓人服氣。要說創業板板主處理得不好,小組長處理更粗糙。實在是沒想到,把創業 板弄得烏煙瘴氣的人,小組長也要算上一個,真是開了眼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54.36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122.116.254.36 (09/23 06:36)

09/23 12:53, , 1F
所以板主只有權力,沒有義務?進廚房就別怕燙。
09/23 12:53, 1F

09/23 13:31, , 2F
所以樓上覺得拔板主判得很對,是嗎?
09/23 13:31, 2F

09/23 13:35, , 3F
不知道是怎麼衍生沒有義務這點的
09/23 13:35, 3F

09/23 14:03, , 4F
往前數8篇,9/21小組長回的,你看到了沒有?
09/23 14:03, 4F
有呀。如何,所以還是不知道你的意思是?

09/23 16:26, , 5F
被拔只是剛好 判決要有公正性 不可偏頗
09/23 16:26, 5F
老實說我很替板主群以及這個板可憐。反正板主群換了,最大的損失還是在於這個板 我相信的確也可以找得到後續很懂得判決的板主,但有沒有積極經營板是最大的問題。 尤其A板主我很少見過有人熱心可以這麼長時間以來能夠持續在辦活動的。 判決要有公正性,如果板主有缺失,這時就是需要小組長出來指正。有沒有更好的 溝通方式,請板主改判以避免日後再有類似情形發生呢?小組長與板主的溝通不應該 搞成這樣子,只是在組務板上爭吵就被拔。 對呀,被拔剛好而已。反正總是找得到人當板主。要不要也將A板主換掉,就看看之後 的創業板有沒有人能夠這麼積極做事吧。 會發這個文其實也想過大概沒什麼幫助,反正小組長也不太可能改變這個決定。 對於我來說,更擔心還是板的發展,好好一個板被搞得烏煙瘴氣的。 robart我不曉得你對於創業板有沒有在關注。拔掉板主當然可以呀,反正創業板也不會 缺板主,只是後續的板主能不能有效積極經營創業板又是另一回事了。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122.116.254.36 (09/23 16:41)

09/23 16:47, , 6F
如果這種判決 叫做為這版的努力 我領教了
09/23 16:47, 6F
個人不曉得你是只看這次雙方說明,還是這次整個相關事件,還是長期有看創業板 如果你的心態是真的為創業板好,而認為拔板主剛好,這我OK,畢竟就是不同看法 同樣有為創業板好的想法。 只要不是剛好看到這次事件,還是瞧個熱鬧,還是對這板板主有敵意就說拔板主 剛好這幾種情形,其實我都可以尊重不同的想法。這件事本來就有討論的空間在。 事實上這事件是從上次的募款事件延伸下來的,一開始紛爭的時候,反對板主做為並 不是只有oca一人。但這段時間下來持續檢舉的也就oca一人。無論在大方向處理上, 以及板規的修正上其實都算是迅速了。事實上,我也曾針對某個反對者回文,後來發 現是誤會對方並非是為反對而反對,甚至也公開道歉。只要在討論的時候是為了板上 好,為了板友好,即便是吵得厲害,通常在雙方了解後都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在極短的時間持續檢舉是不是OK的行為?連組規都新增相關辦法,就表示這的確是個 擾人的問題。板主並不是沒有錯,事實上也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以前個人在戰高群組 也有遇過類似的問題,小組長、板主與申訴者取得共識並不是不可能(在小組長出面 之後,板主不也是改判了嗎?),從一連串看下來板主事實上也有修正不少,這難道 不是小組長的影響嗎?如果能夠就這次事件,樹立良好模式,日後檢舉的機會也小吧。 小組長真的是因為為了創業板好而直接拔板主嗎?

09/23 16:59, , 7F
請問有規定當版主才能辦活動嗎 這邊申訴/檢舉是因為他的活動嗎
09/23 16:59, 7F

09/23 17:09, , 8F
不要當版主 專心辦活動何嚐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呢?
09/23 17:09, 8F
連我所指的是什麼都不清楚的話,我想你的確並不是那麼關心創業板的板友。 如果你將持續檢舉的心力反過來了解關心創業板的話,我想創業板一定會更好。 可惜現在造成雙方對立,大概也不可能了。只希望你在板上說的話並不是真的,是 開玩笑而已。還是說現在板主拔了你會比較開心或是平衡?

09/23 17:13, , 9F
奕之華大,有些事情能懂的就會懂,不能懂的說再多也沒用
09/23 17:13, 9F

09/23 17:16, , 10F
板眾如是,小組長亦如是,放棄吧
09/23 17:16, 10F
看完之後,也就只能如此了。我想我以後對於這樣的事情還是閉嘴好了。不那麼關心 創業板也許才是好事。

09/23 17:47, , 11F
這... 平心而論小組長給雙方的空間是沒有偏頗的吧?
09/23 17:47, 11F

09/23 17:49, , 12F
"只是頂嘴了一下"這種事情,只能說在仲裁答辯時
09/23 17:49, 12F

09/23 17:50, , 13F
把情緒管理好然後以理服人不是最重要的嗎?
09/23 17:50, 13F

09/23 17:55, , 14F
而且我不太理解的是,這原本也是比較單純的事件
09/23 17:55, 14F

09/23 17:56, , 15F
如果能像amy一樣表明失誤的苦衷,其實也不是沒有酌量
09/23 17:56, 15F

09/23 17:59, , 16F
但把矛頭對準小組長,然後又歸咎小組長,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
09/23 17:59, 16F

09/23 18:12, , 17F
oca我的工作的確是辦活動,但E大指的是板聚吧~如果不是
09/23 18:12, 17F

09/23 18:14, , 18F
為了經營看板~我幹嘛無償的一直辦版聚??專心辦活動咧~
09/23 18:14, 18F

09/23 19:41, , 19F
請問檢舉版主未回信前,有先和版主群溝通為何沒回信嗎?直接
09/23 19:41, 19F

09/23 19:41, , 20F
來這邊檢舉不符程序吧?
09/23 19:41, 20F

09/23 21:34, , 21F
如果ㄧ直不回,檢舉人要等到天荒地老?
09/23 21:34, 21F
該說的也差不多說完了,權限也不在我這邊。反正小組長愛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真正會關心創業板的,會因為創業板而睡不著覺的,一定不會是我,而是積極經營的 板主。今天如果板主是擺爛的而被拔掉,我也不會跳出來講這些。 抱歉講太多傷了大家的眼睛,我想我降低關心的程度,額外紛爭也會少一些,反正心 寒的也不只我一個,就私下丟丟水球聊聊就好了。人家說創業做生意要以和為貴,我 想我還需要多多學習。

09/23 22:48, , 22F
Kdy大突破盲點了
09/23 22:48, 22F

09/23 23:35, , 23F
也沒啥好意外 整個社會都是這樣運作 爭輸贏不過是一時
09/23 23:35, 23F

09/23 23:36, , 24F
倒是沒想到因為這樣害了版主...一念之間呀...真是抱歉
09/23 23:36, 24F

09/23 23:41, , 25F
不過還是想說一句 這社會太多習慣使用別人資源的人
09/23 23:41, 25F

09/23 23:42, , 26F
等到哪天要還回去的時候 才會了解這些資源得來不易
09/23 23:42, 26F

09/23 23:45, , 27F
創業如是 PTT如是 做事的人總是比較多機會被罵 共勉之
09/23 23:45, 27F

09/24 15:13, , 28F
講到程序 你版主沒回信 還要檢舉人去確認? 這合乎程序?
09/24 15:13, 28F

09/24 15:14, , 29F
組規都訂在那 不看是誰的錯? >"<
09/24 15:14, 29F

09/24 19:28, , 30F
一開始出現300天vs3天的詭異比例原則時,訴諸按規章行事
09/24 19:28, 30F

09/24 19:30, , 31F
現在沒照著規定走,卻要求他人幫忙提醒善解人情
09/24 19:30, 31F

09/24 19:31, , 32F
這是不是也太方便行事了點
09/24 19:31, 32F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說板主沒錯,板主也是人,也有時間上的限制。所犯的錯我也有看見 何況你說的300天與3天這件事就有修正了,原因A板主也有提到。 要挑錯誤很容易,但要找到好的板主積極經營不容易。而且事實上板主的錯有一部分 也是因為使用者頻繁檢舉所產生,板主並不是沒有修正,而事實上組規也因此有修正 很明顯看得出來這邊根本就有討論的空間,不然組規何必修正呢 我覺得有趣的是板主的錯大家有看見,但小組長與板主的爭執所出的判決定卻認為一點 問題也沒有了?板主在判的時候,板眾會講比例原則,那小組長與板主怎麼就不講比例 原則?在現實中的法院二審推翻一審的見解應該不算少見,但要拔掉一審的法官是這麼 容易? 如果你們認為小組長判這麼重沒有問題,OK那我了解了。 hala932提的其實也就是我想要說的 我的概念很簡單,板主不是萬能,有狀況就是需要小組長來糾正,如果今天板主長期 擺爛,小組長拔掉板主當然對,但板主是長期擺爛的嗎?懲處我並不反對,但直接就 拔掉有積極作為的板主,這有沒有討論的空間呢? 現在感覺是哈哈板主活該,誰叫你沒有回信,拔了板主剛剛好。因為很顯然有不少人 並非是長期關心這個板,不知道剛接觸創業板的朋友有沒有看精華區。就我來看, 創業板是需要一定程度的專業,有在關心相關活動的人,又有相當熱忱的人來當板主 是較理想的。而這樣的人並不容易找。 今天板主有問題,小組長與板主進行溝通了解,讓板主日後不要再發生類似的狀況是 最理想的,無論是板主對於判決的態度,以及因此這次事件所新增的板規與組規。 如果板主長期的努力與這次事件發生以來所做的修正幾乎都沒看到,就只看到曾發生 的錯誤,我也只能說遺憾了。 如果大家都認為小組長判得這麼漂亮,要不要乾脆三個都全拔了,請小組長來擔任 創業板板主?我想由小組長擔任應該就不會有判決上的任何問題。

09/24 21:58, , 33F
我覺得幾個點,被處分讓被處分的人心服口服是一件事。
09/24 21:58, 33F
小組長之於板主也是同樣的吧。

09/24 21:58, , 34F
另外回信本來就是板主義務,不管任何理由不回信就是種錯誤
09/24 21:58, 34F

09/24 21:59, , 35F
哪怕只回幾個字也好~
09/24 21:59, 35F
這點我認同,不過你認為小組長直接拔板主是沒有問題嗎?

09/24 21:59, , 36F
板主找來不只是來辦活動啊,換句話說要辦活動也不用當板主啊
09/24 21:59, 36F
如果還無法理解我所提板主積極經營的話,創業板的精華區多少應該還是可以看得到 板主過去努力經營的痕跡。在前面我已經對oca的推文提過了,就不多說了。

09/24 23:58, , 37F
Amy,KDY突破什麼盲點了?哈哈哈哈!
09/24 23:58, 37F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122.116.254.36 (09/25 05:47)

09/25 09:24, , 38F
當大家在罵恐龍法官的同時 有注意到這邊的現象也很像嗎?
09/25 09:24, 38F

09/25 09:25, , 39F
大官貪汙千萬元 判幾個月 小里長貪汙10幾萬 判10幾年
09/25 09:25, 39F

09/25 19:03, , 40F
@evilmask 小組長記警告拔版務沒甚麼問題啊,正常運作機制
09/25 19:03, 40F

09/25 19:05, , 41F
照規定運作的地方,講人情也沒什麼用啊。
09/25 19:05, 41F

09/25 19:06, , 42F
我覺得smart 的確很多回應其實很糟糕,但版務對於申訴跟判決
09/25 19:06, 42F

09/25 19:06, , 43F
的能力相當低落,對於使用者不認同意見的回應也沒有理性處理
09/25 19:06, 43F

09/25 19:07, , 44F
甚至連組規規定的申訴機制都搞不清楚還因此拒絕回信,
09/25 19:07, 44F

09/25 19:08, , 45F
版務對於 ptt 版務運作的規則,其實瞭解得很有限,才會碰到
09/25 19:08, 45F

09/25 19:08, , 46F
一個簡單的申訴案就慌了手腳,一個好的版規跟版務不管 oca
09/25 19:08, 46F

09/25 19:08, , 47F
申訴再多次都能好好處理而且不用花太多時間。
09/25 19:08, 47F

09/25 19:09, , 48F
但版務卻堅持己見,用自己的作法硬幹,自然就會變成這樣。
09/25 19:09, 48F

09/25 19:11, , 49F
這個申訴案的核心在於版規。
09/25 19:11, 49F

09/25 22:40, , 50F
核心到底是在於板規,還是對板規見縫插針?(攤手
09/25 22:40, 50F

09/25 22:40, , 51F
說真的很多事情本來就是在模糊地帶,是不是廣告文 / 違規文
09/25 22:40, 51F

09/25 22:41, , 52F
也許是我自認也做不到能完美用板規搞定一切吧 :Q
09/25 22:41, 52F

09/25 23:31, , 53F
好的版規仍然無法明定所有標準,但卻能將爭議降低到容許值。
09/25 23:31, 53F
文章代碼(AID): #1IFsTM2S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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