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home-sale板主 HAIWEI 縱容引戰推文

看板L_LifeInfo作者 (維)時間13年前 (2012/10/21 12: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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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ndapig111 (熊貓)》之銘言: : 板主說: : 檢方已經認定是借貸非詐欺 : : 還以文字告知對方親友說他騙錢 : : 當然會被判妨害名譽 : : 這跟說人騙錢被判妨害名譽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 因為是借貸關係,沒有騙錢的"實證" : 所以不能說騙錢 : 所以成立妨礙名譽....... : 反面是說:如果是詐欺,就是"確實"騙錢,就可以說騙錢 : 結論是法官認為:沒有騙錢的"實證",就不能隨便說別人騙錢.... : 這樣你懂嗎?? : 不懂法律沒關係,我也是剛好在準備考試才把民法學好,一般人原本就少有機會學到 : 但像板主這樣不懂還要硬解釋......反正文章會留下來,自己對言論負責 : 我真的無言了..... 恩 原來把民法學好會學到妨害名譽 這點我也受教了 我一直以為妨害名譽在刑法二十七章 : 板主只是在說他的標準一直都是這樣,但是標準正確嗎?? : 板主認為引戰的標準、以前提過殯儀館的沒被處罰, : 所以現在也是如此, : 以前是因為沒人檢舉,如果是錯的,只是一錯再錯... : 如果是縱容引戰,只是變成一再縱容引戰, : 這也可以成為辯解內容??? : 既然板主不知道房屋實際地點, : 板主的定點肯定是錯誤的,距離當然也是錯的,就不用爭了 : 何況板主已經承認台中公園確實較近, : 如果小組長認為這是判決重要的依據,請再告知我,我再補上詳細圖 房屋所在地 ----------------->台中公園---->殯儀館---->火車站 近 遠 近 這邏輯真是好到爆 : 板主說: : 人家質疑你的賣屋價格騙錢 : : 你可以在原文回應 : : 直接問我可不可以刪推文 : : 我一定是跟你說不可以 : : 而被質疑價格騙錢的人不只你一個 : : 我的標準一向也是請po文的人自己在文中解釋自己的房子為啥值這個價格而不是騙錢 : 推文中,板友是在討論12年國教的問題,說騙錢 : 不是"價格騙錢" : 不要再亂剪貼了, : 另外,就說實務上法官認為"騙錢",要的是確實的證據, : 認為價格太貴也不可以就說"騙錢"....到底懂不懂呀.... : 就說板主的標準一直就有問題, : 不知道可以問,可以去找資料學習,何況現在資料非常好找 : 板主說: : 至於本人對於引戰定義 : : 是引起兩邊想法不同的多數人筆戰 : : 才叫做引戰 : : 這標準從我當板主後就沒變過 : : 你是一個人被一堆人說有錯 : : 前提就跟引戰不一樣了 : 這定義,我只能說:你確實是失格的板主, : 多數暴力就ok,差不多人數才叫筆戰..... : 這裡好像是民主國家吧.....不同言論應該是互相討論, : 而不是用多數暴力就合理化, : 錯??請問哪裡錯??多數人說錯就是錯??? : 下面推文說走路七分鐘走不到的,我已經google地圖算出可以走到, : 逢甲學區保證上逢甲???一中學區保證上一中??? : 我的理由已經很明確,不會有人會跟社會脫鉤到 : 以為逢甲學區就上逢甲,一中學區就上一中, : 一般人認知的學區是指在這間學校附近,打一中學區當屬合理 : 講白了,板主只是一直再講自己的自由心證, : 而不想爭論板主自由心證的理由合不合理、事實證據如何 : 就請小組長判決吧 就請小組長判吧 我也懶得回應了 : ※ 引述《HAIWEI (維)》之銘言: : : 你提的網頁 : : 跟這個騙錢一點關係都沒有 : : 不要只看標題就開槍嗎?? : : 「妳爸騙錢給妳讀書」 外遇對象判6個月 : : 雷姓女子不滿楊姓男友借錢不還,寄電郵給楊的前妻及讀北一女的女兒,恐嚇不還錢就到 : : 北一女發海報,並指楊專騙女人的錢養家,台北地院引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認為雷恐嚇 : : 楊未成年女兒,依恐嚇及妨害名譽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 : 這是第一段 : : 我猜你是google玩看到標題跟第一段就當真了?? : : 來看看原因好了 : : 雷姓女子反控楊姓男子詐欺及恐嚇,但檢方認為雷女先傳恐嚇簡訊,楊回傳簡訊是抒發不 : : 滿,且彼此金錢糾紛是借貸,給楊不起訴。雷姓女子與楊姓男子是男女朋友,交往兩年多 : : ,楊多次向雷女借錢未還,雷女就把氣出在楊的前妻及女兒身上。 : : 這邊檢方認為雙方是借貸關係 : : 不是詐欺 : : 去年10月,雷姓女子發電子郵件給楊姓男子的前妻,恐嚇「如不還款,我就讓你女兒在北 : : 一女不能上課」,同一封信也寄給楊的女兒,過了幾天,她再發電郵指「不還款,就去北 : : 一女貼海報」、「如果你們要跟我賭,也就是跟你們家小孩賭」。 : : 這邊是恐嚇 : : 雷姓女子之後又傳真「楊是金光黨,假離婚,吃好的用好的,都是騙女人的錢」資料,到 : : 楊前妻任職的保險公司,還從網站取得北一女同學電郵帳號,傳發「請各位同學看證據, : : 楊爸是詐騙集團,她讀北一女所花的錢,竟是她爸騙別的女人的錢。」電郵給楊的女兒14 : : 名同學。 : : 這邊是妨害名譽 : : 檢方已經認定是借貸非詐欺 : : 還以文字告知對方親友說他騙錢 : : 當然會被判妨害名譽 : : 這跟說人騙錢被判妨害名譽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 : 所以我說要提法律 : : 就請你直接用法律處理 : : 在我這邊的做法都是固定的 : : 人家質疑你的賣屋價格騙錢 : : 你可以在原文回應 : : 直接問我可不可以刪推文 : : 我一定是跟你說不可以 : : 而被質疑價格騙錢的人不只你一個 : : 我的標準一向也是請po文的人自己在文中解釋自己的房子為啥值這個價格而不是騙錢 : : 誰說的?? : : 板上就有幾篇文章說自己賣的房子是凶宅 : : 也有寫有嫌惡設施的(變電箱 殯儀館等都算) : : 這在道德上也該告知 : : 對 : : 所有文章中 : : 也不是只有你一篇被人質疑附近有殯儀館 : : 這些人我也是沒處罰過 : : 這本來就可以去質疑 : : 你去找看看其他文章中有沒有人推大廟或是殯儀館的 : : 還是你不知到大廟的意思? : : 這更好笑 : : 凶宅的定義是什麼 : : 發生地跟結束地 : : 跳樓的話就是跳的那間跟接觸地面那間 : : 頂多就兩個點 : : 而殯儀館是一個範圍 : : 這也可以拿出來對比? : : 你po文沒寫地址 : : 我就以你寫的進化路精武路口計算 : : 均是以到門口為準 : : 這是到殯儀館 : : 建議路線 : : 1.8 公里,7 分鐘 : : 台中公園 : : 建議路線 : : 1.4 公里,5 分鐘 : : 火車站 : : 建議路線 : : 2.1 公里,11 分鐘 : 離台中公園的距離是我記錯 : : 這邊我道歉 : : 而火車站的距離則比殯儀館遠 : : 依據邏輯觀念 : : A跟B都算近 : : C距離近於A與B之間 : : 當然可證C也是近 : : 至於本人對於引戰定義 : : 是引起兩邊想法不同的多數人筆戰 : : 才叫做引戰 : : 這標準從我當板主後就沒變過 : : 你是一個人被一堆人說有錯 : : 前提就跟引戰不一樣了 -- 作者 HAIWEI (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一滴血可以驗出身體所有毛病的八 時間 Mon Aug 6 21:29:11 2012

08/06 21:33,
原PO是海維!!!!!
08/0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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