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home-sale板主 HAIWEI 縱容引戰推文
※ 引述《pandapig111 (熊貓)》之銘言:
: 板主說:
: 檢方已經認定是借貸非詐欺
: : 還以文字告知對方親友說他騙錢
: : 當然會被判妨害名譽
: : 這跟說人騙錢被判妨害名譽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 因為是借貸關係,沒有騙錢的"實證"
: 所以不能說騙錢
: 所以成立妨礙名譽.......
: 反面是說:如果是詐欺,就是"確實"騙錢,就可以說騙錢
: 結論是法官認為:沒有騙錢的"實證",就不能隨便說別人騙錢....
: 這樣你懂嗎??
: 不懂法律沒關係,我也是剛好在準備考試才把民法學好,一般人原本就少有機會學到
: 但像板主這樣不懂還要硬解釋......反正文章會留下來,自己對言論負責
: 我真的無言了.....
恩
原來把民法學好會學到妨害名譽
這點我也受教了
我一直以為妨害名譽在刑法二十七章
: 板主只是在說他的標準一直都是這樣,但是標準正確嗎??
: 板主認為引戰的標準、以前提過殯儀館的沒被處罰,
: 所以現在也是如此,
: 以前是因為沒人檢舉,如果是錯的,只是一錯再錯...
: 如果是縱容引戰,只是變成一再縱容引戰,
: 這也可以成為辯解內容???
: 既然板主不知道房屋實際地點,
: 板主的定點肯定是錯誤的,距離當然也是錯的,就不用爭了
: 何況板主已經承認台中公園確實較近,
: 如果小組長認為這是判決重要的依據,請再告知我,我再補上詳細圖
房屋所在地 ----------------->台中公園---->殯儀館---->火車站
近 遠 近
這邏輯真是好到爆
: 板主說:
: 人家質疑你的賣屋價格騙錢
: : 你可以在原文回應
: : 直接問我可不可以刪推文
: : 我一定是跟你說不可以
: : 而被質疑價格騙錢的人不只你一個
: : 我的標準一向也是請po文的人自己在文中解釋自己的房子為啥值這個價格而不是騙錢
: 推文中,板友是在討論12年國教的問題,說騙錢
: 不是"價格騙錢"
: 不要再亂剪貼了,
: 另外,就說實務上法官認為"騙錢",要的是確實的證據,
: 認為價格太貴也不可以就說"騙錢"....到底懂不懂呀....
: 就說板主的標準一直就有問題,
: 不知道可以問,可以去找資料學習,何況現在資料非常好找
: 板主說:
: 至於本人對於引戰定義
: : 是引起兩邊想法不同的多數人筆戰
: : 才叫做引戰
: : 這標準從我當板主後就沒變過
: : 你是一個人被一堆人說有錯
: : 前提就跟引戰不一樣了
: 這定義,我只能說:你確實是失格的板主,
: 多數暴力就ok,差不多人數才叫筆戰.....
: 這裡好像是民主國家吧.....不同言論應該是互相討論,
: 而不是用多數暴力就合理化,
: 錯??請問哪裡錯??多數人說錯就是錯???
: 下面推文說走路七分鐘走不到的,我已經google地圖算出可以走到,
: 逢甲學區保證上逢甲???一中學區保證上一中???
: 我的理由已經很明確,不會有人會跟社會脫鉤到
: 以為逢甲學區就上逢甲,一中學區就上一中,
: 一般人認知的學區是指在這間學校附近,打一中學區當屬合理
: 講白了,板主只是一直再講自己的自由心證,
: 而不想爭論板主自由心證的理由合不合理、事實證據如何
: 就請小組長判決吧
就請小組長判吧
我也懶得回應了
: ※ 引述《HAIWEI (維)》之銘言:
: : 你提的網頁
: : 跟這個騙錢一點關係都沒有
: : 不要只看標題就開槍嗎??
: : 「妳爸騙錢給妳讀書」 外遇對象判6個月
: : 雷姓女子不滿楊姓男友借錢不還,寄電郵給楊的前妻及讀北一女的女兒,恐嚇不還錢就到
: : 北一女發海報,並指楊專騙女人的錢養家,台北地院引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認為雷恐嚇
: : 楊未成年女兒,依恐嚇及妨害名譽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 : 這是第一段
: : 我猜你是google玩看到標題跟第一段就當真了??
: : 來看看原因好了
: : 雷姓女子反控楊姓男子詐欺及恐嚇,但檢方認為雷女先傳恐嚇簡訊,楊回傳簡訊是抒發不
: : 滿,且彼此金錢糾紛是借貸,給楊不起訴。雷姓女子與楊姓男子是男女朋友,交往兩年多
: : ,楊多次向雷女借錢未還,雷女就把氣出在楊的前妻及女兒身上。
: : 這邊檢方認為雙方是借貸關係
: : 不是詐欺
: : 去年10月,雷姓女子發電子郵件給楊姓男子的前妻,恐嚇「如不還款,我就讓你女兒在北
: : 一女不能上課」,同一封信也寄給楊的女兒,過了幾天,她再發電郵指「不還款,就去北
: : 一女貼海報」、「如果你們要跟我賭,也就是跟你們家小孩賭」。
: : 這邊是恐嚇
: : 雷姓女子之後又傳真「楊是金光黨,假離婚,吃好的用好的,都是騙女人的錢」資料,到
: : 楊前妻任職的保險公司,還從網站取得北一女同學電郵帳號,傳發「請各位同學看證據,
: : 楊爸是詐騙集團,她讀北一女所花的錢,竟是她爸騙別的女人的錢。」電郵給楊的女兒14
: : 名同學。
: : 這邊是妨害名譽
: : 檢方已經認定是借貸非詐欺
: : 還以文字告知對方親友說他騙錢
: : 當然會被判妨害名譽
: : 這跟說人騙錢被判妨害名譽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 : 所以我說要提法律
: : 就請你直接用法律處理
: : 在我這邊的做法都是固定的
: : 人家質疑你的賣屋價格騙錢
: : 你可以在原文回應
: : 直接問我可不可以刪推文
: : 我一定是跟你說不可以
: : 而被質疑價格騙錢的人不只你一個
: : 我的標準一向也是請po文的人自己在文中解釋自己的房子為啥值這個價格而不是騙錢
: : 誰說的??
: : 板上就有幾篇文章說自己賣的房子是凶宅
: : 也有寫有嫌惡設施的(變電箱 殯儀館等都算)
: : 這在道德上也該告知
: : 對
: : 所有文章中
: : 也不是只有你一篇被人質疑附近有殯儀館
: : 這些人我也是沒處罰過
: : 這本來就可以去質疑
: : 你去找看看其他文章中有沒有人推大廟或是殯儀館的
: : 還是你不知到大廟的意思?
: : 這更好笑
: : 凶宅的定義是什麼
: : 發生地跟結束地
: : 跳樓的話就是跳的那間跟接觸地面那間
: : 頂多就兩個點
: : 而殯儀館是一個範圍
: : 這也可以拿出來對比?
: : 你po文沒寫地址
: : 我就以你寫的進化路精武路口計算
: : 均是以到門口為準
: : 這是到殯儀館
: : 建議路線
: : 1.8 公里,7 分鐘
: : 台中公園
: : 建議路線
: : 1.4 公里,5 分鐘
: : 火車站
: : 建議路線
: : 2.1 公里,11 分鐘
: 離台中公園的距離是我記錯
: : 這邊我道歉
: : 而火車站的距離則比殯儀館遠
: : 依據邏輯觀念
: : A跟B都算近
: : C距離近於A與B之間
: : 當然可證C也是近
: : 至於本人對於引戰定義
: : 是引起兩邊想法不同的多數人筆戰
: : 才叫做引戰
: : 這標準從我當板主後就沒變過
: : 你是一個人被一堆人說有錯
: : 前提就跟引戰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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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WEI (維)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一滴血可以驗出身體所有毛病的八
時間 Mon Aug 6 21:29:11 2012
推
08/06 21:33,
08/0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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