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鐵道板cassine板主任意水桶
: 你不要搞錯重點,板主給予的懲罰是所謂的「板務行政罰」,與站方給予多重帳
: 號違規使用者的懲罰不同,試問板主有辦法將使用者列為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嗎
: ?有辦法封鎖註冊信箱嗎?真要說,板主頂多只能將使用者列為該看板不歡迎使
: 用者,禁止該使用者於看板發言而已,板主所為之行政處分與站方給予使用者之
: 處分層次顯然不同,無法混為一談。
: 此二者都僅是「站規建議」,說穿了只不過是「草案」而已,可供參考但不具法
: 律效力。相對而言,站規已經成文,具有法律效力。
板主制定板規是用來規範板面討論秩序等等
板規可以針對多重帳號的使用者一併處罰
但多重帳號的認定權在於"站方帳號部"
板主自己並無多重帳號的認定權
板主要向站方帳號部提出多重帳號申請確認之後才能引以為據作判決基礎
而不是自己自訂板規增加自己板主權力(多重帳號認定權),此舉越權。
#1FNoVXIp (PttLawSug) Ptt站規建議中心
#1FOrsxtX (PttLawSug) Ptt站規建議中心
上開hateOnas與ganbaday二位的文章內容並不是"建議草案",好嗎!
文意寫的非常清楚是確認多重帳號之權在站方帳號部,這是肯定敘述
現行制度執行方式,那兒是草案建議,鐵道板主該不會只是看到板標
是"Ptt站規建議中心"就連文章都沒看吧?
作者 hateOnas (立志當眼線) 看板 PttLawSug
標題 Re: [問題] 板規內容是否違反站規
時間 Tue Mar 13 18:56:29 2012
1.站方並沒有規定水桶不可以為累加制度 這是各版自治
有一個板第二次違規就永久水桶了
2.站方並沒有規定不可以適用該使用者所有帳號
只是要確任是否為分身帳號的只有帳號部
所以這兩個都沒有違反站方規定或是站方沒有相關規定
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PttLawSug
標題 Re: [問題] 板規內容是否違反站規
時間 Fri Mar 16 23:35:21 2012
但有個bug,如果該ID的分身沒有在該板發言,就算板規有分身連坐規定,
1.未經帳號部直接桶的話,沒有證據力,被申訴一定輸
2.要經帳號部的話,帳號部或組長都不會通過,因為分身ID沒有發言
雖說站規沒有直接禁止,但帳號部的規定等同間接在實務上阻止了這種情況發生
(帳號部規定:分身查詢申請,必須有足夠理由,所以至少分身要有所作為,
比方說被桶了之後開分身來發言、同時開兩個分身鬧板之類)
: 再重申一次,板主給予的處分是所謂的「板務行政罰」,上面所述20項均為板主
: 的行政權,板主無法亦無從無自創權利,板主之所為僅是依照此20項權利維持看
: 板討論秩序。本案中此二使用者先後違反本板板規,已符合帳號部送件基本要求
: 故決定送件查詢,相信此一部份並無爭議。
1,板主無法自創權利?但鐵道板規就是在"自創板主權力"->多重帳號認定之權
2,本案中鐵道板主都"執行板規"了,現在還來"多重帳號查詢"幹嘛?多重帳號
查詢的目的在於確認帳號是否為同一人而能之後的執行板規,但鐵道板主都
已經自己認定也板規執行,是還要查詢什麼??這年頭台灣的司法是先執行判
刑再送法院審理的嗎??
3,PTT帳號部:
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
申請人:需為與該案件相關之板主以上職務 (該板板主 直屬小組長 直屬群組長)
或站長以上職務 (註一)
多重帳號查詢板主可以向站方帳號部提出申請,為什麼到現在還不提?
4,帳號部多重帳號查詢規定要有足夠理由,至少要有開分身之實際亂板作為,
ex.被水桶了還開分身發言、同時開兩個分身鬧板)。這一點2010年你慣用同樣
的手法文章底下就有人說過了。本人已經說過請鐵道板主提出公告文說明本人
與wooy在鐵道板有什麼共同鬧板之情事,鐵道板主到現在也還沒回應!
5,鐵道板板主公告水桶文章是2012/04/27 14:15
板主請依你自訂板規把水桶公告時間之前的檢舉者與證據信件轉錄到組務佐證
鐵道板主這個東西也一樣還在迴避不提出來!
#1C-Pp0eh (L_LifeInfo)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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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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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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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05 19:37, , 13F
12/05 19:37, 13F
: 請不要曲解文意,IP位址、登入時間這些都是客觀證據,至於言論內容判定,則
: 屬於板主裁量權。
沒有人曲解你的文意,你說的什麼IP位址、登入時間這些客觀證據都是站方帳號
部判決多重帳號的權力,不是板主你自己呀!!如果是板主你自己可以判定多重帳
號,請問你現在在組務這邊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是什麼意思??匪夷所思
: 你也可以提出對你有利的證人,或是主張我的證人證詞沒有證據能力,這是訴訟
: 的基本原則。
這東西不需要證人,直接承認自己越權多重帳號認定,把多重帳號認定的權力
交回站方帳號部裁定,何需找這種沒有客觀依據公信力的證人呢??就像社會刑
民事案件還不是到"法院"處理,你現在的提出證人邏輯就好像迴避上法院而要
求雙方自己落人來當證一樣荒謬呀,事實上就是你一直在逃避"站方帳號部"來
認定多重帳號的這件事,你在怕什麼??你在堅持自己有多重帳號認定權什麼??
一個板主要是有認定多重帳號的自主權,那PTT站方還設立帳號部要幹嘛?你鐵
道板主自己都能認定的話那把站方帳號部廢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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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qqige 來自: 111.251.104.244 (04/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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