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鐵道板cassine板主任意水桶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haqqige (703)》之銘言:
: : 申請人:haqqige
: : 看 板:Railway
: : 申訴對象:鐵道板主cassine
: : 申訴原因:違反執行板規
: : 申訴理由:鐵道板主在未經過站方多重帳號查詢確認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
: : 所有的情況下(註1)主觀認定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所有。逕自將
: : 本人在2010年的警告一支(註2)與wooy今天2012/04/27(註3)之違規
: : 合併而連坐水桶兩週。根據該板板規(註(4)第一次違規為警告,鐵道
: : 板主如果在未求證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所有情況下,wooy板友在
: : 鐵道板之前也無違規紀錄,今天第一次違規也應該是警告而非水桶兩
: : 週。
: 鐵道板板規:
: 3.2.4 使用分身帳號鬧板。檢舉者需檢附相關帳號證據,如:登入位址或
: 發文內容等,交由板主認定。板規之效力及於使用者,故分身所為
: 之行為均比照本尊處分。
: 是故,板規授權板主進行分身帳號初步判定,且必須依照發文內容、登入位址與
: 時間等客觀證據進行考量。本案中使用者wooy與使用者 haqqige登入時間相近、
: 且登入位址相同,又兩位使用者均曾參與該文章底下推文討論、立場相近。綜此
: 觀之,已合乎 3.2.4規定違規要件。
1,http://ppt.cc/dhSB
經本人截錄,wooy的登入IP與本人並不相同
2,多重帳號查詢是站方帳號部的"權限"
板主自訂板規授權自己進行多重帳號初步判定,球員兼裁判嗎??
3,"發言立場"什麼時候變成認定同一帳號之標準?
憑板主自由心證??那以後板主看那種言論不滿就把相近立場都視為同一人嗎?
這樣子的執法標準不覺得粗糙?
4,鐵道板板規
3.2.4 使用分身帳號鬧板。檢舉者需檢附相關帳號證據,如:登入位址或
發文內容等,交由板主認定。板規之效力及於使用者,故分身所為
之行為均比照本尊處分。
鐵道板板主公告水桶文章是2012/04/27 14:15
板主請依板規把水桶公告時間之前的檢舉者與證據信件轉錄到組務佐證
如果基於保障檢舉人隱私可以轉錄到有公信力的小組長或組長或站方等
公證人士私信確認也可以。希望鐵道板板主確實遵守自己訂的板規!!
※ 編輯: haqqige 來自: 111.251.104.244 (04/28 13:37)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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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