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鐵道板cassine板主任意水桶
※ 引述《haqqige (703)》之銘言:
: (9) 制定板規權:
: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 查閱本小組L_LifeInfo、群組About_Life、站方規定、及多重帳號查詢ID_Multi
: 看板規定,均未對以看板為單位判定多重分身帳號一事做出限制,故本看板訂立
: 此一規定並無不妥,正常使用者並不受該規定影響。
: 若仍不服,請提出站規相關條文證明本板板規違規。
: 鐵道板主在組務板早就提出過多重帳號查詢的紀錄,顯見板主早已清楚多重帳號
: 的認定需經站方確認。板主以站規無明顯要求板主不得判定多重分身帳號的說法
: 是"明知故犯"。且何必"多此一舉"再來組務板提出多重帳號查詢呢??自相矛盾。
你不要搞錯重點,板主給予的懲罰是所謂的「板務行政罰」,與站方給予多重帳
號違規使用者的懲罰不同,試問板主有辦法將使用者列為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嗎
?有辦法封鎖註冊信箱嗎?真要說,板主頂多只能將使用者列為該看板不歡迎使
用者,禁止該使用者於看板發言而已,板主所為之行政處分與站方給予使用者之
處分層次顯然不同,無法混為一談。
: #1FNoVXIp (PttLawSug) Ptt站規建議中心
: 1.站方並沒有規定水桶不可以為累加制度 這是各版自治
: 有一個板第二次違規就永久水桶了
: 2.站方並沒有規定不可以適用該使用者所有帳號
: 只是要確任是否為分身帳號的只有帳號部
: 所以這兩個都沒有違反站方規定或是站方沒有相關規定
此二者都僅是「站規建議」,說穿了只不過是「草案」而已,可供參考但不具法
律效力。相對而言,站規已經成文,具有法律效力。
: #1FOrsxtX (PttLawSug) Ptt站規建議中心
: 但有個bug,如果該ID的分身沒有在該板發言,就算板規有分身連坐規定,
: 1.未經帳號部直接桶的話,沒有證據力,被申訴一定輸
: 2.要經帳號部的話,帳號部或組長都不會通過,因為分身ID沒有發言
: 雖說站規沒有直接禁止,但帳號部的規定等同間接在實務上阻止了這種情況發生
: (帳號部規定:分身查詢申請,必須有足夠理由,所以至少分身要有所作為,
: 比方說被桶了之後開分身來發言、同時開兩個分身鬧板之類)
: 再依站方規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是"明確界定"20條,也就是站方明確載示板主
: 有什麼權力,而非鐵道板主所說的"站方未有限制"的板主皆可自訂於板規之中。
: 更不能以(9)制定板規權,之法條越權解釋並擴張板主本身權力,因為板主可以制
: 定板規,但板規不能"自創"板主權力。(20)其它,也明確載示板主權力由"站長公告"
: ,站方(長)從來就沒寫明板主有判定多重帳號的權力。
: (1)看板文章管理權
: (2)文摘收錄權
: (3)文章保留權
: (4)精華區整理權
: (5)小板主任命權
: (6)進板畫面/發表文章注意事項/文章類別編輯權
: (7)舉行投票權
: (8)閱讀板主板
: (9)制定板規權
: (10)申請轉信
: (11)舉辦活動
: (12)看板隱板權
: (13)看板推文設定權
: (14)舉辦賭盤權
: (15)申請板主權
: (16)文章禁止回覆權
: (17)中文板名設定權
: (18)文章置底權
: (19)設定會員權
: (20)其他:本站未來新增加之板主權力,得以於站長公告後,成為板主之新權力
: ,減少亦同。
再重申一次,板主給予的處分是所謂的「板務行政罰」,上面所述20項均為板主
的行政權,板主無法亦無從無自創權利,板主之所為僅是依照此20項權利維持看
板討論秩序。本案中此二使用者先後違反本板板規,已符合帳號部送件基本要求
故決定送件查詢,相信此一部份並無爭議。
: 並非單獨依靠立場判定,需要登入IP位址相同、時間相近等客觀證據一併取得才
: 進行判定,絕無粗糙執法之情事。
: 所謂的客觀相近就是板主所說的"你們立場相近"...這叫客觀嗎?
請不要曲解文意,IP位址、登入時間這些都是客觀證據,至於言論內容判定,則
屬於板主裁量權。
: 顯見並非僅有本人察覺wooy與 haqqige使用者使用111.251.104.244 相同位址登
: 入。若小組長認為有必要,本人將請求使用者kutkin擔任板主方面證人。
: 找個在板上與本人立場不同的人當證人
: 恕直言這是那招?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嗎?
你也可以提出對你有利的證人,或是主張我的證人證詞沒有證據能力,這是訴訟
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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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ine 來自: 122.117.54.160 (04/27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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