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car-pool版主罷免案之建議

看板L_LifeInfo作者 (蔡小璐)時間17年前 (2008/12/10 22:5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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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risma1234 (平凡)》之銘言: : 什麼叫做「你們板的板主」?(敵我陣線出來了) : 若此次發動圍剿的 多數都是警察 罷免若順利成功 : 您覺得多數鄉民對警察的感覺是更正面? 還是更負面? : 許許多多共乘版上的切身受害或受利的朋友 可能不符合投票資格 無法投票 : 若有把握 您大可拿您下面的故事 去說服更多的鄉民 : 搞不好 兩邊的結果 都是要原版主下台 您在怕什麼呢? 抱歉我是前警生版版主PP,我想不懂charisma1234大為何要特意點出來說 若此次發動圍剿的 多數都是警察 罷免若順利成功 您覺得多數鄉民對警察的感覺是更正面? 還是更負面? 這次提及罷免只是因為與相關人士其身分為,警察所以您就認為多數投票的都是警察嗎? 這樣是您先預設立場了吧,站在不平衡的天平上您戴著有色眼鏡來說 覺得多數鄉民對警察的感覺是更正面? 還是更負面? 老實講我認為您這句言詞有稍嫌過份了,連署有一半以上是非警職,甚至並非我們動員, 我甚至可以跟您講,我連在警生板拉票的舉動都沒作過,但是實際上的聯署名單就是這樣 不管對方在站上現實身分是否為警察,在現行法令以及制度下就都具備了投票的條件, 我們跟你一樣,手中有決定性的一票,為何要因為警察身分就該被提及呢? 還是說您認為所謂的下面的故事, 只許州官桶人不許百姓伸冤,只許艾倫投訴不許民眾反彈 這兩個行為是可以允許於共乘板發生的呢? 我是共乘板的長期使用者,我搭車,也開車,不一定使用我現在這個id但是不可否認, 這個板對於我而言我是有"使用"的使用者,如何證明呢?? 我知道台中人不該跑來選/罷免台北市長,可惜這事情在PTT站上無時無刻不在上演, 我認同您所為應該由板友來投票,但是所謂的板友的界線還有待站方作出抉擇吧? 另外我是投下反對ALEN0110繼續擔任板主一職的,因為我不認為一個偽裝成警察的人在 繼續擔任板主是安全的。 同理,您可以如上翻閱有關ALEN0110假冒警察卻一點都沒有認為"他做錯了"的反應文章 直續高談論過認為他假冒是正確的決定,這樣一個版主,再共乘板我不知道會不會哪一天 搭到他分身的車子,然後沿途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到最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我不敢想。 最後跟charisma1234大報告,我們跟你一樣,手中都有投票的權利,請摘下您的有色眼鏡 仔細來檢核一下,ALEN0110真的還適合當板主嗎? 我們真的要把"安全"放在"不安全"的 手中嗎? 認真不代表不會做錯事情,但是做錯事情還不知悔改,那就值得好好的思考,她是否仍 適合當"在上位者"了。 -- ◢█◤生活娛樂館=> Life_Plan=>PoliceLive 工作 ◎警察生活版  ̄ ̄ ̄ ̄ ̄  ̄ ̄ ̄ ̄ ̄  ̄ ̄ ̄ ̄ ̄ 別動!我是警察!! ◢█◢█◢█ █ ◢◢█◣ ◢◢█ ι 砰! █◤ █◤█▌ █ ▃ ˍˍ ●/ █ ▆ ▉█ █_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4.166 ※ 編輯: PPbaby 來自: 219.68.74.166 (12/10 23:03)

12/11 00:52, , 1F
推推
12/11 00:52, 1F

12/11 14:54, , 2F
推~做錯事情還不知悔改
12/11 14:5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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