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car-pool版主罷免案之建議

看板L_LifeInfo作者 (請看說明)時間15年前 (2008/12/10 21:28),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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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risma1234 (平凡)》之銘言: : ※ 引述《WeberKast (請看說明)》之銘言: : : 套個大絕,不喜歡這個站的制度規定,可以不要來。科科。 : 這算不算是希特勒呢? : : 看不透徹,失去是非黑白對錯,小心啊,莫要選擇了希特勒。 : charisma1234:對非理性的話 我不再回應 謹提出建議靜候小組長處理 12/10 20:06 要理性對話?科科,一開始就不肯理性看事件的人知道什麼是理性? 別真的陳水扁。 警察是誰先扯出來的呢?知道嗎?是這位公報私仇的艾倫板主! 他先去警生板偽稱自己是警察,鬧出一堆事情來,結果被那個看板永久水桶。 然後就私下把警生板的私人恩怨用共乘板的水桶來報復。 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板友,要去共乘板發文,才發現被水桶, 寫信去問艾倫板主,結果這位艾倫板主說水桶的相關證據不能給當事人。 板友來這邊申訴了,結果這位艾倫板主也知道板友來申訴了, 仍然繼續當沒這件事,也不提供證據,也不說明水桶的原因跟期限, 漠視他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板友權益的損失,這樣的行為是一個板主該有的嗎? 請先摸著良心跟道德回答。(如果有正常一般人的良心跟道德的話) 一直到另一個板友針對板主的不適任的行為提出罷免案了, 艾倫板主才貼出不知道是哪個看板裡的哪篇文章中的幾行推文, 也沒有前因後果,就說那是水桶的證據。 這樣的東西能當作“永久水桶”的證據? 請先摸著良心跟道德回答。(如果有正常一般人的良心跟道德的話) 等到罷免案一面倒,才又來一篇不知道誠意在哪裡的「道歉文」, 還在這篇文章裡面扯出警生板跟警察等等,把不相關的事兜在一起, 想模糊“公報私仇的不適任行為”? 說要理性,科科,這些最關鍵的部分,怎麼你全都跳過了呢? 關於規定的“有意見”,又只在這個時後提出來, 是不是不辯是非的有心人,相信大家心裡有數。 前幾篇關於預設立場的文章,一樣跳過不回答,剪個兩句話出來說希特勒, 科科,人要知道分辯是非對錯,要把不相關的事扯在一起,那可就成了陳水扁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17.85 ※ 編輯: WeberKast 來自: 59.114.217.85 (12/10 21:58)

12/11 00:50, , 1F
推一下
12/11 00:50, 1F

12/11 14:52, , 2F
這篇要推一下 非常中肯
12/11 14:52, 2F

12/14 21:01, , 3F
推薦這篇文章
12/14 21:01, 3F

12/15 01:06, , 4F
本串最中肯!
12/15 01:06, 4F

12/15 06:14, , 5F
真的好中肯~~
12/15 06:14,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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