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car-pool版主罷免案之建議

看板L_LifeInfo作者 (請看說明)時間15年前 (2008/12/10 09: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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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牧師Martin Niemo"ller二次大戰後的懺悔文》 THEY FIRST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帶走共產黨員,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接著他們帶走猶太人,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後來他們帶走工會成員,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我還是不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此後他們帶走天主教徒,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我仍然沒有說話,因為我是基督徒; THEN THEY CAME for me, 最後,他們來帶走我,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然而,在那個時候,再也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 連署辦法從來就沒有對於可能拉票的行為有任何的規定, 如果真的是充滿正義感、認為這種規定是不好的,早就該要出來建議改變。 對於投票的票數覺得不太妙了,才用些看起來很中立的方法來偷渡立場? 利用言語的交鋒,然後入人於罪,這大概就是唸法律的人最喜歡的手法吧。 要有發文、推文過的,才算是板友? 那只是上站看文章的「通過認證的使用者」, 就應該要被剝奪所有對於看板發表意見的權力? 好絕妙的說法。 套個大絕,不喜歡這個站的制度規定,可以不要來。科科。 「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http://www.stes.chc.edu.tw/study/89108.htm 以為是小惡,不去制止,等到養成大惡就來不及了。 《你的決定毀滅了誰?》http://karelian.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20.html 看不透徹,失去是非黑白對錯,小心啊,莫要選擇了希特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1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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