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溯及既往是好法嗎?
共 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ash77 (數位邏輯之繩)時間13年前 (2011/05/11 02:27),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因為在暱稱放了歧視宗教的暱稱. 組務放任板主可以修改板規後,又馬上溯及既往,真的是好的管理方式嗎?. 組長請板主善意提醒,至少 24 小時. 不過可以看到板主是急於修改板規,並在滿 24 小時後馬上將人水桶. 提醒?在哪?看不到. 善意?因為來者不善,所以板主也不需要善意回應了嗎?. 使用者先在暱稱
(還有3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Q (沉默是金。)時間13年前 (2011/05/11 09: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如果你討論的是靈學板的例子,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本例來講,對於板主的管理權利反而是種限縮,而不是擴權。. 以文章內容來講,板主本來就有權管,板主無權管的是暱稱。. yes ,在這個例子中我的確是翻掉了我先前的判決,. 先前的判決考量的是「上站暱稱」板務不應該有權限要求使用者管;. 但基於文章暱稱的
(還有87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3435357 (謝光臨)時間13年前 (2011/05/11 19:2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1). " c.若使用者在該看板曾文章暱稱不當,板務得直接按版規處份;". 這是怎麼樣的一個道理?假設暱稱不當的板規是在5/7號才制定,. 而5/7號之前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也就是在5/7號之前的並沒有暱. 稱不當這件事,也無板規可處理,那麼有什麼道理在5/7號之後就. 直接版規處份之前的板友?.
(還有579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3→)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Q (沉默是金。)時間13年前 (2011/05/11 21:5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照理在 5/7 之後板務主動通知你卻仍不改進,. 這件事情發生就已經不是在 5/7 之前了。. 理論上不會存在 5/7 之前的文章又在還沒被通知的狀況下出現條件c,. 這件事情被處分的點主要在於經提醒而未改善。. 1.一開始的遊戲規則中,我前面說了,「文章」暱稱仍屬文章的一部份,. 受看板規範管轄,
(還有86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iwanZeus (不掉渣的餅)時間13年前 (2011/06/01 01:3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原來是你,,之前我一直被人追殺,,追到宗教版... 你能不能不要搞這飛機?. 對了,水桶是什麼..??.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37.160.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