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立報] 奇文共欣賞

看板LP_Daily作者 (人微言輕狂)時間18年前 (2006/03/21 12:4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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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hchyng (After 17)》之銘言: :         「雖然我不贊成閣下的論點,但我誓死捍衛閣下 :     發表言論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 :     ut I will defend to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伏 :     爾泰(1694-1778) :         同性戀者有發表他們覺得被岐視的心聲,為什麼 :     恐同者(假設作者真的恐同,畢竟我不是作者)就沒有這 :     樣的說話權利? 剛好說到言論自由,我這個前法律系的不得不跳出來了! 歧視性語言的支持者,總愛拿著言論自由的大蠹來主張自身的合法性 與正當性,有唸過一點法律的還會說那並沒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 ,但是,這種形式主義的言論自由隱藏不少問題。 身處多數的異性戀的語言,對於少數的同性戀族群會有強大的社會 /文化壓制力。這雖然沒有「物理」上的「明顯立即」危險,可是 塑造出來的文化恐怖難道不恐怖嗎?舉個例子,美國麥卡錫主義當 道的時候,同性戀也是被壓制得很厲害;最近美國政府資料解密之 後才發現,麥卡錫其實也是個gay。異性戀多數的偏見如果不能以 法律制度上加以「去合法化」,那只會一再加強其偏見,將恐怖氣 氛瀰漫於社會中(而不只在恐同者之間),使得同志只能在暗地裡活 動,國家社會視之為無物/不存在,對於歧視語言益加猖狂無從管 制(甚至消極的鼓勵)。 當同性戀無法在公開場合親吻、牽手,只因為這是個恐懼同性戀的 社會,我不知道恐同者何以主張歧視同志的語言是有言論自由保障 的? 空間就是權力,空間就是性別啊! (下文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98.206 ※ 編輯: analysis0813 來自: 61.223.98.206 (03/21 13:33)

03/21 13:39, , 1F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納粹言論在歐洲會被封殺
03/21 13:39, 1F

03/21 13:40, , 2F
今天SEX版就有人嗆明要扁同性戀
03/21 13:40, 2F

03/21 13:40, , 3F
有哪一個弱勢族群是會遭受這麼明目張膽的威脅的?
03/21 13:40, 3F

03/21 14:01, , 4F
有啊!行動不便者在台灣是最受歧視的一群
03/21 14:01, 4F

03/21 14:02, , 5F
高高低低的街道,豈不是一種無言而有形的歧視
03/21 14:02, 5F

04/04 23:22, , 6F
有啊!例如「殺朱拔毛」,不過毛澤東不太弱勢就是了。
04/04 23:22, 6F

04/04 23:24, , 7F
開玩笑的,別爭這個小細節了,我來爆一點料。
04/04 23:2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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