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算惡意資遣嗎?

看板LAW作者 (cc)時間1年前 (2023/01/15 13:35), 1年前編輯推噓15(15062)
留言77則, 1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版大好,小弟在去年12月初加入一間外商公司,這幾天收到消息 本人於今年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天被資遣(等於才上班6週而已) ... 打聽過其他同事消息,該公司近期的裁員率很高(一年約25~30%),也很常發生把人找進 來沒多久後又把人裁掉,雖然聽說都會給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 但實在心有不甘,因為在進入該公司前,我有其他的正職工作,也有拿到其他不錯的 offer的,後來評估覺得該公司不錯,才決定推掉其他offer到該公司上班,想不到才 加入沒多久就被裁員... 目前打聽到的消息是之前被資遣的人(也是待很短時間) 資遣費約 N+1 (等於兩個月) 請問公司這樣做是合法的嗎? 我有查勞基法第11條的五項資遣事由: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公司有可能哪幾項是符合的嗎? 1 => 公司還在 2 => 請公司提出虧損證明之類的? (但也很矛盾,找我進來又馬上裁掉) 3 => 無 4 => 才正接手一個新案子正要開始跑而已 5 => 本人進入該公司前也有多年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更何況案子才正要開始跑而已.. 雖然還沒有收到正式的資遣通知,但本人已經收到其他人的消息,本人將於農曆年前的 最後一個工作天被HR約談直接進行資遣流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9.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3760945.A.7A9.html

01/15 13:48, 1年前 , 1F
試用期?
01/15 13:48, 1F
合約內的確有提三個月試用期若不適任此職務,公司有權隨時中止契約.. 但根本不是阿... 我主管還一直去跟高層還有HR反映留人...我其他同事也是人心 惶惶,擔心下一波就是他們了。 主要很嘔的是我為了進來該公司而推掉其他offer...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5/2023 13:53:15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5/2023 14:24:09

01/15 14:50, 1年前 , 2F
一樓是從什麼年代穿越來的, 現在沒有試用期這東西
01/15 14:50, 2F

01/15 14:58, 1年前 , 3F
你簽的合約基本上對你不利~~ 下一份會更好~
01/15 14:58, 3F

01/15 15:07, 1年前 , 4F
你簽的這個是雙方都可以互相看不順眼分手~
01/15 15:07, 4F

01/15 15:42, 1年前 , 5F
試用期被認定對勞資都有利。試用期間,勞工對解僱的可能
01/15 15:42, 5F

01/15 15:42, 1年前 , 6F
,也有一定了解。
01/15 15:42, 6F

01/15 15:51, 1年前 , 7F
我之前聽過,要試用期100%過關,唯有創造五倍利潤可能。
01/15 15:51, 7F

01/15 15:51, 1年前 , 8F
若只能創造兩倍左右,這個人必須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兩倍
01/15 15:51, 8F

01/15 15:51, 1年前 , 9F
以下,就只剩裙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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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5:51, 1年前 , 10F
現在沒有試用期 ?
01/15 15:51, 10F

01/15 15:53, 1年前 , 11F
其實是勞基法沒有...但是一堆公司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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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5:56, 1年前 , 12F
二樓是從哪個年代看來的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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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5:57, 1年前 , 13F
法律沒規定的東西多著呢,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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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6:56, 1年前 , 14F
實務上對試用期是採解除權保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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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7:18, 1年前 , 15F
勞基法沒試用期 但是勞基法有規定3個月以上解雇要預
01/15 17:18, 15F

01/15 17:20, 1年前 , 16F
告 3個月以下就不用 然後資遣費是滿一年發一個月
01/15 17:20, 16F

01/15 17:21, 1年前 , 17F
我覺得與其花時間去研究公司有無違法 先去問原先的
01/15 17:21, 17F

01/15 17:22, 1年前 , 18F
OFFER還有沒有機會去報到比較實在
01/15 17:22, 18F

01/15 17:22, 1年前 , 19F
確定有下一份工作後再回頭處理這家公司
01/15 17:22, 19F
感謝各位版友的回覆,近期就是過完年後再重新找工作了... 另外如果是三個月以下不用預告期,所以公司也不用給預告期工資囉?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5/2023 17:26:14

01/15 17:23, 1年前 , 20F
然後資遣員工要通報主管機關 所以去問勞工局就知
01/15 17:23, 20F

01/15 17:43, 1年前 , 21F
...大規模資遣才需要 資遣一個人沒有那麼偉大到要報主
01/15 17:43, 21F

01/15 17:43, 1年前 , 22F
管機關的
01/15 17:43, 22F

01/15 18:05, 1年前 , 23F
資遣一個人也要通報啊…大解是另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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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8:06, 1年前 , 24F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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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8:07, 1年前 , 25F
年資三個月以下沒預告期當然也沒有預告工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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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18:15, 1年前 , 26F
依就服法33(I)規定 資遣通報要在資遣生效日前十天通報
01/15 18:15, 26F

01/15 18:15, 1年前 , 27F
但沒通報也只是罰鍰 未必代表資遣無效
01/15 18:15, 27F

01/15 19:07, 1年前 , 28F
沒有試用期,嘻嘻
01/15 19:07, 28F

01/15 20:00, 1年前 , 29F
一個人也要通報,但不通報也是行政罰跟原po無涉。你的
01/15 20:00, 29F

01/15 20:00, 1年前 , 30F
勞動契約裏面應該有終止規定,公司是踩著契約規定,你
01/15 20:00, 30F

01/15 20:00, 1年前 , 31F
看勞基法未必有用,因為你要評估一下申訴調解訴訟的成
01/15 20:00, 31F

01/15 20:00, 1年前 , 32F
本,遠遠高於你有機會拿到的
01/15 20:00, 32F

01/15 21:13, 1年前 , 33F
公司目前連資遣的動作都還沒做 有沒有少給還很難說
01/15 21:13, 33F

01/16 09:30, 1年前 , 34F
說真的,樓主你認為你"適任"這個工作嗎??
01/16 09:30, 34F

01/16 09:33, 1年前 , 35F
說穿了,你會甩掉其他你所謂不錯的offer ,不也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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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9:33, 1年前 , 36F
"這裡開給你的 offer 比其他地方還甜",你才選擇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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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9:34, 1年前 , 37F
那,可是公司發現開給你這麼甜的offer ,你的表現卻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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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9:34, 1年前 , 38F
預期,花一塊錢只買到五毛錢的戰力,你說公司該怎麼做呢??
01/16 09:34, 38F
QQ,其實我進這間公司前原本在職的薪資比這間年薪高30萬,我是降薪降職位過來的,單純 是喜歡工作內容與當初面試時所認識的同事,進來也的確主管跟同事都很好相處..當初 拿到另一間offer薪資也比這間高,單純是上班距離通勤問題比較後才決定推掉。進來的 這一個月內有幫忙解bug, 提供我之前的相關經驗等等...我是個韌體工程師,通常一個月內 能拿出什麼績效呢? 一個產品的開發時間最快也要半年,我才剛接手一個案子,spec才剛 開完,還在協助硬體進行功能評估階段而已...

01/16 10:31, 1年前 , 39F
勞基法沒有禁止試用期,只要條件合理,勞雇雙方約定OK,
01/16 10:31, 39F

01/16 10:31, 1年前 , 40F
還是可以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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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32, 1年前 , 41F
如果公司沒有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也沒有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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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33, 1年前 , 42F
性質變更(需安置)或者不適用的話,公司還要走PIP程序.
01/16 10:33, 42F

01/16 10:38, 1年前 , 43F
不過對方受雇六周的狀況下給兩個月資遣費,這條件遠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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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40, 1年前 , 44F
法律規定,如果你想爭取繼續留在該公司,就勢必找律師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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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40, 1年前 , 45F
論這種狀況下勞工有哪些些行為是善意把公司的行為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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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41, 1年前 , 46F
惡意,但實務上會這樣操作的多半是有一定年資或是接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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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42, 1年前 , 47F
休年資或者高薪資才有利益或必要性,如果訴訟利益不大,
01/16 10:42, 47F

01/16 10:43, 1年前 , 48F
你找他的對手任職(競業禁止要有補償金喔)搞不好還可以
01/16 10:43, 48F

01/16 10:43, 1年前 , 49F
紓解心中的不舒服.
01/16 10:43, 49F
感謝大大熱心回覆, 請問大大您的高薪資定義是多少呢? 這種訴訟的勝率以及薪資至少 要多少打起來才有符合利益呢?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6/2023 12:45:05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6/2023 12:56:12

01/16 13:36, 1年前 , 50F
你可以找律所問問 台北有強打勞動事務的律所可付費諮詢
01/16 13:36, 50F

01/16 13:51, 1年前 , 51F
說真的,公司有千百個理由可以合法資遣,一般勞動事件爭的
01/16 13:51, 51F

01/16 13:52, 1年前 , 52F
不外就是給付不足,不然就是惡性逼退等等的事件
01/16 13:52, 52F

01/16 13:52, 1年前 , 53F
勞工之前在前公司如何風生水起,說真的,不在你可以訴訟的
01/16 13:52, 53F

01/16 13:52, 1年前 , 54F
爭訟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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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3:54, 1年前 , 55F
就跟離婚官司一樣,老婆在法院哭當初年輕時多少富二代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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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3:54, 1年前 , 56F
甚至還有談及婚嫁的高大帥又溫柔的富二代對象云云,
01/16 13:54, 56F

01/16 13:55, 1年前 , 57F
結果卻被這個矮短笨醜的窮三代給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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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3:55, 1年前 , 58F
你想,法官會同情妳嗎???
01/16 13:55, 58F

01/16 13:56, 1年前 , 59F
你自己也很有趣,自己不先探一探公司風格
01/16 13:56, 59F

01/16 13:56, 1年前 , 60F
現在才在那邊懊悔這懊悔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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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m大, 冒昧想請問一下,小弟我之前是有在哪邊得罪過您嗎?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6/2023 14:41:39

01/16 14:51, 1年前 , 61F
沒有,我只是站在客觀第三人立場在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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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4:52, 1年前 , 62F
假如你只是要來討拍,那建議你去salary 板比較能夠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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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4:52, 1年前 , 63F
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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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4:52, 1年前 , 64F
法院才不會去管你是放棄什麼,畢竟那是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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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4:53, 1年前 , 65F
投資理財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細閱讀公開說明書
01/16 14:53, 65F

01/16 14:53, 1年前 , 66F
難道您以為 只有投資 才符合這個 道理 嗎???
01/16 14:53, 66F
謝謝m大,雖然講話直接了點,但的確現實就是這樣,想說既然都遇到這事了,就上來問 問有甚麼辦法能將損失最小化而已,看起來結論就是有拿到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就好。

01/16 15:12, 1年前 , 67F
原po要習慣一下 本版會有很多答非所問的推文
01/16 15:12, 67F
謝謝! ※ 編輯: ccliona (1.162.129.61 臺灣), 01/16/2023 15:22:23

01/16 18:00, 1年前 , 68F
對,尤其像樓上這樣,裝的自己很清高,結果什麼看法都沒寫
01/16 18:00, 68F

01/16 19:22, 1年前 , 69F
原po很抱歉 這板就是有特定人喜歡這樣質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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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9:22, 1年前 , 70F
發文的人 建議你當沒看到就好
01/16 19:22, 70F

01/16 19:35, 1年前 , 71F
所以,樓上給了什麼建議呢?? 就兩行,這樣??
01/16 19:35, 71F

01/16 19:36, 1年前 , 72F
裝清高也不是這樣裝,好嗎???
01/16 19:36, 72F

01/16 19:36, 1年前 , 73F
這篇裡面最沒有幫助的,到現在為止就你跟樓樓樓上那位...
01/16 19:36, 73F

01/16 22:40, 1年前 , 74F
我想留言就留言 你管我一定要留有助於原po的內容 不
01/16 22:40, 74F

01/16 22:40, 1年前 , 75F
知為何總是有人以質疑他人為樂~
01/16 22:40, 75F

01/18 12:32, 1年前 , 76F
黑單某人就好,每次都在質疑別人PO動機不純或自身有
01/18 12:32, 76F

01/18 12:32, 1年前 , 77F
問題,法律版就針對問題討論,硬要扯一些有的沒的
01/18 12:32, 77F
文章代碼(AID): #1Zmv2nU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