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告一位60幾歲的老先生誣告嗎?

看板LAW作者 (凱巴特)時間1年前 (2022/08/17 10:24),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跟我之前的經歷有點像 某人在網站上誣指我是某篇文章的作者 我後來告他妨害名譽,然後對方直接告我誣告 認為誣告的理由很瞎: 對方是用影射的,直接辯稱那個詞彙是沒有意義的口頭禪,所以我涉嫌誣告 結果某次開庭又改口說『我這個本人』就是文章作者 http://i.imgur.com/2NIcsCB.jpg
而且我提告的妨害名譽種類是309公然侮辱,不是只要影射就會成立嗎? 最後地檢署還真的認證影射對象是我這個人(雖然不起訴,但這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想當然誣告當然不可能成立,法學常識也太差...... ※ 引述《gdyoungboy12 (隨遇而安)》之銘言: : 簡單來說 就是在PTT跟帳號有些糾紛 因為對方影射 所以我有提告 : 警方就根據該帳號曾經提供的手機 去找了當事人 : 不過我在途中就撤告了 想說給對方一個情面 : 後來被反告誣告 結果告我的是一位60幾歲的老先生 說他沒用PTT帳號 : 所以要告我誣告(個人不負責猜測 是該帳號的爸爸幫他扛) : 然後就去從台北跑到高雄警局一次 然後一審 再議 跑了兩次法院 : 結果當然是不起訴 想說 終於可以結束了 : 結果過一陣子 又被告妨礙名譽.......整個黑人問號 : 結果告我的又是那位60幾歲的老先生 : 他告我的理由是我在PTT的文章中涉嫌影射毀謗他 : 挖賽 說自己不會用PTT 但卻能抓我PTT 一年多前的文章來做告我的證據 : 去一審 大概10分內就結束了 畢竟我本來就沒有影射他 : 檢察官也是一個很無奈的表情 : 最近收到判決書 上面寫著 原本那位老先生還要申請再議 : 後來原檢察官覺得沒必要開 就直接不起訴了 : 那位老先生讓我非常困擾 誣告+再議就算了 都已經不起訴 : 結果又抓我以前的文章來告我妨礙名譽 : 現在不起訴 換作是我的攻防時間 : 體諒他高齡多病(因為他開庭都沒到 說他身體有恙) : 但這段時間讓我跑警局 跑法院累積的憤怒..真的讓我很矛盾 : 想問一下各位專業的律師 像這種 我該不該告他誣告反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7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0703072.A.039.html

08/17 19:55, 1年前 , 1F
會動不動因為被告而反告誣告的人,你認為會有法學素養
08/17 19:55, 1F

08/17 19:55, 1年前 , 2F
嗎?
08/17 19:55, 2F

08/18 18:54, 1年前 , 3F
有時候未必是不懂法律,而是想要互相傷害而已
08/18 18:5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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