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免賠錢

看板LAW作者 (企鵝會飛)時間2年前 (2022/04/20 14:39),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因為尚未看到判決書原文 : ,僅就報導所引述觀之,該法官的法律見解似有誤會。 前文恕刪,若這裡是一般版就算了,您來法律版討論法律,卻連判決都不看, 是在幻想法學嗎? : 釋字791號意旨是強調"性自主權是個人基本權",所以國家不應動用刑法來處罰, : 並且有提到婚姻關係遭受侵害,仍可尋求民事損害賠償的途徑處理。 恕小的才疏學淺,請教此說法出自釋字第791號解釋之哪一段? : 結果該法官卻在民事判決上否定了原告的請求,反而才是違反釋字791號意旨。 吳法官大概是主張負有忠貞義務的是配偶,並非第三人, 所以如果告配偶,大概還是可以求償。 是以該判決並非完全否定了民事求償的可能,只是應該去告配偶,而不是告小三。 只告小三不告配偶,早被討論到爛了,這件事對於維繫婚姻其實沒有什麼幫助。 : 上訴改判的機會很大,因為該判決已經可以稱為離譜了。 : 因為報導中有指出,該法官是某位大法官的子女, : 該大法官在釋字791號有提不同意見書,認為原本通姦罪合憲。 : 所以,吾以小人之心臆測,該法官似有意圖想以爭議判決造成大家對通姦除罪的誤解。 : 有基本法律知識的人雖可以看得出來法官見解的不當之處, : 但是多數的社會大眾是看不出來的,可能看到報導就直覺認為是通姦除罪造成的結果, : 等於是甩鍋給當除那些認為通姦應該除罪的大法官,並彰顯其父的不同意見書的合理性。 : 講白一點,就是告訴大家:"看吧,通姦除罪化就是會讓元配求助無門!"這種社會觀感。 : 但事實上,通姦除罪僅閉上刑事的門,未關民事的門,該判決卻可能會誤導很多人。 : 更不用說徒增當事人的訴訟上的經濟成本。 : 私以為法官的工作就是在法律的合理解釋的框架之下做成判決, : 而不應該標新立異或是法官個人的理念目的而去曲解現行法制。 既然認為該判決違反法律的合理解釋框架,那就具體指出判決哪一部分並不合理。 您連判決都不看(大概連釋字都沒看),在那邊喇叭,為何不去八卦版發文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4.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0436761.A.9E3.html ※ 編輯: SuperPenguin (125.228.14.202 臺灣), 04/20/2022 14:40:19 ※ 編輯: SuperPenguin (125.228.14.202 臺灣), 04/20/2022 14:43:02
文章代碼(AID): #1YNwgPdZ (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NwgPdZ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