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們的起訴種類會不會太簡化了?

看板LAW作者時間2年前 (2021/08/28 13:50), 2年前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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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的刑法 只分成 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兩種 這樣的分類會不會太粗略 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說無視被害者的意志 甚至還有怕被害者不敢提告,所以把罪名從告訴乃論修改成非告訴乃論這種愚蠢修法 那是不是應該再增加中間的分類會比較洽當 例如:原則非告訴乃論,但被害人得申請撤銷 就是某些罪名牽涉到被害者本身,怕被害者不敢提告,因此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但是給被害者一個機會可以撤銷提告 和告訴乃論不同,告訴乃論有些人會懶得告,有些人會不敢告 檢察官也不會主動起訴 但是原則非告訴乃論,檢察官主動提起公訴,但是被害者可以撤銷 這樣可以兩邊都兼顧到 是否增加新的分類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53.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129810.A.4B2.html

08/28 14:06, 2年前 , 1F
微起訴? 三倍起訴? 五倍起訴? 超前起訴?
08/28 14:06, 1F
甚至可以再細分為 被害者聲請撤銷後檢察官就必須撤銷 以及聲請撤銷後,檢察官有權裁量是否要撤銷兩種 (可由檢察官調查被害與加害者的關係,加害者的悔意,被害者原諒程度等等) 尤其是性犯罪很適合這樣弄,有些被害者又不敢出面,那就讓檢察官去提公訴 但如果被害者根本不在意甚至原諒加害者,為何不能讓被害者聲請撤銷?

08/28 15:21, 2年前 , 2F
可能火星種類比較多~入境隨俗,不習慣切可換一個星球。
08/28 15:21, 2F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53.148 臺灣), 08/28/2021 20:32:39

08/28 21:42, 2年前 , 3F
滾動式起訴
08/28 21:42, 3F

08/29 01:52, 2年前 , 4F
看我檢察官心情好不好就起訴如何呢
08/29 01:52, 4F

08/29 11:39, 2年前 , 5F
@taipoo 錢奴偽證被告 9/8要去出庭
08/29 11:39, 5F

08/29 11:39, 2年前 , 6F
等著被求償300兆
08/29 11:39, 6F

08/29 22:20, 2年前 , 7F
那以後有錢人跟有火力就都無罪啦。以前性侵就是告訴乃
08/29 22:20, 7F

08/29 22:20, 2年前 , 8F
論,被害人很快去撤告,拿錢不然洩照片
08/29 22:20, 8F

08/30 19:25, 2年前 , 9F
……
08/30 19:25, 9F
文章代碼(AID): #1XASwIIo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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