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檢查官的做法是否合理

看板LAW作者 (好柿花生)時間4年前 (2021/07/18 03:34), 編輯推噓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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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生平第一次進入地檢署 原因是之前在警局洽公找人卻被警察暴力驅離 所以我對對我動手的警員提起傷害告訴 希望這也可以避免警察動不動就想以公權力訴諸暴力的制衡 偵查庭一開始就被檢查官要求不要冗長發言 接著我就述說經過 然後換被告述說,期間我認為被告說謊 我就跟檢查官說抗議,然後準備表達被告說謊 但是卻被檢察官制止我發言 只跟我說對方發言也沒打斷你,你怎麼可以打斷對方 接著檢查官繼續讓被告說完 等被告說完,我以為會給我時間闡述抗議的點 結果檢查官直接拒絕我的發言提議 他讓程序直接進入相驗查看案發時現場監視器畫面 檢查官查看畫面時因為影片太長, 他直接說他要跳著看, 一面看一面以他的認知做註解, 期間我要做補充說明也都被檢查官制止 我就只能看著檢查官挑他想看的秒格看圖說他認為的故事 後面我問檢查官,請問地檢署是追求真相還是追求時間? 檢查官直接跟我講“時間” 這邊想請問對偵查庭程序熟悉的朋友 (1)原告在偵查過程除了一開始的訴說過程後就不能有發言權了嗎?也不能主張發言嗎? (2)檢查官相驗影片是跳著看還自己看圖說故事做註解,這合理嗎? 如果影片剛好只跳到被告有利的部分或是原告有利的部分,那不是背離事實了嗎? (3)如果地檢署以時間重於真相跟事實,那就不要開庭最省時間了不是?他為什麼開庭了卻又趕快想要草草結束,一秒都不想浪費的感覺呢? 上面的程序我有什麼地方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8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47.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6550491.A.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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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這檢察官瀆職罪,故意扭曲真相,這是你可以運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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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檢察官不傳原告/被告都合法嗎?偵查庭不是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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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這種案件 照你的陳述來說是超級小的case 錄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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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傷單擺上去 基本事實就差不多了 原告/被告自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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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辯滔滔的陳述其實90%都是對結果沒影響的廢話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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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問一句 你有驗傷單嗎?看你的陳述沒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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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不是你說的才是真相,檢察官當天沒有在現場,只能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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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雙方的陳述和監視器影片來還原真相,所以他當然必須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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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陳述意見。檢察官也沒有不讓你發言,他先讓你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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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讓對方說,這當然沒有問題。檢察官說的對啊,既然你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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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時對方沒有打斷,對方發言時你為什麼就可以打斷?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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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檢察官面前都會說自己說的才是真相,所以讓你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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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發言實際上根本無助於發現真相,反而只會讓問題更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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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還不如直接勘驗監視器影像來的有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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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先說清楚做了什麼才會被警察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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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警察局的故事也順便講清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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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偵查庭而已…等不起訴再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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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6:50, 4年前 , 18F
證據才是真相,過多的廢話都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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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7:53, 4年前 , 19F
言辯只在審判庭的時候,偵查庭幹嘛兩造在那邊吵?真的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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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時間。而且有一點要搞清楚,法院才是定紛止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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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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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傷害這種可能每一股檢察官手上都幾十件的案件,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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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7:54, 4年前 , 23F
的一件一件等你慢慢講,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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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19:14, 4年前 , 24F
是不是在派出所大吵大鬧,被人家趕出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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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本一家 哪個檢察官起訴警察的 除非很嚴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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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yp3RK8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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