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拋棄繼承-第一順位有非婚生子女

看板LAW作者 (eskada)時間3年前 (2021/01/01 19:26), 3年前編輯推噓4(4067)
留言71則, 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父親年輕時在外風流不斷又不顧家庭,且以香火延續為由,導致我們被迫有一個同父異母 的弟弟。因為父親在外有確定有債務,所以我媽 (因為她觀念守舊所以到我爸死了都沒 離婚)和我們姐妹都決定拋棄繼承。 已經知道繼承的順序,除配偶外我們姐妹和這位弟弟和所有內外孫都是第一順位,也沒有 代位繼承問題。妹妹想說姐妹們和我們的小孩一起辦理,但是看到苗栗地方法院網站上有 一段補充說明: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即須 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 我想請教各位的是若依此說明內容,「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 在未知這位弟弟是否也會拋棄繼承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姐妹先行去辦理拋棄繼承、而沒有 找他一起辦的話,我們的小孩(外孫們)必須等弟弟之後辦理了才能辦拋棄繼承嗎? 妹妹堅持她的看法是「不用,我們和小孩都是第一順位,就一起辦即可」。因為妹妹們非 常憎恨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根本不想與之接觸,並判斷他一定會辦。但若是由上述的說 明來看,恐怕我們仍要找弟弟來一起辦,才能在同一案一併幫小孩辦理拋棄繼承。 請各位熟悉拋棄繼承的網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45.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09500392.A.96C.html

01/01 19:28, 3年前 , 1F
恨他幹嘛?他也不想跟你們當親戚吧?最垃圾的不就
01/01 19:28, 1F

01/01 19:28, 3年前 , 2F
是你爸
01/01 19:28, 2F

01/01 19:29, 3年前 , 3F
至於拋棄繼承,小弟是覺得你們自己去法院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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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9:29, 3年前 , 4F
其他問題也不干你們的事QQ
01/01 19:29, 4F
L大是的,最垃圾的是我爸,但妹妹們對他們都恨...

01/01 19:34, 3年前 , 5F
妳們若沒有"法律證明文件"知道妳們知道有這個弟弟
01/01 19:34, 5F

01/01 19:34, 3年前 , 6F
妳們大可當作不知道有這個同父異母弟弟,
01/01 19:34, 6F
其實這一年半以來,為了安置中風的爸爸住進養護中心、進出醫院、分攤費用,主要是由 我跟這個弟弟聯絡很多次。不知道M大所謂的法律文件是哪一方面的?弟弟的所得稅申報 ,一直都有申報扶養我爸。我們知情但從不關切此事,當然也裝不知道...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1/2021 19:53:32

01/01 19:45, 3年前 , 7F
子輩都拋完,才會輪到孫輩,你們要一起遞也行阿,頂多
01/01 19:45, 7F

01/01 19:46, 3年前 , 8F
麻煩要備資料,然後被駁回,如果運氣好,那人也有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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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9:46, 3年前 , 9F
那就一起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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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大的說明,看來我的想法是對的...

01/01 19:56, 3年前 , 10F
證明文件->以你的名義,調你爸調得出的戶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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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9:57, 3年前 , 11F
我是絕的啦,你家雖然都是母的,還是學習放下上一輩的恩怨
01/01 19:57, 11F
後續是要辦相關的除籍手續和除籍後戶籍謄本。其實我爸是自己一戶在別的親戚家,沒跟 弟弟他們家人同戶,這樣看得出來嗎? M大的想法我懂,我自己來說已經看開了,可以很平和跟這個弟弟溝通,但是我媽和妹妹 始終放不下,我怎麼也說服不了...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1/2021 20:08:24

01/01 20:01, 3年前 , 12F
妳們都會找他分攤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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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01, 3年前 , 13F
真那麼恨,那為何還要半血緣的弟弟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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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02, 3年前 , 14F
那時候爸爸整個是你家的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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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03, 3年前 , 15F
而且,要是你媽當年跟你爸離婚,搞不好現在會更恨吧..
01/01 20:03, 15F

01/01 20:04, 3年前 , 16F
甚至還會恨你媽,讓你的sweet home 破碎,成為單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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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04, 3年前 , 17F
在學校都被人家譏笑甚至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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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12, 3年前 , 18F
你可以演一下,跟妳媽兇回去啊,直接反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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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12, 3年前 , 19F
"既然放不下,為何當初不離婚,當大家這麼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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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13, 3年前 , 20F
"人都死了,還在那邊計較,你若當初都把我們生成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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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14, 3年前 , 21F
"爸還會去出找人傳香火嗎? 爸沒有家族香火壓力嗎???"
01/01 20:14, 21F
M大......其實我們家一直在上演八點檔,而且這些我都說過了XD (欵感覺咱們要來去婚 姻板聊了 XD) 但無奈我改變不了他們的想法,唉。 謝謝各位的分享。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1/2021 20:41:39

01/01 20:46, 3年前 , 22F
第一順位:配偶+子女 ,所以內外孫不能說是第一順位
01/01 20:46, 22F

01/01 20:48, 3年前 , 23F
樓上,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女確實屬於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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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49, 3年前 , 24F
而輩分上,子女輩若沒有全數拋棄,不會降到孫子女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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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49, 3年前 , 25F
這算比較少遇見的情況,或者是一般寫繼承系統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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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49, 3年前 , 26F
受諮詢者就會提到這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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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0, 3年前 , 27F
對耶~是我漏掉直接想到而已,抱歉! 謝謝maniaque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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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0, 3年前 , 28F
要輪到孫子女當第一順位,就得由子女輩全拋棄才有的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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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1, 3年前 , 29F
第一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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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2, 3年前 , 30F
但孫子女輩基本上都是子女輩所生,應該沒人會放債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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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2, 3年前 , 31F
兒女(自己拋繼承,然後債務重擔丟給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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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3, 3年前 , 32F
不過既然直系血親卑親屬都算第一順位,拋棄要3個月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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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3, 3年前 , 33F
實務操作,有的可能是要把遺產直接放給孫子女,可以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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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5, 3年前 , 34F
民法》第1174條規定:「Ⅰ、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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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5, 3年前 , 35F
Ⅱ、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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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6, 3年前 , 36F
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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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6, 3年前 , 37F
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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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0:58, 3年前 , 38F
這樣是否代表 還是要書面通知同母異父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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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5, 3年前 , 39F
以原PO情況,確實是需要,畢竟實際情況是知道有這弟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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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6, 3年前 , 40F
但原PO是本家很多人不爽旁家(只是這個恨原...跟旁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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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1:16, 3年前 , 41F
就是類似移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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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Y大所提,若我媽+女兒拋棄繼承並書面通知弟弟了,但假設他故意 (我不確定他是 否也恨我們)在得知繼承後「近3個月」才拋棄繼承、他就可以順便幫他小孩辦拋棄,接 下來換他得書面通知我們的小孩吧?但已臨屆3個月了,對我們的小孩不就反而有申辦的 時間壓力? 我想充分了解這些來說服妹妹,乾脆跟那個弟弟溝通一下大家一起辦,這樣才有效率,而 不是反而自己麻煩。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1/2021 22:42:30

01/01 22:59, 3年前 , 42F
法院會通知次順位
01/01 22:59, 42F

01/01 23:00, 3年前 , 43F
司法院網站也有拋棄繼承的公告 你真擔心就每個禮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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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01, 3年前 , 44F
查他有沒有去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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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明白了,謝謝N大告知。也謝謝樓上M大Y大的解說。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1/2021 23:11:22

01/02 01:32, 3年前 , 45F
你小孩沒有時間壓力阿,你小孩是等到被通知後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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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33, 3年前 , 46F
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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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33, 3年前 , 47F
你們子輩要全部都拋棄完,孫輩才得繼承
01/02 01:33, 47F

01/02 01:36, 3年前 , 48F
所以法條才會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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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39, 3年前 , 49F
通知這點要看法院,有些法院會幫忙通知,有些法院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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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1:40, 3年前 , 50F
你去辦理拋棄繼承時就要你拿出有通知的書面來一起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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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到孫輩跟子輩都在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群組,應該算是第一時間知道繼承的;不過現 在想想也可能有些家庭會有另外的狀況,所以法條這麼規定。這樣明白了,謝謝S大!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2/2021 09:07:48

01/02 09:31, 3年前 , 51F
要恨也是恨爸爸吧 弟弟又不是自己選擇生在你們家...
01/02 09:31, 51F

01/03 16:30, 3年前 , 52F
所以這個弟弟有被你父親認領嗎? 弟弟的父親欄是你爸沒錯?
01/03 16:30, 52F
Y大 我不確定法律程序是否落實,但我判斷應該是有的,因為印象中小時候好像是為了讓 這個弟弟唸小學,爸爸想讓他入我們家戶口,當時為此事吵得不可開交。因為大家都跟阿 公阿媽同一戶口名簿,老人家當然是接受此事讓他入籍。為此我們後來都避免去看到戶口 名簿上的「外來人」...... ※ 編輯: eskada (49.216.21.219 臺灣), 01/03/2021 20:03:23

01/03 20:09, 3年前 , 53F
你的父親過世,要先去戶政申請除戶證明+手抄本
01/03 20:09, 53F

01/03 20:10, 3年前 , 54F
.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原始全戶戶藉謄本
01/03 20:10, 54F

01/03 20:12, 3年前 , 55F
,然後再申請全部繼承人現戶戶籍(含記事欄)
01/03 20:12, 55F

01/03 20:12, 3年前 , 56F
你就可以知道弟弟的父母欄登記姓名是否有你父親了
01/03 20:12, 56F

01/03 20:14, 3年前 , 57F
如果你弟弟的父親欄是別人,即使有血緣好像也不能繼承
01/03 20:14, 57F

01/03 20:14, 3年前 , 58F
詳細資訊建議多請教戶政人員/國稅局/稅捐處/律師
01/03 20:14, 58F
明白了,謝謝Y大提醒。我下週會找時間去辦理。 另外有一點不太明白的是,我可以這樣直接申請出全部繼承人的現戶戶籍嗎?不須其他什 麼證明?(當然我會帶身分證件啦)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3/2021 23:21:26

01/03 23:58, 3年前 , 59F
旁系應該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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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3, 3年前 , 60F
拋棄有個通知要件,這裡的通知意思是我要拋棄繼承了接下
01/04 09:23, 60F

01/04 09:24, 3年前 , 61F
就換你繼承),如果真的要講你們姊妹可以合併存信通知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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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5, 3年前 , 62F
和孫然後就去法院辦拋棄繼承程序,至於弟或孫輩要不要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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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5, 3年前 , 63F
承就不關你們的事情,順道提醒一下,如果你跟你妹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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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5, 3年前 , 64F
也是這裡的孫輩,民法沒有內外孫差異都是孫.
01/04 09:25, 64F

01/04 12:26, 3年前 , 65F
問題總是要處理,不喜歡他討厭他都沒問題,但該處理的還
01/04 12:26, 65F

01/04 12:31, 3年前 , 66F
是要處理,我查了一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可以以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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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34, 3年前 , 67F
人的身分申請其他繼承人的戶籍謄本,具體需要什麼要洽詢
01/04 12:34, 67F

01/04 12:35, 3年前 , 68F
戶政,你媽跟你妹不喜異母的弟弟無所謂,其實也不用勸
01/04 12:35, 68F

01/04 12:36, 3年前 , 69F
但還是要跟他們說清楚,這些事情不是不理他就好了
01/04 12:36, 69F

01/04 13:39, 3年前 , 70F
你也可以跟令妹說清楚 這手續沒有規定非得你跟她一起送
01/04 13:39, 70F

01/04 13:39, 3年前 , 71F
件,但基於時效,你可以先送你的,拋棄繼承權是各自獨立.
01/04 13:39, 71F
謝謝S大 Y大以及前面各樓提供建議的網友。已向妹妹解釋清楚了,她們已了解事實並決 定以最效率的方式進行。我們會試著跟異母弟弟溝通好一起辦理。 再次謝謝各位的熱心解惑。謝謝~ ※ 編輯: eskada (203.73.245.157 臺灣), 01/04/2021 19:41:57
文章代碼(AID): #1VxmRebi (LAW)
文章代碼(AID): #1VxmReb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