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肇事逃逸問題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vu060122)時間5年前 (2020/08/21 20:24), 5年前編輯推噓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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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家人騎機車與另一位機車騎士擦撞 家人直行,機車騎士有左轉與家人直行擦撞 當下家人與機車騎士人沒倒下 只有機車騎士車原地倒下 而後家人與騎士把車都牽到路旁 機車騎士開始不斷講手機聯絡 家人幾分鐘後看騎士顧講手機且看雙方沒事即離去 後來才收到警察通知騎士要告我們肇逃 說有瘀青驗傷單 且警察也已受理 我們調閱監視器也顯示當下只有他的車原地倒下 雙方人都未跌倒 不知道是否這樣瘀青的驗傷單也算受傷嗎? 是否會判定為肇逃?若為肇逃又會有何處罰? 且騎士自行去車行估價說要一萬修理費 感覺驗傷單跟估價都極為不合理 想請問法院是否會採信受傷的說法 以及修車費不合理又該如何應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3.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8012646.A.284.html ※ 編輯: vu060122 (118.167.3.56 臺灣), 08/21/2020 2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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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告,自有法院裁判,不然就找律師,還要應對什麼。
但是否不和解,到法院時法官不會輕判? ※ 編輯: vu060122 (118.167.3.56 臺灣), 08/21/2020 20:55:28

08/21 22:03, 5年前 , 2F
車禍當下就是報警,沒有其他
08/21 22:03, 2F

08/21 23:00, 5年前 , 3F
當下沒報警你就輸一半了.
08/21 23:00, 3F

08/21 23:11, 5年前 , 4F
沒報警沒等警察來 沒啥好說的
08/21 23:11, 4F

08/22 00:27, 5年前 , 5F
不管有沒有受傷還是怎樣 哪怕只有小擦撞 先報警就對了
08/22 00:27, 5F

08/22 01:35, 5年前 , 6F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你還管費用合不合理……笑死
08/22 01:35, 6F

08/22 12:20, 5年前 , 7F
躧D185-4 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08/22 12:20, 7F

08/22 12:20, 5年前 , 8F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08/22 12:20, 8F

08/22 12:20, 5年前 , 9F
刑。 你覺得一萬塊重要嗎…他打電話聯絡你幹嘛走
08/22 12:20, 9F

08/22 12:46, 5年前 , 10F
我猜那騎士第1件事先報警,第2是聯絡保險員,第3找熟悉法
08/22 12:46, 10F

08/22 12:46, 5年前 , 11F
律的人吧,才會講那麼久
08/22 12:46, 11F

08/22 12:49, 5年前 , 12F
當下他打電話,你家人也要打電話報警,至少責任歸屬先弄清
08/22 12:49, 12F

08/22 12:49, 5年前 , 13F
,你一走就全部任對方講了
08/22 12:49, 13F

08/22 16:11, 5年前 , 14F
除非你家人無車禍過失責任,否則法定刑一年起跳……
08/22 16:11, 14F

08/22 16:12, 5年前 , 15F
不和解的話,通常沒得易科罰金、沒得緩刑。
08/22 16:12, 15F

08/22 16:13, 5年前 , 16F
這件如果一萬能和解,就算半夜也要趕快過去……
08/22 16:13, 16F

08/22 17:36, 5年前 , 17F
樓上,那個刑法41條1項規定不能易科啦,不過大法官
08/22 17:36, 17F

08/22 17:36, 5年前 , 18F
的確也那樣講XD
08/22 17:36, 18F

08/22 19:45, 5年前 , 19F
垃圾惡法肇事逃逸又登場啦
08/22 19:45, 19F

08/23 11:06, 5年前 , 20F
本件要是法官願意的話,可以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判
08/23 11:06, 20F

08/23 11:06, 5年前 , 21F
六個月以下的話,還是有機會易科罰金的。
08/23 11:06, 21F

08/23 11:07, 5年前 , 22F
法定刑跟宣告刑是兩碼子的事情。
08/23 11:07, 22F

08/23 11:08, 5年前 , 23F
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不就是提到現行刑法第185條之
08/23 11:08, 23F

08/23 11:09, 5年前 , 24F
3的法定刑,不符罪刑相當原則及比例原則的問題嗎?
08/23 11:09, 24F

08/23 11:09, 5年前 , 25F
更正:是刑法第185條之4
08/23 11:09, 25F

08/23 11:10, 5年前 , 26F
 
08/23 11:10, 26F

08/23 11:11, 5年前 , 27F
肇事逃逸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告訴人撤回告訴,仍
08/23 11:11, 27F

08/23 11:11, 5年前 , 28F
不影響刑事案件之偵查、起訴及審判之繼續進行。
08/23 11:11, 28F

08/23 11:12, 5年前 , 29F
因此被告最好與原告和解,較有機會能獲得輕判。
08/23 11:12, 29F
文章代碼(AID): #1VFxpcA4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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