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三可以代替醫療簽名嗎?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nogood)時間5年前 (2020/04/25 01:37), 5年前編輯推噓2(2021)
留言23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你簽夫妻醫院就會要身分證了..

04/25 01:28,
但以這篇的例子來說,小三簽了以後,真配偶是無法告醫院的。
04/25 01:28

04/25 01:29,
醫療法的同意書並沒有區分順位,關係人的同意跟配偶的同意都
04/25 01:29

04/25 01:31,
是有效的同意。
04/25 01:31
我爸已過世,我不是要告醫院 只是事後看到小三代簽醫療同意書並在關係欄寫『夫妻』很不爽 這樣可以對小三控告偽造文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0.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7749829.A.B4F.html

04/25 01:38, 5年前 , 1F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04/25 01:38, 1F

04/25 01:40, 5年前 , 2F
除非他簽的是你媽的名字
04/25 01:40, 2F

04/25 01:41, 5年前 , 3F
否則他以自己的名義製作文書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04/25 01:41, 3F
小三簽自己的名字,我查了一下好像只能提民事『無權代理』 不知道這樣理解對嗎? ※ 編輯: nogood (123.241.10.195 臺灣), 04/25/2020 01:43:15

04/25 01:41, 5年前 , 4F
至於有沒有其他問題那要另外討論..
04/25 01:41, 4F

04/25 07:57, 5年前 , 5F
寫配偶加三姓名有沒侵害配偶權啊~
04/25 07:57, 5F

04/25 08:45, 5年前 , 6F
配偶權這玩意兒挺謎的...之後的大法官解釋不知道會不會涉及
04/25 08:45, 6F

04/25 08:45, 5年前 , 7F
這一塊。
04/25 08:45, 7F

04/25 14:47, 5年前 , 8F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民事判決:「所謂事
04/25 14:47, 8F

04/25 14:47, 5年前 , 9F
實上夫妻與男女同居關係不同,前者,男女共同生活
04/25 14:47, 9F

04/25 14:47, 5年前 , 10F
雖欠缺婚姻要件,但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
04/25 14:47, 10F

04/25 14:47, 5年前 , 11F
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關係,而
04/25 14:47, 11F

04/25 14:47, 5年前 , 12F
得以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
04/25 14:47, 12F

04/25 14:47, 5年前 , 13F
04/25 14:47, 13F

04/25 14:48, 5年前 , 14F
 
04/25 14:48, 14F

04/25 14:48, 5年前 , 15F
我講白一點啦!
04/25 14:48, 15F

04/25 14:51, 5年前 , 16F
你爸有小三,你們應該也早就知道了,你媽要提「相姦罪
04/25 14:51, 16F

04/25 14:51, 5年前 , 17F
」的話,也早就提了。
04/25 14:51, 17F

04/25 14:53, 5年前 , 18F
你爸在病危時,你媽還有你們是在旁邊嗎?你們不在旁邊
04/25 14:53, 18F

04/25 14:53, 5年前 , 19F
,小三不簽手術同意書,是要叫誰簽?
04/25 14:53, 19F

04/25 14:56, 5年前 , 20F
正宮放屁都是香的,小三救人就是不應該!
04/25 14:56, 20F

04/25 15:15, 5年前 , 21F
我很贊成你們去告啊!
04/25 15:15, 21F

04/25 15:16, 5年前 , 22F
反正花錢花時間在法庭上爭得你死我活的是你們,然後我
04/25 15:16, 22F

04/25 15:16, 5年前 , 23F
們可以看法院最後會怎麼判?
04/25 15:16,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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