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高限額抵押權

看板LAW作者 (職業被告)時間6年前 (2019/12/20 17:54), 6年前編輯推噓11(1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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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你發問完刪文的動機是什麼,如果覺得問題解決刪文無妨。 反正沒板主,不可能討論版規。 問完刪文,又問不同問題,其實是相同案件延伸…… 感覺很怪也很差。 但既然回文了,就大概回應一下。 ※ 引述《mijiu (me9)》之銘言: : 建物所有權人:A : 建物抵押債務人(設定義務人):B : 建物他項權利:C銀行 最高限額本金300萬 : 建物貸款金額:250萬 已清償 : 1.今建物抵押債務人B幫 D作連帶保證,被倒債400萬 關鍵字:連帶保證 : 銀行主張A應全部清償B被倒債400萬元,才能塗銷建物抵押權 : 最高限額本金=包含其利息、違約金、連同本金合併計算 : 最高法院於七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十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所謂最高限額抵押權,乃 : 預定抵押物應擔保債權之最高限額所設定之抵押權,如所預定擔保之債權非僅限於本金 : 雖登記為『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00元』,其約定利息、遲延利息及約定擔保範圍內之違 : 金,固為抵押權效力之所及,但仍受最高額之限制。故其利息、違約金、連同本金合併 : 算,如超過該限額者,其超過部份,即無優先受償之權」。此項決議與往昔實務上之見 : ,認登記「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00元」,僅為本金最高限額之限制,其餘利息及違約金 : ,只要在抵押權擔保範圍內,縱使總額超過本金限額,仍有優先受償之權,迥不相同。 : 即本金二字係屬贅字。 : A能否主張,替B償還50萬債務後,要求銀行塗銷抵押權? : (最高限額300萬,原貸款250萬+代償債50萬) : 銀行主張應還款400萬才能塗銷是否有依據? : A依法應付出多少才能要求銀行塗銷抵押權? 銀行說了你不信可以問律師。 法院或銀行說了算的內容,你不信銀行不問法院問網友? 你們家有事嗎? 我們說不算,銀行或法院會鳥你? : 2.如建物所有權人A今拒付B債務400萬元,建物非B之財產 : C銀行有權對A之建物做強制執行嗎? : 如強制執行金額又會是多少? 這個問題更瞎。 債權憑證或債權債務關係,簡單邏輯能卡到陰複雜化只是以為有解套空間。 欠多少就多少。 我越來越覺得當時銀行代表會凶,不是沒有緣由。 : 3.可否主張最高限額抵押權在2015年8月12日的新規定,未來銀行不能再用卡債、信貸 : 未償還等理由,拒絕塗銷房、車的抵押權做依據?新法規可追朔既往嗎? : 謝謝! 我們的國家叫台灣不是中國。 除非極特殊條件,即便如此也很在新規定中載明,法律新規不朔及既往。 可能你們家的思考邏輯或理解能力比較怪。 講白一點。 就是現在調薪,不是你以前上班的薪水都補發調整的金額給你們爽。 現在調薪,就是今天以後才比照調整後的薪水。 就算你漏領或補領以前薪資,也是用以前的薪水給你,不是給你調整後的薪水。 你都沒補繳調整後的勞健保費用與所得稅了,懂? 除非銀行有不得執行的難言之隱,例如新舊法爭議…… 未必是爭議內容銀行理虧,而是避免糾紛,銀行不怕你們家怕墅民集團。 以前法務申請強制執行前找到債務人,結果游月霞坐在旁邊泡茶,暗示暫緩。 一般規定是員工薪資第一、銀行抵押權第二、才其他,當年工廠倒中租迪合抵押權第一。 法律條文本身是死的文字,但經手的是活人,現實面仍有不同影響考量因素。 問題是這些特案或個案都有共同點:特殊條件、特殊背景、特殊身份。 講白一點。 你們家沒有家大業大到能隻手遮天,就不必想套入特殊個案求解套,不可能發生。 銀行尚未確認沒後遺症之前,才可能「還沒出手」。 正常情況下,銀行通知、協商,重點是要你們還款不是送強制執行! 我債權憑證都有了,有執行標的,直接送流程就好,還跟你們廢話拖時間幹嘛? 你們家一直幻想是銀行理虧,目前為止我不覺得銀行是因為理虧。 銀行代表敢兇敢嗆,就代表他們不認為自己理虧,否則後續效應他們會更慘! 不理虧態度不佳就能投訴,理虧還態度不佳不是找死就是想測試自己腰身柔軟度。 不跟你們鞠躬道歉,也要跟主管與相關人員鞠躬道歉,何必多此一舉沒事找事? 一般情況,跟你們協商的同時就會送件給法院,協商成功撤案、協商失敗執行才快。 外催公司游走法律邊緣的執行通知,就是仿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 不必一直問銀行有沒有、能不能、會不會送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署會寄通知。 收到強制執行署的通知,任何相關或你們家自行衍生的疑問,你可以詳細詢問書記官。 公文上面會有電話,不必跑到法院或地檢署。 我覺得銀行願意協商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目前台灣房市低迷,法拍兩敗俱傷。 講白一點就是難脫手拍賣出售。 不好賣、要拍很久、還要被你們家怨恨、可能被投訴、甚或可能拍不足額翻車。 一拍二拍三拍都流標或拍賣不足額,房子法拍完,你媽名下已無任何財產可執行。 房子法拍完,遊戲結束,剩下的債權憑證可能比壁紙還不值錢。 換句話說。 房市景氣好、或你們的房產市場行情看好,銀行是可能不跟你們廢話直接送法拍。 另一個主要原因是風險評估後,你們可能是類似以前養卡時代的S級客戶。 銀行內部分類客戶S>A>B>C,一般正常只會列入A,會衍生利息有利可圖的肥肉列入S。 你們家不是肥肉,但這張債權憑證+想當執行標的=肥肉。 放著不動,不只是債權憑證上載明的本金利息與衍生,銀行吃的是呆帳數字。 那個人欠400萬,銀行呆帳是那一年支出400萬,但呆帳年年列入呆帳比。 簡單說,當年你跟我借400元,我每年繳稅都能減免400元,最後還能依法跟你要400+利息 。 你要還不還,只要我能活下去都沒差,也是為何修法前的債權議價空間很大因素之一。 不管前因是基於什麼理由,如果一直放著對銀行有利,銀行就不會改變動作。 會有新動作的原因才是你們家該注意的重點。 因為景氣回流或房市趨穩,銀行有改變動作,表示銀行可能想執行法拍。 因為債務人財務狀況,銀行有改變動作,表示銀行怕你們有其他債權人分一杯羹。 因為銀行換主管、案件委外,瞎貓碰到死耗子,你們不協商還款見光死,會被送執行。 但要知道銀行真正動機原因依照你們家思考邏輯與目前種種看來,很難! 與其浪費時間精力在無法確定且不實際的猜測,倒不如務實兩個可行方向。 找出債務人一家出面處理,或你們家協商還款計畫。 你們可以不想還,時間跟主動權目前還在你們家。 強制執行送件期間還有很多談判轉圜空間。 送到強制執行署收到強制執行通知,時間跟主動權都不是你們能控制。 一個月,而且足額處理完畢才行,沒有分期、折扣、減免。 還要付少少的執行費當書記官的小費。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94.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6835694.A.64F.html

12/20 18:10, 6年前 , 1F
所以你也沒回答到問題 我們找了幾個律師跟諮詢說法都不一
12/20 18:10, 1F

12/20 18:10, 6年前 , 2F
樣 才會想上來問
12/20 18:10, 2F

12/20 18:11, 6年前 , 3F
房子所有人跟債務人不同人 本來本來就是一碼歸一碼
12/20 18:11, 3F

12/20 18:11, 6年前 , 4F
兩筆情況分開了處理又有什麼問題呢?
12/20 18:11, 4F

12/20 18:13, 6年前 , 5F
你要鬼打牆,我也沒辦法。
12/20 18:13, 5F

12/20 18:14, 6年前 , 6F
你刪除的文章我已經說過,連帶保證人=替死鬼、影武者。
12/20 18:14, 6F

12/20 18:15, 6年前 , 7F
替死鬼或影武者快被殺一直喊我不是兇手!有屁用啊?
12/20 18:15, 7F

12/20 18:16, 6年前 , 8F
十月圍城沒看過?不是孫中山也一樣要死!
12/20 18:16, 8F

12/20 18:18, 6年前 , 9F
天龍八部沒看過,蕭峰照樣喊:段正淳!納命來!
12/20 18:18, 9F

12/20 18:19, 6年前 , 10F
就當我們生活在平行時空或你來自不同的星球沒看電影。
12/20 18:19, 10F

12/20 18:19, 6年前 , 11F
退一百步,你問過哪些律師?
12/20 18:19, 11F

12/20 18:20, 6年前 , 12F
為何說法不一致、沒定論、你們仍不確定?
12/20 18:20, 12F

12/20 18:21, 6年前 , 13F
扣掉刻意隱瞞賣玄機別有企圖的律師,其他的呢?
12/20 18:21, 13F

12/20 18:22, 6年前 , 14F
代表律師也沒把握、或勝算不高,所以無法給肯定答案。
12/20 18:22, 14F

12/20 18:23, 6年前 , 15F
或者你們家有人一直卡到陰,所以鬼打牆一直不明白。
12/20 18:23, 15F

12/20 18:28, 6年前 , 16F
謝謝您的分析 但是請不要人身攻擊 謝謝
12/20 18:28, 16F
覺得我人身攻擊去告我,自己鬼打牆怪我哦?

12/20 18:39, 6年前 , 17F
就想問她當希望的答案是一致決阿 XD
12/20 18:39, 17F
已經提醒過他+他刪除文章的語氣態度+刪除文章 還願意告訴他這些,不知道他還想怎樣? 他希望的應該是只繳本金或不必還。 其實也不是完全沒解套辦法,但他們態度堅定,不想教XD 【避免誤會刪除自己推文重新編輯XD】

12/20 18:43, 6年前 , 18F
連帶保證人就沒拿到錢的債務人拉不用肖想可以分開歸兩碼
12/20 18:43, 18F
我之前說過了,他們一直沒看懂。

12/20 19:02, 6年前 , 19F
#1TybXm-J 開始每天都要有一篇笑話阿 XD
12/20 19:02, 19F
你一定沒看昨天的關鍵時刻XD 第一次看到除了主持人跟名嘴都無法自制笑場笑成一團。 除了不敢笑太明顯的鍾小平。

12/20 19:05, 6年前 , 20F
債務從頭到尾沒有說過不還...連保債務的部分已經請法扶協助
12/20 19:05, 20F

12/20 19:06, 6年前 , 21F
跟銀行協商 如何償還
12/20 19:06, 21F
我就說你們鬼打牆啊! 已經找法扶協助、跟銀行協商,你現在是問心酸還是問火大? 已成定局,你找到不同破解法,能重新協商程序? 你以為是玩手遊還是解副本啊? 而且我知道的其中一種解套方式,進入協商程序就很難成功,胎死腹中,讚! 協商過程能定你們生死的是銀行代表,任何因素讓他們重啟協商,可以參考美中貿易戰。 你們現在一直學習近平,看看現在的中國吧! ※ 編輯: JustSad (175.183.94.38 臺灣), 12/20/2019 19:48:07

12/20 21:11, 6年前 , 22F
12/20 21:11, 22F

12/20 22:10, 6年前 , 23F
能否指點一下,不進入協商的解套法?
12/20 22:10, 23F

12/20 23:48, 6年前 , 24F
每個個案相關因素不同,你未必適用,條件值一樣再說。
12/20 23:48, 24F

12/20 23:51, 6年前 , 25F
我沒欠錢,只是想增長知識
12/20 23:51, 25F

12/20 23:57, 6年前 , 26F
有興趣可以去銀行內催、外催、強制執行署工作。
12/20 23:57, 26F
更正一下,全名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12/20 23:58, 6年前 , 27F
脫產、躲債、折扣的花招百百種,講不完。
12/20 23:58, 27F

12/21 08:55, 6年前 , 28F
我也是挺討厭隱匿重要資訊,用片斷說詞誤導判斷的請益文
12/21 08:55, 28F

12/21 08:56, 6年前 , 29F
原PO不服,就去法院談吧,法院就是因應這樣的需求而存在
12/21 08:56, 29F

12/21 08:57, 6年前 , 30F
若只是想聽好聽話,只想聽有利自己的爽話,那...自便
12/21 08:57, 30F

12/21 08:58, 6年前 , 31F
反正,法院判下來就是即判力,再怎樣的好聽話也打不贏,ok?
12/21 08:58, 31F

12/21 10:16, 6年前 , 32F
沒差,不論理由,他能隱匿,我們也能,吃虧又不是我們XD
12/21 10:16, 32F

12/21 10:17, 6年前 , 33F
找醫生診斷還隱匿病況,除非會傳染,死的又不是醫生。
12/21 10:17, 33F
還有 71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12/23 07:57, 6年前 , 105F
如果你真的是律師,網友看到你這麼弱哪敢委託你?
12/23 07:57, 105F

12/23 08:08, 6年前 , 106F
剛剛搜索本板你ID只有一篇文,還是2015,很怕被建議?
12/23 08:08, 106F

12/23 08:09, 6年前 , 107F
本板搜我ID第13篇,發現有人記憶裂痕耶,咖小你先說?
12/23 08:09, 107F

12/23 08:10, 6年前 , 108F
大腦真的是很好的東西,雖然你不想留證據但我有XD
12/23 08:10, 108F

12/23 11:31, 6年前 , 109F
拿法律板的回文來當證據??有咖小是以為ptt只剩法律板嗎?
12/23 11:31, 109F

12/23 11:31, 6年前 , 110F
怎麼有辦法無腦低能到這種程度啊 笑噴
12/23 11:31, 110F

12/23 11:32, 6年前 , 111F
別人選錯字叫崩潰到語無倫次 自己創設我國不存在的機關
12/23 11:32, 111F

12/23 11:34, 6年前 , 112F
叫"口誤" 還一連口誤了四次 這種雙標還真是噁心啊
12/23 11:34, 112F

12/23 11:35, 6年前 , 113F
沒有人會浪費時間和恥度這麼高的咖小對賭啦 若是自以為
12/23 11:35, 113F

12/23 11:36, 6年前 , 114F
別人是"不敢對賭" 可以撫慰某咖小脆弱幼小的心靈 那就
12/23 11:36, 114F

12/23 11:37, 6年前 , 115F
請自便吧 反正其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和馬水母有得拼了
12/23 11:37, 115F

12/23 12:15, 6年前 , 116F
廢話連篇也掩蓋不了事實:你怕輸不敢賭,學我用語。
12/23 12:15, 116F

12/23 12:16, 6年前 , 117F
有時間廢話連篇,啊你不是很會估狗找解答嗎?
12/23 12:16, 117F

12/23 12:21, 6年前 , 118F
一直強顏歡笑眼中帶淚來推文求崩潰幹嘛?
12/23 12:21, 118F

12/23 13:07, 6年前 , 119F
好啦好啦 某咖小最棒棒最懂雙標最會不懂裝懂了 這樣好
12/23 13:07, 119F

12/23 13:07, 6年前 , 120F
不好 乖乖別哭嘿 拍拍
12/23 13:07, 120F

12/23 13:09, 6年前 , 121F
耍弄自我感覺良好的無腦咖小真是有趣極了 哈哈哈哈
12/23 13:09, 121F

12/23 13:16, 6年前 , 122F
我只是想看你能強顏歡笑秀多久,我的習慣你忘了?
12/23 13:16, 122F

12/23 13:18, 6年前 , 123F
1,這裡是批踢踢討論區不是法院,而且我秀證據你沒有。
12/23 13:18, 123F

12/23 13:20, 6年前 , 124F
換句話說,法院沒證據=不可採信,這裡可以大家公評。
12/23 13:20, 124F

12/23 13:21, 6年前 , 125F
我只是懶得找那篇的前後文,我何時第一次用「咖小」
12/23 13:21, 125F

12/23 13:22, 6年前 , 126F
那篇,如果你以前以前就用,怎被我嗆到無聲不敢反駁?
12/23 13:22, 126F

12/23 13:24, 6年前 , 127F
這篇我一時忘記,只覺得用語怎跟我以前好像……
12/23 13:24, 127F

12/23 13:28, 6年前 , 128F
2,兩人都說自己先,我秀證據你說不足,你卻秀不出。
12/23 13:28, 128F

12/23 13:29, 6年前 , 129F
沒證據支持你說詞,你又害怕不敢對賭,你來耍寶嗎?
12/23 13:29, 129F

12/23 13:30, 6年前 , 130F
什麼東西都拿不出來,只會含笑半步顛,拍電影哦?
12/23 13:30, 130F

12/23 13:31, 6年前 , 131F
我看不懂你能自嗨的點在哪?如何支撐你的笑點?
12/23 13:31, 131F

12/23 13:32, 6年前 , 132F
3,廢話那麼久,賭不睹啦?是不是男人?大家都在看
12/23 13:32, 132F

12/23 13:33, 6年前 , 133F
想打我臉就賭啊!我輸不就能打我臉了,為何不敢?
12/23 13:33, 133F

12/23 13:34, 6年前 , 134F
拜託你跟我對賭啦!
12/23 13:34, 134F

12/23 13:34, 6年前 , 135F
我可能只是虛張聲勢嚇嚇你,你怎麼就龜縮只會傻笑了?
12/23 13:34, 135F

12/25 22:20, 6年前 , 136F
推這句 重點是要你們還款不是送強制執行!
12/25 22:20, 136F

12/25 22:36, 6年前 , 137F
我覺得原PO好像以為是所有人跟債務人不同 但應該是擔保品
12/25 22:36, 137F

12/25 22:38, 6年前 , 138F
房子裡的三百萬價值 被移轉到四百萬債權的擔保裡了
12/25 22:38, 138F

12/25 22:40, 6年前 , 139F
他項權利是跟著房子走 不是跟人走 之前好像有個版友也遇過
12/25 22:40, 139F

12/25 22:42, 6年前 , 140F
最高限額抵押權 真的是大魔王 可以統吃不特定債權
12/25 22:42, 140F

12/26 01:43, 6年前 , 141F
我覺得如果是一般擔保,其他規定才有討論意義。
12/26 01:43, 141F

12/26 01:46, 6年前 , 142F
連帶保證關係,除非有修法,以前就是最可憐的替死鬼。
12/26 01:46, 142F

12/26 01:46, 6年前 , 143F
以前遇到任何案件我們都要先抽絲剝繭,剔除某些條件。
12/26 01:46, 143F

12/26 01:47, 6年前 , 144F
只有連帶保證人可以不必看內容就勇敢大力的催下去XD
12/26 01:47, 144F
文章代碼(AID): #1T_9fkPF (LAW)
文章代碼(AID): #1T_9fkP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