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遭同心會提告而被起訴

看板LAW作者 (猴猴)時間8年前 (2015/10/13 18:17), 8年前編輯推噓13(16352)
留言71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不知發在此版是否合適,如有不當請告知。 我就開門見山的說了。 http://tinyurl.com/q2tpakp 本人是此新聞男主角… 我要說我的行為是不對的,先前也從未學習過任何駭客技術,只是當時覺得好玩,用Goog le就找到了可以破解網站的漏洞,當被調查處找上時,我也就認罪了,我並非要脫罪,只 是想詢問,關於此案我是否還有應該要找律師處理,還是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先謝過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20.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4731433.A.9E8.html

10/13 18:22, , 1F
找民進黨或台聯民代,尋求法律諮詢?
10/13 18:22, 1F

10/13 18:26, , 2F
找律師
10/13 18:26, 2F

10/13 19:19, , 3F
爭取緩刑,不懂的話找律師
10/13 19:19, 3F

10/13 19:22, , 4F
目標是輕判找律師;不判找對方
10/13 19:22, 4F

10/13 20:29, , 5F
訴諸民代跟藍綠 包裝成政治打壓
10/13 20:29, 5F

10/13 20:44, , 6F
同2樓及4樓意見;不過個人認為對方難商量
10/13 20:44, 6F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建議與回應, to 1&5樓:我沒有特定的政治傾向,單純只是因為在網路上看到他們的行為舉止太過份, 衝動之下才做了傻事,如果找民代會不會搞的更複雜? to 2&3&4&6樓:我沒有任何前科,像這種情況各位大大還是比較建議找律師嗎? 另外偵查庭時,檢察官已說他有先聯絡對方詢問是否要和解,但對方堅持提告。 ※ 編輯: ie945130 (114.44.119.235), 10/13/2015 20:52:13

10/13 20:54, , 7F
嗯,所以......你只想到你自己......
10/13 20:54, 7F
我不敢說我是為了什麼伸張正義啦!那樣太矯情了XD 我當下是真的只想到我自己(為了學術研究測試入侵網站這樣) ※ 編輯: ie945130 (114.44.119.235), 10/13/2015 20:58:38

10/13 20:59, , 8F
學術研究?? 檢察官建議 ,說到看守所學術研究???
10/13 20:59, 8F

10/13 21:00, , 9F
1.你是資訊專業人士 2.你有惡意破壞的作為
10/13 21:00, 9F

10/13 21:01, , 10F
3.前面才說好玩,現在又變成學術研究?
10/13 21:01, 10F

10/13 21:01, , 11F
你說網路找?那是因為你的專業,才知道要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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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02, , 12F
都還可以撰寫成程式指令,讓人家直接點進去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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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02, , 13F
要怎樣跟檢察官解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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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澄清上面的「為了學術研究」這是句玩笑話, 不好意思這真的不好笑。 然後搜尋了一下您在ptt上的紀錄後…我想我還是不回應您其他問題了。 也謝謝各位的建議了,我會請朋友幫忙找相關法律諮詢的! ※ 編輯: ie945130 (114.44.119.235), 10/13/2015 21:07:57

10/13 21:07, , 14F
其實在對方拒絕和解的情況下,也是有辦法讓法院判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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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07, , 15F
刑的,會有一些小撇步...請去找打刑事夠久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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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07, , 16F
但前提是除了和解外,其他客觀條件都足以讓你具備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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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07, , 17F
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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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5, , 18F
不用在意偶...別擔心....因為....好好的道歉才是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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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6, , 19F
但,個人只能認為,找律師應該是 更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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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6, , 20F
你先去找法扶問一下再來決定接下來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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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8, , 21F
律師,是用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的,原PO可曾思考過,這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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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8, , 22F
子,到現在為止,"自己有什麼權益要來靠法律專業人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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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9, , 23F
能不能自己先審視一下,自己有哪些地方是 "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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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9, , 24F
是該找律師來主張來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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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9, , 25F
四樓 d大 已經點出很清楚了....
10/13 21:29, 25F
真的很謝謝你們的建議,其實我原文已有說明了, 調查處來找我的時候,我就已經承認犯行了, 我並不是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也很後悔衝動之下做了這些事, 目前我認為我需要專業人士的部份大概是如何能爭取緩刑, 只是不知是否有需要請律師出庭,大概是這樣子。 我會去找法扶及有相關法律常識的朋友協助看再如何處理~謝謝。 ※ 編輯: ie945130 (114.44.119.235), 10/13/2015 21:51:13

10/13 22:45, , 26F
基本上就態度好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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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8, , 27F
找律師可以先(只)諮詢再決定是否委任 妳找法扶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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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48, , 28F
法扶不是幫你這種收入的人設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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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55, , 29F
你不找律師自己來一定輸很慘 找律師還有機會扳回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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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1, , 30F
直接找律師吧 如果你願意配合且又找到好的律師 是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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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2, , 31F
會輕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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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31, , 32F
找律師吧,找到有幫助的律師,獲得緩刑應該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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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22, , 33F
妨害電腦專業領域律師不多,建議去電問問律師公會,看可否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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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22, , 34F
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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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詢問律師公會是比較洽當的方式, 謝謝KKyosuke、depravity、OAzenO、sindyevil、Afun2009、v3su你們的專業建議!

10/14 11:38, , 35F
學術研究?
10/14 11:38, 35F

10/14 15:43, , 36F
都幾歲的人行為還像國中生ㄧ樣,好玩?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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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5:45, , 37F
從你的內文跟推文看不出你有真心反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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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6:32, , 38F
樓上怎會有覺得, 原PO有悔過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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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e945130 (211.22.20.14), 10/14/2015 17:49:55

10/14 18:22, , 39F
我覺得可以考慮的點有一個 就是愛國同心會不是 個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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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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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6, , 41F
團體是可受公評的,感覺可以朝所受損害那邊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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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7, , 42F
最不該的是....你竟然傳網址給網友點==,這條是非告訴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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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7, , 43F
10/14 18:27, 43F
請問這是「製作犯罪電腦程式」的原因嗎? 但是我並沒有撰寫程式,只是將有bug的網址公佈,也算是犯了此罪嗎? 另外我查詢法規資料庫http://tinyurl.com/2f7v7pa 妨害電腦使用罪皆是告訴乃論耶,不知是否有所誤會?

10/14 18:28, , 44F
誰說團體一定是可受公評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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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9, , 45F
家庭也是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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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9, , 46F
社區棒球隊也是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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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29, , 47F
就算真的可受公評也只是能批評 不是能去惡搞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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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我真的很後悔用錯方法了,同心會的種種行為應該交由司法去審判, 而不是由我一人自以為是的去破壞他們網站,不管今天提告人是同心會或是其他團體, 我的行為都不該以他們的評價而有輕重之別。 ※ 編輯: ie945130 (211.22.20.14), 10/14/2015 18:40:38

10/14 19:21, , 48F
我是看新聞說你被用製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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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21, , 49F
如果沒有 可以私下接觸和解 我覺得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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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35, , 50F
侵入他人網站跟可受公評有何關係?所以我覺得你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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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9:35, , 51F
可以進入你家,在牆上亂寫字?亂七八凹法不要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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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1, , 52F
我要表達的是 他侵入了對愛國同心會造成的損害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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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1, , 53F
果寫了幾個字,但愛國及時發現馬上刪除,他貼的連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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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1, , 54F
也沒半個網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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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2, , 55F
那麼從這裡去著手,那麼愛國同心會因爲這件事致生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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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2, , 56F
並沒這麼大,而且電腦系統亦無任何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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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9, , 57F
如果今天你是po,愛國同心會萬歲 支持兩岸統一,我猜他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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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20:29, , 58F
定不會告你XD
10/14 20:29, 58F

10/14 20:50, , 59F
現在不是民事問題 損害與否不是重點
10/14 20:50, 59F

10/14 20:54, , 60F
法官也會從 他造成的損害去判刑吧?
10/14 20:54, 60F
opas1216大大問的其實也是我想知道的問題之一啦! 因為我被起訴的幾項罪名,其刑罰都是n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法官是不是會依照[我對同心會網站的損害程度],來判定刑罰的輕重? 當然每個被告都希望刑罰能夠越輕越好,我也不例外, 但既然做錯事就要負相對的責任。 現在最主要是我想知道就這件事,請律師是利大於弊還是相反? 但看起來是要先找法律諮詢比較洽當,因為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是非對錯, 總之謝謝上面討論串的各種分析與建議了^^ ※ 編輯: ie945130 (211.22.20.14), 10/16/2015 15:25:10

10/16 20:37, , 61F
活該
10/16 20:37, 61F

10/18 16:49, , 62F
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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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6:49, , 63F
你必須積極跟同心會道歉 並且展現實質誠意
10/18 16:49, 63F

10/18 16:50, , 64F
讓同心會能在庭上多少證明你犯後有悔意
10/18 16:50, 64F

10/18 16:51, , 65F
還有你要證明你貼那網址有多少人點閱並進去攻擊
10/18 16:51, 65F

10/18 16:52, , 66F
還有你是貼上後馬上撤下 還是隔一段時間才撤下
10/18 16:52, 66F

10/18 16:52, , 67F
因為你犯了一條非告訴 很麻煩
10/18 16:52, 67F

10/18 16:55, , 68F
我是覺得被判重的機會不高,找律師看能不能爭取到2年以
10/18 16:55, 68F

10/18 16:55, , 69F
下判罰
10/18 16:55, 69F

10/18 16:55, , 70F
不過你這樣就有前科了==
10/18 16:55, 70F

10/18 22:43, , 71F
緩刑期滿未被撤銷,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就沒有前科了。
10/18 22:43, 71F
文章代碼(AID): #1M7Defd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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