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法律] 商品寄錯,買家不願退還 (侵占?)

看板LAW作者 ( 羊 )時間10年前 (2013/12/30 00:32), 編輯推噓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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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seller 看板 #1Im4ZUaA ] 作者: sheepX ( 羊 ) 看板: e-seller 標題: [法律] 商品寄錯,買家不願退還 時間: Mon Dec 30 00:07:55 2013 上週出貨時將2位買家的商品互寄錯誤 A小姐購買的商品(7XX元含運)寄給了B B先生購買的商品(2XX元含運)寄給了A 兩位皆是使用全家店到店取貨 抱歉,這邊更正一下...A小姐是全家店到店取貨; B先生是直接將商品寄送至學校地址 B收到東西後就說我們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買2XX元卻寄了7XX元的東西,還有拍下我們附的發票 在發票上都有打上買家的ID或帳號,所以很清楚這些商品是誰買的 因為B原本要買的東西是要送禮物的,但是寄錯也無法送了 我非常誠心向他道歉,請他協助寄回商品,請人去取回也可以 我會付運費,也會全額退回 但過了好幾天都沒下文...一直到剛剛我又再寫訊息問他 B: 我沒有要換啊 都寄錯了也懶得換了 我: 我知道您沒有要換~ 不過要請您退回商品,我們會將款項再退回您的帳戶~ 謝謝您~ B: 我不換就是沒有要退貨的意思 謝謝 其實我已經有料到他似乎想要"留下"這些寄錯的商品 想請問,以法律來看,這是不是一種侵占的行為? 就我們的訊息記錄及他所拍下的發票...是不是能夠做為證據呢? 謝謝 P.S. A小姐的部份,我們在得到B先生的通知後就立即與她聯繫 對方也願協助退回商品,所以沒有問題 ※ 編輯: sheepX 來自: 123.192.73.123 (12/30 00:21)

12/30 00:31, , 1F
我覺得算侵占,不過你轉去法律版會比較好喔
12/30 00:31,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heepX (123.192.73.123), 時間: 12/30/2013 00:32:25

12/30 02:15, , 2F
若b不願退回 請b補價差給你 若不補的話 印象中b是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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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2:46, , 3F
侵占罪應該是不能成立 以前有個到銀行換百元鈔銀行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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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2:47, , 4F
千元鈔的 最後侵占罪也是無罪 因為侵占罪的持有必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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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2:48, , 5F
有法律原因 而換錯錢的Case跟這個Case一樣 持有都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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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因 因此不符合侵占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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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2:48, , 7F
可能只能循民事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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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05, , 8F
記得要給a小姐盡快給正確商品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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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 A小姐部份我們已經在做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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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侵占罪,要碼就請他補價差(要扣掉第二次的轉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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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不碼就直接跟他點明,請他指定時間地點進行換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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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09, , 11F
不過有鑑於商品可能已遭使用,故以前者建議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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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覆~ 今日B先生又回應 禮物聖誕節送出去了 寄錯的給我 我也沒辦法 所以....如果照他這樣的回應...我只能先在訊息中請他補足金額 如果不補就寄存證信函囉?? 謝謝~ ※ 編輯: sheepX 來自: 220.129.45.197 (12/30 11:16)

12/30 11:12, , 12F
其實有成立的空間,你去提告檢察署一樣會偵辦,多數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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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就會跟你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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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讓與合意取得所有權,就不符合「意持有為所有」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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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除非遇到見解相異的檢座,不然只是多跑無謂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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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17, , 16F
不當得利屬於民事案件,直接走民事程序求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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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31, , 17F
可能先飛個存證信函過去吧,給對方幾條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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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費用差額或者是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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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3:00, , 19F
五百塊的差額,有必要花這麼多的時間及心力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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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3:02, , 20F
對方如果不肯補差額或退回貸物,你們就當學費吧!
12/30 13:02, 20F

12/30 15:09, , 21F
其實我也是贊成樓上的說法...你要這筆的花費會>500塊
12/30 15:09, 21F

12/30 15:28, , 22F
訴訟費用墊付而已,將來執行時可取回,至於心力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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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5:29, , 23F
,就當做生意的學習成本。一樣都繳學費,學會用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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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5:30, , 24F
處理,可以多一項做生意有備無患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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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6:17, , 25F
考慮到成本,所以才說請他補足,如果是學校地址更好但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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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6:18, , 26F
注意時效(寒假到了沒人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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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6:34, , 27F
建議寄存證信函看看他會不會怕,不會的話就自己吸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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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6:36, , 28F
對吼!! 放寒假就來不及了...謝謝提醒~我有打算這週內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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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6:37, , 29F
的話就寄存證信函..他應該會怕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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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7:17, , 30F
我傾向,寄錯是你的事情,你可以要求取回,但是她沒有義務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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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回,自己去取,或者委託快遞公司當你代理人去取,不給才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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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7:20, , 32F
你該給他的貨還沒給他要補,你寄錯的貨請自取,他頂多是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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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46, , 33F
有的!對方答應要返還未用過的部份,也已聯絡快遞去取件,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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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23:46, , 34F
望能順利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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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m4wQtq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