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過失傷害

看板LAW作者時間12年前 (2013/09/27 08:49), 編輯推噓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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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第一次在此發言 如有不當之處請見諒 小弟在三個月前 開車行經四線道大馬路 遇到閃黃燈路口 由於左前方(我方快車道)始終有台小客車(行進中)擋住左方來車視線 當我開到與這台小客車並行的時候 一台機車竄出(從小巷出來) 過了左方小客車 此時我才看到他 要煞車已來不及 右前方保險桿撞上他坐後方 對方是一阿公載ㄧ阿罵 阿罵腳掌背 擦傷 小腿有腫塊 阿公好像手怪怪的 很巧的是 這兩位的兒子是我們教會的朋友 車禍當下就抵達現場 也說了有什麼事情透過他就好 不過麻煩事開始了 事件發生過一些日子他兒子與爸媽溝通不良 導致爸爸覺得他在為我說話 中間 帶水果去兒子的咖啡店探望時 爸媽甚至爭吵就先走了 所以爾後 我想藉由兒子取得爸爸的電話 兒子都說他退出這件事不想理了 我也想去爸爸的家裡探望一下 但都不得其門而入 就這樣後來不了了之 我也天真以為對方就這樣算了 前幾天接到偵查隊的電話 說對方已經告我過失傷害 要我去做筆錄 到警局確認也真有此事 糗的是...我這次到警局才被提醒發現 原來我當時車禍筆錄的留存單裡 有阿公的電話阿阿阿 聽受案的員警說 過失傷害是刑案 成立會判六個月的刑罰 就算我的責任比小也是會成立 而且就算對方敗訴 我仍會有案底 小弟目前在國營事業上班 這對我來說 是很大的打擊 可能因此丟了工作 目前 我約下周做筆錄 奇怪的是 對方阿公似乎也還沒做筆錄而且連絡不到人 我有第三責任險 目前很亂 理不出個頭緒 能請各位大大幫幫小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88.58

09/27 08:56, , 1F
擔心工作不保的話,先向所在單位詢問開除的標準,這就是
09/27 08:56, 1F

09/27 08:59, , 2F
你談判的底線。就來文看,傷勢不重,如能好好處理,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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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過失致傷罪屬於告訴乃論,對方撤告就沒事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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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黃燈路口、視線被遮擋的情況下未減速、確認,要主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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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無過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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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大概是覺得車禍後漠不關心 這又很難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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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傻傻以為刑案要很嚴重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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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場小車禍就能演變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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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02, , 9F
去看當初的招人啟示、聘書、工作規則等有沒有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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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或比照公務員)過失傷害不會丟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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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03, , 11F
如果僅是"不成文陋規"大不了打官司回復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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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43, , 12F
對方算還沒提告成功的偵查階段嗎?連筆錄都還沒做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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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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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0:44, , 14F
重點應該是和解,弄到變官司是最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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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08, , 15F
不太想吐槽太多,不過,明明就是原PO保持跟左前方車子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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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是自己塑造了給自己造成風險的交通環境,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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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2:13, , 17F
不過,公司不會為了這種小事把原PO火掉的,別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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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3:44, , 18F
若對方敗訴會有什麼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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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0:40, , 19F
會喔 前科其實不是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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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種大概影響的會是出國念書或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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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8:15, , 21F
能和解就會不起訴 或是可以緩刑..
09/30 08:15, 21F

11/07 05:43, , 22F
會喔 前科其實不是犯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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