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斷絕與父母及兄弟姐妹的關係
去地政事務所調一份土地和房屋的謄本看(一份20塊)
如果上面還是有抵押設定的話
那麼就沒有什麼債務已經清完這鬼話
其實比較擔心是你男朋友是債務人這回事
債務人可是比連帶保證人更大條
萬一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就算同為債務人也沒用
銀行不是地下錢莊,通常名下沒財產就會轉向有財產的追了
另外,該有的紀錄如刷卡吃飯紀錄(吃飯有拍照更佳)
這些資料調一調,日後都可以拿來舉證,反正都撕破臉了
反正真相只有一個,多一分證據就多一分贏面
個人是建議最好現在和對方接洽時
都帶著錄音筆錄音(反正一隻一千多就有)以自保
: 今天看看土地及房屋的地籍謄本~
: 發現他不是保證人~
: 他是所有權人、債務人及設定義務人~
: 但債務人還有他爸的名字~
: 不知道這些會有什麼影響~
: 他爸口頭是說他都把債務清償了~
: 我們下星期一要去債權銀行調明細~
: 下午的律師是說很難贏~
: "反正都翻臉了" 他很平靜地說~XD
: 而且我男友什麼都不要了~
: 就和對方律師在法官面前協調~
: 讓他爸將房貸與房產一併拿回~
: 順便終止收養~
: 他說一般人都會同意的~
: 但因為他爸的個性...還有他媽的陰險~所以我們怕沒那麼簡單~
: 因此還是會依上午律師的建議自己寫答辯~
: 晚上回來細讀訴狀後發現漏洞真的超多的~我男友都有人證物證可以反駁~
: 現在他正一一列出來、翻留存的文件~
: 下午去找其他看著我男友長大的長輩時~
: 他們都很生氣~說"告死他們"~XD
: EX.
: 房子是當初爺爺出錢買登記給養父~
: 後來指定要過給我男友的~
: 養父母有自己親生的兒子~
: 若是養父母要借名登記~
: 對我男友這麼不放心的話為何當初是以我男友的名義借名~
: 而不是以自己兒子的名字~ (兩人才差2歲~又不是今年才生的)
: 訴狀說他今年7月初開始就對家人不聞不問~
: 但7月底奶奶過世有一大堆人證都可以證明處理後事全都是我男友在對頭的~
: 那兩個"兒子媳婦"什麼事都不做一毛錢也沒出!!
: 我男友今年在他爸9月初生日時帶全家人去吃飯還有刷卡記錄呢!!
: 還有很多小事~
: 真是愈想愈生氣~
: 謝謝觀看~
: ※ 引述《cit8 (ptt是條不歸路)》之銘言:
: : 當初買的時候是他爸名字,那麼當初怎麼轉到他名下
: : 除非他爸要打撤銷贈與??
: : 再者,當初領養是以誰名義領養,爸爸還是爺爺也是有差
: : 如果是爸爸那麼可能就要去終止收養關係,不過收養關係可分合意終止和判決終止
: : 那麼如果要合意終止(就是雙方寫書面同意),我想對方可能會開出把房子給他條件
: : 其實我比較擔心若真的你男友是他爸爸名下領養,將來每個月沒有奉養金
: : 可能還會被告遺棄喔!!!真要擺脫這樣關係,就真的只能終止收養
: : 而想保住房子的話,大概就得走判決終止(可能要去找律師洽談)
: : 當然如果是在爺爺名下收養,或許就沒這麼複雜(還是要找律師)
: : 不過不管怎樣,你男友當保證人這回事
: : 基本上對方如果不還錢,銀行就會找你男友談了
: : 所以一般大家都勸人不要當保人(尤其顯然現在兩造關係不是那樣好)
: : 會不會最後背到債也是很難講,有抵押設定的房子其實要賣也不容易
: : 不過現在你男友最大籌碼大概是那房子拉!!!
: : 建議先把資料準備好,去找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問看看
: : 真有需要再找個好律師,這種事情不解決,一直拖著到最後吃虧還是你男友
: : 最後要是兩位結婚的話,也可能會成為將來婚姻關係裡的不定時炸彈
: : 以上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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