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斷絕與父母及兄弟姐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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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odog ( 沁築空間設計)時間12年前 (2012/01/05 19: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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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大家~. 我是來替男友問的~. 他是養子~阿公阿罵33幾年前還是嬰兒時領(收?)養回來的~. 而他"媽"是在他被領(收?)養回家後才嫁進去的~. 之後她自己生了1兒2女~. 阿公在他18歲時將家裡的透天厝轉給他後不久就因病過世了~. 並再三再三叮囑不可以變賣或是轉給其他任何人~. 但沒有留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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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t8 (ptt是條不歸路)時間12年前 (2012/01/06 15: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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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買的時候是他爸名字,那麼當初怎麼轉到他名下. 除非他爸要打撤銷贈與??. 再者,當初領養是以誰名義領養,爸爸還是爺爺也是有差. 如果是爸爸那麼可能就要去終止收養關係,不過收養關係可分合意終止和判決終止. 那麼如果要合意終止(就是雙方寫書面同意),我想對方可能會開出把房子給他條件. 其實我比較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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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odog ( 沁築空間設計)時間12年前 (2012/01/06 23: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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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回應~. 我們今天上午與下午有到區公所詢問免費法律咨詢了~. 才發現要說明的地方真的很多~XD. 沒被告過真的不知道呢~哈~. 對了重點就是對方律師是以. 「當初是以"借名登記"的名義改登記~現在要求歸還」. 是他爺爺抱回來的~. 但是以他父母的名義收養的~. 他一定會去申請終止收養~.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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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t8 (ptt是條不歸路)時間12年前 (2012/01/07 01: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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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地政事務所調一份土地和房屋的謄本看(一份20塊). 如果上面還是有抵押設定的話. 那麼就沒有什麼債務已經清完這鬼話. 其實比較擔心是你男朋友是債務人這回事. 債務人可是比連帶保證人更大條. 萬一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就算同為債務人也沒用. 銀行不是地下錢莊,通常名下沒財產就會轉向有財產的追了.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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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8→)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roletariat時間12年前 (2012/01/07 1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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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這個恐怕是收養無效。. 民法第1073條是規定. 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 但是民法沒有規定可以隔代收養,也就是收養他人子女為養孫子或養孫女。. 依照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4823號判例. 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關係,須收養者有以他人之子女為子女之意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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