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餵狗狗檳榔的責任歸屬

看板LAW作者 (努力學積分中)時間14年前 (2011/11/30 21:05), 編輯推噓10(12244)
留言5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前言:   我家有個有異食癖的拉布拉多,他其中一個愛吃的,叫做檳榔。   由於友善、人人好的個性,導致附近保全、計程車司機都知道他這個癖好。   平常大家開開玩笑,偶而會拿檳榔逗他,都被我制止下來,大家也都知道不要真 的給他吃。   我們家樓下的保全到期了,今天是最後一天。其中一個保全甲跟我約了要我帶狗 給他玩。我答應了。   先說,這位保全之前一直要餵狗狗吃檳榔,但都被我拒絕了。之前人家也沒繼續 動作。我們家狗狗也很喜歡跟他玩。   再註明一點,我是女生。個子不高。 案發過程(以下都有監視器畫面為證):   今天下午,我先騎車帶狗狗去散步。散步回來後,讓狗狗去跟甲玩。在甲的身邊 有個新的保全公司的保全乙。那時我車子停在停車場入口。   當我家狗狗在跟甲玩的時候,他先餵了一顆檳榔。這一顆是我允許的,因為之前 狗狗曾誤食過一顆,沒事。所以我知道一顆沒問題。   但是餵食完一顆後,眼看甲還要再繼續餵,我就口頭制止了:「(台語)不要再 給他吃了啦,這個對他不好。」甲:「(台這)啊~不要緊啦~~」然後繼續拿檳榔 逗狗。我又再重複講,保全依然無所謂。幾個回合後,我叫我家狗狗上車。正打算驅 車離開時,沒想到,甲上前把狗狗拖下去!很快的速度又餵了第二顆檳榔。我大叫道 :「不要再給他吃了!!!那個對他不好!!!」此時有個路過的保全丙目睹這情形 ,就對甲說:「(台語)你別這樣!」甲:「(台語)啊~不要緊啦~~你看牠這麼 開心!」我又再度把我家狗狗叫上車。在狗狗上車前,甲又以很快的速度再塞了一顆 檳榔給狗狗。   等狗狗一上車坐定,我就立刻離開現場。 問題:   後來我調了錄影帶出來再看一次。錄影帶只有影像,沒有聲音。但影像中,看不 出來我有出動作制止,所以口頭制止的部份只能靠乙&丙來當我的證人。不過,監視 器倒是很明顯得拍到甲餵食狗狗檳榔以及狗上車後把狗拖下去的動作。   想問一下,若我家狗狗真的不對了,這種責任歸屬怎麼算?我是否能夠對甲求償 呢? 補充說明:   我之所以沒有出動作制止。因為: 1.大家都熟,而且之前口頭制止過很多次了,沒必要在最後一天撕破臉。   2.畢竟我是弱女子一枚,而人家也是堂堂男子漢一枚。怕出手反而激怒對方。   3.那時候我在顧車。因為我人小,卻是騎125的摩托車。這台125的摩托車對我太    大台,只有腳尖一點點能碰到地而已。而且那時候的地點在地下室停車場的門    口,地面已經有點斜度了。    於是那時候我衡量狀況,若我先把車停好,再下車去制止,其速度還比不上直    接叫我家的狗狗上車。而且我家的狗狗有42KG,是隻超大隻的拉拉,根據歷史    經驗,我根本拖不動他。所以我選擇了叫我家的狗立刻上車,馬上離開現場這    條路。    只是沒想到,我這樣的判斷,卻讓監視器拍起來是我一直坐在摩托車上,沒有    一個很明顯的制止的動作(殘念啊啊啊啊啊~~~)。   4.甲到現在還死不認帳。一直說他沒有拿檳榔餵狗,也沒有拖狗下車。   5.監視器畫面我已叫保全公司保留。 各位大大怎麼看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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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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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May 來自: 119.14.199.47 (11/30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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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知道自己狗貪吃異物,還"故意"帶去給人家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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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家也都知道不要真的餵"這純屬個人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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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顆就算了 第二顆已經當面制止了不能算自找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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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自己還授意餵食,狗主有何擔保一顆沒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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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要怎麼證明"就是剛好多這一顆才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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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一開始就不該帶去,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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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求償?? 那乾脆直接把狗標價賣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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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一顆一百元,餵10顆一顆免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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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罵那麼大啦 第二顆再怎樣都不能算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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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太難證明 所以出事應該還是沒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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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各位的話,之前誤食過一棵,沒事。所以我以一棵為底線。 不至於太難證明,至少監視錄影帶已證實:狗先上車之後,再被拖下去餵食第二棵 狗先上車,是我叫他上車的,已可證明我打算停下這個動作。 我要更改我前面所講的,這表示我已做出行為不讓他繼續餵食下去, 但對方還把狗拖下去繼續餵第二棵第三棵。 ※ 編輯: BMay 來自: 119.14.199.47 (11/3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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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損害你要證明是第二顆造成 沒損害.....強制罪不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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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甲至少有強制罪了嘛 ※ 編輯: BMay 來自: 119.14.199.47 (11/3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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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帶出門 應讓狗戴上狗口罩 以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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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法律:不管你跟狗的感情多好,法律上牠都只能算是「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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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要等到出現損害,才能依侵權行為究責,要求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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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依來文看,目前都沒有損害,只是不爽,這種不爽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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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權可以主張的。另外,強制罪保護的是「人的自由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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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被強制依然要走侵權行為等財產損害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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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做人:鄰里間講求和氣是好的,但隨便讓自己的愛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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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的食物,不論數量,都已經給人「可以這樣做」的默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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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下「礙於情面」,沒有立即的強力制止,現在事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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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責,豈不更「撕破臉」。當下該做的事情,立刻表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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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免後續無謂的紛爭。而且既然有攝錄影機再拍,就毋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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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於擔心人身問題,況對方並無毒狗之意,鬧過頭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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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表示不爽,也不致於動手打人~以上,一點避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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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此事件的建議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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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不保護財產(狗)的自由法益,若財產有損害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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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電磁紀錄保全,除非你有拷貝一份,不然這類託付是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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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種種原因佚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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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啥好底線的,不能吃就不要給牠吃,你第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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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人家就會覺得再來幾顆也沒關係,反正是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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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檳榔裡面有包石灰等等添加物,人吃檳榔再怎樣也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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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嘴巴裡咬而已,你的狗是"吞下去",我不知道這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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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限...... 甲目前看來無罪也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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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敢這樣對我的貓,管他是誰都照樣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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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把狗拖下車」未必不能該當強制罪 只是時間太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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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0:34, , 37F
侵害程度極低微 實務上大概不會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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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只對"人"....狗是物,拉狗不會構成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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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害的是主人對狗的監督權(物權)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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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把你的車鎖起來害你不能騎是類似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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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0:48, , 41F
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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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26, , 42F
剛翻了下,實務上好像還沒有鎖車和強制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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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36, , 43F
看到一"棵" 小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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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D 之前沒注意到這個錯字耶,已改過,謝謝你的提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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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在現場,有可能構成對人的間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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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2:34, , 45F
我也一直懷疑,吃下一整棵檳榔有哪種狗或哪個人還活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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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大的東西都有"小"時後 剛發芽的一棵檳榔沒多大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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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9:03, , 47F
大型狗出們要帶狗口罩 以免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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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09:05, , 48F
剛發現 "射後不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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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0:20, , 49F
其是要不要帶要看主管機關是否認定犬種該帶沒帶會罰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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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不是判決 是法務部的函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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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0:38, , 51F
古早判例有認為 把人家剷子拿走害人家無法工作也是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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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0:38, , 52F
不認同無所謂 端看你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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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2:03, , 53F
我比較希望欄著路人勸募.訪問買賣像狗皮藥膏的算強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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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1:06, , 54F
那我就主張正當防衛把對方K倒在地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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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18, , 55F
難怪有的推銷員一上來就挽著你的手把胸還壓上來是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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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17:19, , 56F
被打倒在地先牽制住攻擊武器 (恍然大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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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過去了。 事實證明,我家狗狗頭好壯壯,三顆檳榔下去,除了第一天有點拉肚子, 後來一點事兒都沒!(他的胃到底是什麼做的啊?)= =||||| 所以這件事情到此告一個段落。 謝謝各位的建議哦! ※ 編輯: BMay 來自: 119.14.199.47 (12/05 11:57)

08/12 22:33, , 57F
,可免後續無謂的紛爭。 https://muxiv.com
08/12 22:33, 57F

09/15 05:52, , 58F
究責,豈不更「撕破臉」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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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rYeiX-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