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公共危險(酒駕)

看板LAW作者 (在樓上)時間14年前 (2011/08/30 09:40),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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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jamd (貝斯揪)》之銘言: : 問題如下: : 1.上網查了一下,簡易判決最輕的情況是緩刑嗎?緩刑的意思是假設被判一年, : 得易科罰金六萬的話,可以先不用執行刑罰嗎?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的刑度,由輕而重,依序為: 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或得易服勞役之罰金。 所以緩刑是最輕不是最重。 另依刑法第76條,緩刑期滿未經撤銷(有乖乖反省),刑之宣告就失去效力(safe)。 而依刑法第41條,易科罰金的刑度必須在 6 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         (而且所犯之罪,最重本刑為 5 年以下才可以) 再依刑法第42條之1,易服勞役以NT.1000、2000、3000折算一天,不得逾一年。 能得到緩刑是最好的結果,效果如你查到的,可以暫不執行。 等緩刑被撤銷才去執行,若期滿沒被撤銷,就算了。 : 2.由於並未被傳喚,是否去申請出庭承認犯罪、表達悔意以及遞上和解書會比較容易 : 獲判緩刑嗎? 看法官,但簡案速結,要遞狀請早點遞。 另外,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其實就是起訴(認為行為人有罪), 如果法院認為不適當(認為行為人應無罪或重於簡易處刑判決得處之刑), 會改用通常程序(同法第452條)~ 但本件不太可能,畢竟酒測值是客觀的數據, 警詢筆錄也自白犯情無誤(有喝酒、有駕車)。 所以要認錯請趁早~免得晚了來不及~ : 3.我們這群朋友都安慰他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簡易判決也不會被抓去關,但 : 是他仍然很擔心以後會有前科,想請問一下前科的定義是?假設獲判緩刑兩年,兩 : 年內未再犯,以後工作若公司問及前科問題,是否可告知公司自己未有前科? 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只是不執行(因原罪刑之宣告已失效) 但跟無罪仍有差距。 通常一般公司,不會有這類詢問,即便是求職,這種問題也太私人了。 (除非是保全業、職業軍人等等這類才會有特殊要求~) 我是建議,要嘛拒答,要嘛如實說明,前面撒個謊,埋下的地雷什麼時候爆不知道。 (也許一路做得順暢,等要陞遷的時候,被人爆料~) 不過,這種事,也要當事人自己抉擇。 : 4.而若最後結果是罰金、易科罰金的情況,是否就代表永遠都有前科了? 是的。 其實簡易判決處刑的結果,全部都是有罪判決。 只要緩刑期內乖乖的,或繳完罰金後五年內不要再因故意犯罪(再次酒駕) 就不會有撤銷緩刑或是累犯的問題,日子還是可以正常過。 要擔心這些,應該要在喝酒上路前擔心,現在已經無濟於事~ : 5.除了出庭是否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表達自己悔意?書狀之類的 ... 抱歉我們實在 : 不是很懂法律 ... 這種案子,應該沒有機會出庭(因為案簡刑輕,法院會速審)。 所以只能靠快點遞狀,表明自己的悔意跟反省之意。 (你應該也沒時間找律師幫你潤筆,就寫白話文也沒關係~) : 6.他前天收到警局寄來一封信函,大致是告知說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六個月內皆可 : 提出,但是他並未有過失傷害 ... 和解書也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至派出所了, : 為何還會收到這樣的信函? 其實,如果你朋友有受傷,對方違規停車也有過失傷害的問題, 但要告還是不告,就要斟酌一下。(這裡面的東西不好講得太明白~) 如果整件事情都沒人受傷,那就是警局的例行公事,寄錯了唄~ : 大致問題如上,最後再為我朋友酒駕的行為向大家致歉,也煩請各位給予指點, : 謝謝! 要致歉也該是他致歉吧,除非你就是你朋友~^^ 酒駕這東西很容易發生破壞家庭人倫的悲劇, 你跟你朋友說,以後千萬別這樣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65.102

08/30 10:37, , 1F
現在酒駕,基本上是不會緩刑的。有興趣的可以查一下,
08/30 10:37, 1F

08/30 10:38, , 2F
我知道,只是幫原PO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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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15, , 3F
謝謝各位的說明,其實當日我朋友本來有請我去載他,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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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15, , 4F
後來有事情就沒過去,基於朋友立場也覺得好像有點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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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16, , 5F
所以能幫的還是就盡量幫他問 ... 謝謝各位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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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17, , 6F
不關你的事,他還有小黃可以載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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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7:20, , 7F
嗯嗯我知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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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hantomli 來自: 175.182.165.102 (12/12 22:19)
文章代碼(AID): #1EN3-Gy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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