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公共危險(酒駕)

看板LAW作者 (貝斯揪)時間14年前 (2011/08/29 20:15), 編輯推噓-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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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第一次於法律版發文,用字遣詞如有誤煩請各位指正 事情是小弟的友人發生,而他不懂BBS因此由小弟代為發文, 在此先替朋友的行為向大家致歉。 =================================================================== 我朋友於七月底和友人喝酒,騎機車回家路上撞上路邊汽車(未致人受傷), 我朋友酒駕,而對方違規停車停於機車道,我朋友恍神沒看見直接撞上, 後來救護車跟警車有來,最後我朋友酒測結果為0.67, 因此我朋友直接以公共危險現行犯被帶回警局, 他沒有任何前科(?),沒有被送過警局也沒有做過筆錄, 在做筆錄時警方提到關於酒測過程是否合理時, 我朋友告訴警察說,由於他車禍完頭部受傷送往醫院縫合, 中間他不舒服有吐,吐完五分鐘後警方就做酒測好像有點不合理。 筆錄做完之後警察將我朋友帶到旁邊, 好心的告訴他說,我建議你到時候見檢察官態度好一點坦承犯罪, 你是學生,又是初犯,早點和解讓檢察官感受到你的悔意比較重要, 沒意外應該就是去掃地,緩起訴吧。 因此事發隔天他馬上與車主做聯絡動作一同前往車廠準備談賠償, 雖然問過一些些保險公司都說,對方違規停車所以是雙方罩責, 道義上大多都是賠7至8成維修費用, 而我朋友考慮到自己公共危險的情況,所以未和對方談到這點, 以盡快和解為第一優先情況,所以在事發一個禮拜內就完成了和解, 賠償對方全額車輛維修費用,希望藉由此行為讓他自己的刑罰能夠降低一點。 而最近上地檢署網站發現判決出來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但是他沒被檢察官傳喚出庭 ... 簡易判決書上有針對筆錄時我朋友上述所陳述意見做了很多說明, 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認為我朋友在犯罪後仍不認罪。 問題如下: 1.上網查了一下,簡易判決最輕的情況是緩刑嗎?緩刑的意思是假設被判一年, 得易科罰金六萬的話,可以先不用執行刑罰嗎? 2.由於並未被傳喚,是否去申請出庭承認犯罪、表達悔意以及遞上和解書會比較容易 獲判緩刑嗎? 3.我們這群朋友都安慰他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簡易判決也不會被抓去關,但 是他仍然很擔心以後會有前科,想請問一下前科的定義是?假設獲判緩刑兩年,兩 年內未再犯,以後工作若公司問及前科問題,是否可告知公司自己未有前科? 4.而若最後結果是罰金、易科罰金的情況,是否就代表永遠都有前科了? 5.除了出庭是否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表達自己悔意?書狀之類的 ... 抱歉我們實在 不是很懂法律 ... 6.他前天收到警局寄來一封信函,大致是告知說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六個月內皆可 提出,但是他並未有過失傷害 ... 和解書也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至派出所了, 為何還會收到這樣的信函? 大致問題如上,最後再為我朋友酒駕的行為向大家致歉,也煩請各位給予指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227.44

08/29 20:47, , 1F
讓他吐光休息5天再測才合理是吧??
08/29 20:47, 1F

08/29 23:05, , 2F
的確不合理 吐一吐胃排空後酒精吸收會變少 這時做酒測
08/29 23:05, 2F

08/29 23:06, , 3F
應該會變低 應請檢座加重計算
08/29 23:06, 3F

08/29 23:12, , 4F
嗯 謝謝樓上兩位的指責 我也認同我朋友應接受應有的懲罰
08/29 23:12, 4F

08/29 23:12, , 5F
我只能說他從來沒吹過酒測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
08/29 23:12, 5F

08/30 10:07, , 6F
你朋友搞不清楚的可多著.... 喝酒不開車 這句他就沒做到
08/30 10:07, 6F

08/30 10:08, , 7F
讓他就醫完吐完再做酒測還有0.67,那當場測會是多少....
08/30 10:08, 7F

08/30 16:49, , 8F
判緩刑的確不太合理 是不是應該主動要求加重其刑
08/30 16:49, 8F
文章代碼(AID): #1EMuBPvz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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