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律問題:一事不再理原則

看板LAW作者 (草草)時間15年前 (2010/06/24 08: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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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1115love (fifi)》之銘言: : 感謝D大回答!! : 可是問題二我還有有疑問! : 「沒被起訴到,又沒被檢察官不起訴處份」 : 但是一審判決時,B上訴時難道不該提出A影射B嗎? : B上訴書中沒提到A文章影射B,二審定讞後也未提,等到民事打完才再提 : B沒超過時效??上訴的時效??不服的時效?? 全案難道都無時效嗎? : 前檢察官沒起訴A文章影射也未不起訴處份??? 是A的錯嗎? : A能追究前檢察官為何沒有一並審理 ,造成A不斷被B以訴訟牽制嗎?? : 後續又要再起民事......何時才能回歸正常.......... 我想這是因為 案件單一性的問題 也就是起訴範圍=審判範圍=確定時的範圍... 當然 也不是不能打破這種原則 檢察官可以依刑訴265追加 就一人犯數罪 是可因有相牽連一併追加起訴 已達訴訟經濟 可是 檢察官不追加 你也沒辦法說是檢察官的錯 因為這條只是"得" 非檢察官"應" 再者... 此追加 似乎限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之才可..... 所以到了上訴階段 當然不能說要追加A影射B了orz... 至於 當然是有時效限制 公然侮辱應該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80條 追訴權時效只有五年... 但是 A從犯行至今應該還沒過五年吧?@@ 再來B應該是沒有想要一次又一次分批來 畢竟他從一開始就有訴追全部的意思了 只能說真的是A一開始太不小心了...造成別人有找碴的機會orz.......... 而不巧B又是一個要追訴到底的人orz... 至於歸責於檢查官遺漏是不無道理 但是前提也要先找出有哪個法條哪個規則哪個命令要求檢察官有義務一次起訴摟>''''<~ 否則說頭到來頂多能說 檢察官道德上不足 卻也不能要求什麼摟orz........ 最後 A努力要求看看檢查官為不起訴處分吧>''''''''< 這是現在最能做的事了.. 當然 A也是可以嘗試要求B撤回告訴... 只是........這對A應該是太難為了orz... 有錯還勞煩告知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48.93 ※ 編輯: darimgh 來自: 59.113.48.93 (06/24 08:42) ※ 編輯: darimgh 來自: 59.113.48.93 (06/24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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