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靠北] 送摸摸
※ 引述《KKxyz ()》之銘言:
: 推 KKxyz:學運的訴求跟圍城沒有關係...... 11/12 00:19
: ^^^^^^^^^^^^^^^^^^^^^^^^
: 學運的訴求 不就是要修改集會遊行法嗎?
: 怎麼會跟圍城沒有關係?
: 如果不是因為這次的圍城事件中...
: 有人覺得警察執法過當...怎會想修改呢?
: 還是說....只是剛好趁這次的活動
: 順便把修改集遊法的事帶出來而已?
: 靜坐活動發起時間是1106早上11點
: 當時還沒有圍陳的衝突
: 在這之前並沒有什麼暴力事件
: 要求馬劉道歉是只因為一個陳雲林來台搞得整個台北像戒嚴一樣到處都警察
: 警察執法的過當是像
: 只是拿國旗在陳雲林車隊經過的路上就被區離
: 只是因為穿著有一些標語的衣服在中山北路附近就被阻攔
: 只是因為機車上插著國旗就不讓他繼續前進還被強制拔掉鑰匙
: 還有唱片行只是因為撥放台灣之歌就被警察直接闖入關掉還被要求拉下鐵
: 以上的事情都發生在1106圍陳以前 而且當時民眾並沒有任何暴力事件
: 就算是故意要穿有標語的衣服 就算是故意要拿國旗在路上揮
: 但這是一個民主國家 這些事情都是合法的 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
: 從頭到尾並沒有人說因為圍陳警察打人所以要道歉
: 還有集遊法
: 簡單說
: 現在是申請制 我們的要求是改為報備制
: 像是你今天如果要對行政院抗議
: 你知道提出申請的對象是誰?
: 是行政院
: 請問他們會讓你過的機率有多大?
: 你要抗議他要先他答應 這是什麼道理
: 而且在那之前你要先跟公路局聲請路權
: 路權沒過就沒戲唱了
: 也就是說一個集會遊行要經過兩個政府機關同意才可以
: 而且要7天前 緊急也要2天前
: 像這次的學運是臨時的根本不可能及時聲請
: 還有像是這次民進黨的圍陳活動
: 政府因為怕他們抗議 所以連續駁回申請5次
: 最後不得已才獲准
: 還有另一點訴求 要放寬集會遊行的限制區
: 為什麼?
: 原先行政院門口是不能集會遊行的屬於限制區
: 如果你今天要向行政院抗議
: 不能再行政院門口抗議難道要在自家門口抗議阿
: 這樣行政院聽得到就有鬼
: 我發現這幾天已經為了這事根一堆人解釋= =
: 太多人把學運跟圍陳搞在一起.....
: 靜坐活動發起時間是1106早上11點
: 當時還沒有圍陳的衝突
: 在這之前並沒有什麼暴力事件
: 要求馬劉道歉是只因為一個陳雲林來台搞得整個台北像戒嚴一樣到處都警察
: 警察執法的過當是像
: 只是拿國旗在陳雲林車隊經過的路上就被區離
: 只是因為穿著有一些標語的衣服在中山北路附近就被阻攔
: 只是因為機車上插著國旗就不讓他繼續前進還被強制拔掉鑰匙
: 還有唱片行只是因為撥放台灣之歌就被警察直接闖入關掉還被要求拉下鐵
: 以上的事情都發生在1106圍陳以前 而且當時民眾並沒有任何暴力事件
: 就算是故意要穿有標語的衣服 就算是故意要拿國旗在路上揮
: 但這是一個民主國家 這些事情都是合法的 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
: 從頭到尾並沒有人說因為圍陳警察打人所以要道歉
: 還有集遊法
: 簡單說
: 現在是申請制 我們的要求是改為報備制
: 像是你今天如果要對行政院抗議
: 你知道提出申請的對象是誰?
: 是行政院
: 請問他們會讓你過的機率有多大?
: 你要抗議他要先他答應 這是什麼道理
: 而且在那之前你要先跟公路局聲請路權
: 路權沒過就沒戲唱了
: 也就是說一個集會遊行要經過兩個政府機關同意才可以
: 而且要7天前 緊急也要2天前
: 像這次的學運是臨時的根本不可能及時聲請
: 還有像是這次民進黨的圍陳活動
: 政府因為怕他們抗議 所以連續駁回申請5次
: 最後不得已才獲准
: 還有另一點訴求 要放寬集會遊行的限制區
: 為什麼?
: 原先行政院門口是不能集會遊行的屬於限制區
: 如果你今天要向行政院抗議
: 不能再行政院門口抗議難道要在自家門口抗議阿
: 這樣行政院聽得到就有鬼
: 我發現這幾天已經為了這事根一堆人解釋= =
: 太多人把學運跟圍陳搞在一起.....
我想問的是,你們對改成報備制的了解有多少?
改變所相應產生的社會成本,
包括交通問題、治安問題、管理問題、經濟損失有什麼具體處理方案?
相較於改變後所有的益處是否值得?
以現狀而言,集會遊行的申請通過率極高,駁回也可再度提出申請
而對於大型的遊行,最終幾乎完全都通過,
改為報備制的優點頂多在於可縮短審核時間,這點對大多數遊行是否是必要的?
是否值得付出變動的成本?
若改為報備制後,顯然會面臨到的幾樣問題,
例如不見得有足夠警力和應變時間去執行該有管制、
或是無法適當對遊行失控先做出事先防範、
或是臨時的交通管制造成交通癱瘓以及後續的經濟損失、
甚至對已知非法的集會,是否有辦法及早制止
對於這些可能面臨的問題,有任何實質的應對方法嗎?
而對於你們提出的一些論點,
例如憲法保障集會權,但同時憲法也訂有在為維持社會秩序與利益時可依法限制,
因此除非你們提出理據證明改報備制後不會妨礙社會秩序或有更大利益,
不然這點將不會是適當的理由。
同理對於所謂台灣是民主國家、人權國家等等論點,也有同樣的問題。
另外你的說法其實有些謬論,
例如
: 像是你今天如果要對行政院抗議
: 你知道提出申請的對象是誰?
: 是行政院
: 請問他們會讓你過的機率有多大?
請問有多少證據證明行政院有很大機率不會通過?
而行政院不通過的原因也真的是因為單純不讓你抗議嗎?
歷史上有多少次行政院因為只是因為不想讓人抗議而阻止集會申請?
假如無法提出確切證據,那以下的推論也不過只是你的假設而已
同樣的關於公路局的審核也有同樣的問題,
假如某項遊行會嚴重影響到交通狀況,你是否認為也該不計代價核准?
又如
: 原先行政院門口是不能集會遊行的屬於限制區
: 如果你今天要向行政院抗議
: 不能再行政院門口抗議難道要在自家門口抗議阿
: 這樣行政院聽得到就有鬼
顯然非限制區域不只是在家門口,就算行政院前是管制區
仍然有其他地方可供遊行,絕對不限於自家門口。
另外,所謂的遊行目的並不是跟對方交談吧?
那麼不管是透過代表、群眾、媒體或各種方式都可以讓行政院聽到
況且行政院門口定為管制區,有交通和政府運作上的原因
假如並沒有必要性,為何要付出這些代價讓這裡解除為非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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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64.215
推
11/12 22:0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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