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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建議] 李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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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層面. 1.雙重效忠?. 外國籍是一種權利,也是義務. 由於可能發生雙重效忠義務問題,. 所以美國才訂出對外國宣誓效忠即喪失美國籍的法律. 有了那一條法律,當美國要求其履行效忠義務時. 李慶安就可以依據該法喪失國籍規定拒絕履行對美國義務. 至於潛在雙重權利部分,並不直接影響公職適任性. 2.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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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法律,如有以下行為者「可能」失去美國民權:. 1)歸化為他國公民、或於年滿18歲之後宣誓對他國的效忠者。. 2)在他國軍隊中擔任官職,或服役於對美國具有敵意國家之軍隊者. 3)服務於他國政府之中者。. 4)在美國相關官員之前正式宣告放棄國籍者。. 5)叛亂、意圖或密謀推翻美國政府者。.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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