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吳揆:發明無薪假的人該得諾貝爾
※ 引述《Iser1ohn (虎!虎!虎!)》之銘言:
: ※ 引述《sealoe (YoY)》之銘言:
: 無薪假坑殺這麼多人,居然沒人敢站起來串連給公司一個好看?
....
真是好笑, 吃飯重要, 還是爽重要
說這種話的不是公務員, 就是一些自由工作者
: 那就是活該被吃死,這還要政府插手去管嗎?
政府不插手? 基本上被強姦殺死的人政府插不插手
被姦殺的人沒辦法提告, 所以活該被吃死?
沒有這回事吧.
: 用一個很難聽的比喻,就是被強姦了不反抗,不報警也不告上法院
: 然後喊說「啊沒人幫我主持公道」,這我能講啥咧?
如果強姦犯可以在被判之前一直強姦妳呢?
或是強姦犯可以再被判之前可以一值和受害者接觸甚至殺死受害者呢?
這樣誰去告?
你告公司, 除非你離開, 不然就是如同上面的情況
誰會告, 拜託一下不要這樣不食人間煙火
: 「勞工爭取合理權利,構成被封殺的理由」
本來就是這樣, 社會就是如此
: 貴台明明是員工卻有著老闆心態,我忘記誰說的,這就是台灣勞工權益死慘慘的原因
so? 所以, 請妳的是老闆吧, 最少是個主管
不論啥原因和公司起衝突, 就算是性騷擾提告, sorry, 都是嚴重扣分
更何況是薪水類的, 你還想不想找工作? 當然如果你是官員公務員教授之類的
當小弟沒說.
: 救濟管道當然是有,就看你有沒有決心去纏訟而已
^^^^
錢呢? 時間呢? 你說的是廢話阿
: 假如說一個人當然是很難打,那一群人站出來呢?
誰? 我覺得蠻好笑這種說法
誰會拿自己的生活開玩笑, 你是在做夢嗎?
台灣薪水這樣低, 只要1~2個月沒工作生活馬上陷入困頓
別人被革職, 跪著求工作的都有, 誰有心思"纏訟",
敝人的伯父開的小公司, 還有人背著小孩子哭著求工作
(不過離職一個月, 連吃飯都沒有, 上個工作15k)
你的說法根本不食人間煙火, 就像馬政府的官一樣
note:15k是指公司給基本工資, 但是仲介拿掉介紹費後實得薪水
※ 編輯: sealoe 來自: 220.128.252.130 (09/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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