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放過無辜的平民好嗎 陳幸瑜做錯了什麼

看板KMT作者 (NB is private item!)時間16年前 (2008/05/30 01:27), 編輯推噓1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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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節錄其中重點一段啦 "本條例所稱228事件,係指228事件發生後當時統治者命令軍人警察憲兵, 鎮壓整肅 綏靖清鄉遭到殺害生命 傷害身體 剝奪行動自由 (刑法殺人罪章 傷害罪章 妨害自由章參照)等罪行 而未能依法追究者." "本條例所稱 戒嚴時期違法行為 係指戒嚴時期的統治者透過戒嚴軍法 司法系統 所為之政治 軍事冤錯案案件及命令情治人員所為之暗殺行為 違反司法相關規定之妨害自由 濫權追訴 枉法裁判 凌虐人犯 違法行刑 殺人等罪行 而未能依法追究者 ---------------------- 戒嚴時期違法行為指的即是白色恐怖. 要追究的對象是如上,請問一下 上面這些敘述==台灣全部外省人 這個邏輯在哪邊?? 麻煩講解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1.48 ※ 編輯: tompy 來自: 218.166.101.48 (05/30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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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 這恐怕要問問南部的鄉親了 他們非常的了解~~: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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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又想轉移焦點 反正我發問的人也不是你 隨你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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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執政 民進黨無所不用其極把話題擴大解釋不是一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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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 哈哈~~你繼續吧~~ 等民眾自行決定民進黨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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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永遠在野嗎?! 我等著看~~: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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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篇文章第二段已經說明, 那確實會涵蓋到所有外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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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得承認白色恐怖的責任涵蓋所有外省人.這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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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我無法同意王幸男對白色恐怖責任範圍的定義域 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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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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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定義域是那樣 那的確是所有外省人都被涵蓋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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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在那範圍內的人 沒有任何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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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順勢跳躍成民進黨要屠殺外省人這種投機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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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上岡成投小夫的人就是要屠殺外省人這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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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言行實在令人無法苟同.上次的推文我還保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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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的黨性來看 這樣的"趨勢"是可能發生的啊~~: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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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點在於本文的第五到第八行 確實已經達到意圖殺光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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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外省豬滾回去"又是怎麼回事勒?!~~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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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行解釋的東西請別拿出來搞笑.請就原文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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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你要學p先生那種言論的話我也只能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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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依照民進黨的方式跟你溝通也不行喔?!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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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王幸男的定義域太大太廣, 你還不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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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定義範圍也不比他小.甚至尤有過之而無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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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定義範圍? 從一開始我的定義範圍就是根據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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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話說回來.你承不承認白色恐怖是全體外省人集體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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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認我就相信你說的話.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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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 NO請你挑一個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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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承認; 但本文第5~8行等於指控所有外省人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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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不奉陪你的自編自導.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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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不能接受含有本文第5~8行的條文成為正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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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編自導, 指控者是王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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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行的內容 所有外省人均涉及 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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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歡樂了~~全體外省人集體幹下?? 這種話說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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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5~8行內容的行為均為錯誤 我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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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民進黨要執政?! 大概百年後了~~ 哎~~: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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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直接通過族群平等法 強制解散民進黨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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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妄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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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被害妄想症了.已經是作賊喊抓賊的含血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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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完全是楊小理先生他本人解釋就說了算.當事人沒講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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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王幸男有講就是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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