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小小的建議
大家好,我想要來說說我的想法,不是討戰,若有板友看了不舒服就請您見諒了。
我剛剛PO了一篇分享[喜歡偶像的契機]的文章,但因被提醒有不當字眼而決定自D了
我想提出一個小疑問:
板規規定不能聊J禁、BL,為了防止粉紅氾濫、造成誤導,這很清楚
但是今天只是大家在分享個人的心路歷程
也絕無大談J禁、BL的意思,只是剛好有那麼一個啟發點
這樣就不行嗎?
這種言論其實完全不涉及J禁的內容,重點還是在於喜歡上偶像的事實
只是文章中有這樣的字眼,就被認為是違規討論
我覺得實在不必防成這樣。
是不是還有一點空間可以討論?
捫心自問,傑尼斯旗下都是男藝人,不管是公司有心操作,還是藝人無心插柳,都很容易
形成遐想。而J家飯裡頭,有多少是看過粉紅、愛看粉紅的?我想大家都明白,不在少數
我想就連公司也明白,根本不可能杜絕這樣的想法。(更別說在利用了)
粉紅曖昧不論真實,對於公眾來說就是娛樂的存在,因此才會被傳播出來。
腐女子跟阿宅一樣,都不再是諱而不言的事了
KK板、TT板、關八板會這麼歡樂,在我看來,有很大成分是"不禁"。
喜歡偶像是娛樂,能開心的談論他們、聊自己的心得,這樣追星才有意義。
如果什麼都不能說,這裡就真的會變成是只有公開資料的"官方板"了
既然如此,我們只要上官方網站看,不就可以了嗎?
PTT 雖是公開板,其功能也是讓各方匿名人士可以大肆其談,只要不涉及污衊、扭曲
事實,應該都是能被接受的範圍。
何況只是分享個人經驗呢?
(這裡又可以討論一件事:同性戀是污衊性字眼嗎?是可恥到不能談論的?)
(金賽性學報告指出:沒有人是完全的同性戀或異性戀,每個人都有兩者成份存在)
有好心版友提議隱晦帶過、或是略而不談
可是要我生生否定這件事 或是躲躲藏藏像犯了罪 我實在是做不到
於是乾脆自D。
若文中有讓您看了不舒服的地方,敬請見諒。
再次聲明,不是來討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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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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